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共安全交通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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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公共安全交通管理 弥补现有法律、法规制度在管理上的空白,形成公共交通治安多角度、全方位的管理体系,既有较强的系统性、操作性,又有前瞻性、更显时代性,为进一步筑牢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制度防线。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公共平安交通管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共平安交通管理 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共设总则、经营者治安防范义务、运营治安管理、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五十条。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明确了公安交通治安管理范围和相关职责、经营者治安防范义务和运营治安管理主体责任、健全相关保障和监督机制、责任追究的详细情形。
2、 (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范围 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和站点、公共汽电车场站、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管理范围内(以下统称场站),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的治安管理,适用本条例。详细为: 1.本条例所称公共交通,是指利用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为公众供应出行服务的交通运输方式。 2.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道路客运、渡船等水路运输以及铁路、航空等交通运输的治安管理,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水域治安、铁路、航空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班线客运车辆内的治安管理,适用本条例。 (二)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各
3、方责任义务 1.政府责任。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统筹推动城乡公共交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将应当由政府担当的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2.职能部门责任 (1)公安机关职责。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公共交通经营者落实治安管理责任,维护公共交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2)教化部门职责。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教化部门、学校应当将公共交通治安防范学问纳入法治宣扬教化的内容。 (3)相关部门职
4、责。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明确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公共交通治安防范公益宣扬,普及公共交通治安防范学问。 3.公共交通经营者责任。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其次章规定经营者的治安防范义务,第三章明确经营者在运营中的治安管理责任。 公共交通经营者治安防范义务为: (1)建立健全治安防范制度,设置治安防范组织,配备平安保卫人员和相应设施,并保障必要的投入。 (2)对重要岗位人员组织开展平安背景审查。 (3)对从业人员开展治安防范教
5、化、岗位职责培训,对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支配其从事重要岗位工作。 (4)建立治安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机制。 (5)按规定将相关信息、数据向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等部门开放。 (6)根据规定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治安突发事务的预案。 (7)在场站、公共交通工具内,通过图文展示、视频播放、语音播报等方式开展治安防范学问宣扬教化。 (8)依法落实网络平安等级爱护制度和数据平安爱护责任。 公共交通经营者运营治安管理责任为: (1)应当在经营场所、售票渠道公告禁止携带的物品书目。 (2)应当对进站的人员、物品和公共交通工具实施平安检查。对拒不接受平安检查的,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 (3)对人员、物品实
6、施平安检查,对检查发觉的违禁物品和管制物品,依法予以扣留并马上向公安机关报告。 (4)应当刚好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5)遇有客流规模聚集、影响公共交通运营治安管理秩序的,应当刚好实行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等部门报告。 (6)公共汽电车驾驶人员、随车平安保卫等人员以及出租汽车驾驶人员应当履行平安留意义务,发觉乘客携带国家规定的危急物品或者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的,应当制止其乘车;制止无效的,刚好报告公安机关。 4.公民个人的四个“不得”和一个“激励”。 (1)不得携带、夹带国家规定的危急物品或者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进入场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
7、过程中,不得抢控方向盘、变速杆等驾驶操纵装置,殴打、拉拽、辱骂驾驶人员。 (3)不得抢占、霸占为老幼病残孕等设置的专座。 (4)不得实施性骚扰、猥亵、盗窃或者偷拍、偷窥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 激励乘客对正在进行的妨害平安驾驶行为予以劝阻、制止。乘客制止妨害平安驾驶行为,符合见义勇为人员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三)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的保障和监督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纳入平安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内容; 2.公共交通涉及治安管理的设施设备、场地和用房等治安防范设施,应当与公共交通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运用,并加强运行维护和管理。 3.公
8、安机关依法对公共交通经营者履行治安防范义务、遵守运营治安管理规定等状况实施监督检查; 4.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投诉举报制度,刚好处理投诉举报; 5.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力气和设施设备等资源,建立健全治安管理联勤联动工作机制; 6.建立长江三角洲等区域公安机关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协调合作机制,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勤联动的公共交通治安管理体系。 道路交通平安管理方案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平安畅通,营造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马路平安爱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
9、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方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方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实行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平安”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平安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主动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平安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平安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
10、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峻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峻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样性证书不一样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依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退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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