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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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FEGD-ZT11375 项目编号:FEGD-ZT11375 采购人: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9日 中国 佛山 采购人: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9日 中国 佛山 项目编号:FEGD-ZT11375 项目名称: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目 录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合同条款格式 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 附件二:中标服
2、务费收费标准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合同条款格式 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 附件二: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1项目编号:FEGD-ZT11375 项目名称: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下列全部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一、项目编号:FEGD-ZT11375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三、采购总预算:¥383,000.00元 四、招
3、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 六、合格的投标人: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七、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1年12月9日至2011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将相关书面材料一并交我司。八、符合资格的投标人
4、应当在2011年12月9日起至2011年12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楼A区)凭营业执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 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九、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
5、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楼A区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12月29日9时00分 至2011年12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12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十三、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楼A区 十四、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2项目编号:FEGD-ZT11375 项目名称: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电 话:0757-83871120 邮编:5280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奚伟 电话
6、:0757-82108372 传真:0757-82108373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楼A区 邮编:528000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3项目编号:FEGD-ZT11375 项目名称: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篇第六点 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必须满足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
7、能力;6.2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 3.采购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 11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由自查表、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三部分组成,合编成一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一份正本,五份副本;2.唱标信封一份;3.电子文件一份;125 投标最高限价 投标最高限价为:¥383,000.00¥383,000.00元;其中,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分项最高限价为¥200,000.00 元,硬件支撑和正版软件分项最高限价为
8、¥183,000.00 元;报价人应对其进行分项报价并计入总价,分项报价若超过最高上限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将做废标处理。元;其中,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分项最高限价为¥200,000.00 元,硬件支撑和正版软件分项最高限价为¥183,000.00 元;报价人应对其进行分项报价并计入总价,分项报价若超过最高上限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将做废标处理。14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维护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15.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
9、一天 3.投标保证金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方式 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分行 银行帐号:696457752045 16.1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4项目编号:FEGD-ZT11375 项目名称: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5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密封包封为 1 包(内含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5份)唱标信封密封包封为 1 包(内含唱标信封 1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 1 份)18.1 投标文件的递交、接
10、收和密封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1 年12月29日9时00分 至2011年12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楼A区 3.投标截止时间:2011 年12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22.1 开标 1.开标时间:2011 年12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楼A区 24.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5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由采购代理机构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24.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项目方案介绍 详见用户需求 29.3 公告公示指定的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
11、ttp:/)佛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 履约保证金 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无。35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和服务数量的权利 变更数量允许范围为+10%37.1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2011534号的规定标准执行。项目编号:FEGD-ZT11375 项目名称: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6二、投标须知 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一)总则 11 1 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 2 招标适用范
12、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采购。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且只能作一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 招标适用的法律:本次采购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佛山市政府采购相关法规。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合格的投标人”。4.2 投标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4.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
13、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4.4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4.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 纪律与保密事项 5.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2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
14、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5.3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5.4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5.5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
15、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6 其它说明 6.1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项目编号:FEGD-ZT11375 项目名称: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6.2 踏勘现场(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采购人向投
16、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合同条款格式 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 附件二: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7.
1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7.3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4)“中标人”系指由评标
18、委员会评审推荐,经法定程序确定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5)“评标委员会”系指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机构。(6)“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采购人。(7)“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招标文件”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9)“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7项目编号:FEGD-ZT11375 项目名称: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8(10)“书面函件”系统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1)
19、“合同”系统由本次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2)“日期”系指公历日。(13)“时间”系指北京时间。(14)“货物”系指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全新原厂生产的产品,并满足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所有国内制造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所有进口货物必须均为合法正当渠道进口的且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
20、全套单证。在验收货物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上述全部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15)“服务”系指与本项目有关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16)“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1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7.4 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
21、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技术和商务的疑问,请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等(应加盖公章),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8.2 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组织相关专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
22、答疑会,解答投标人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收受人。答疑或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答疑或澄清文件的内容为准。8.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8.4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项目编号:FEGD-ZT11375 项目名称: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
23、司编制 999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24小时内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应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逾期不提交书面确认的,视为已确认。9.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100 0 投标使用的
24、文字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10.2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0.4 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指标,投标人须进行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0.5 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10.6 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清晰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应当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有具体数值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技术规格响应表中标注实际数值,不标注数值者视为不响应。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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