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通关题库(附答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省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通关题库(附答案).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湖南省湖南省 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通关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通关题库题库(附答案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村水塘上游有一家集体造纸厂。该厂已经经营近 10 年,污水一直排入水塘上游的河流。赵立国与余庆华合伙承包村里的水塘养虾。2016 年 5 月,赵立国、余庆华二人向水塘投放虾苗 2 万尾。投放后赵、余二人精心管理,日夜看护。10 天后,二人发现塘内有少量的死虾出现,当即捞起部分死虾送造纸厂与其交涉,造纸厂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经双方估算,塘内漂浮和打捞上岸的死虾约 5000 尾。厂方把死虾送市商品检验处化验,化验结论是虾苗死亡可能是被
2、排出的废水毒死,但不能肯定。市环保部门对造纸厂排出废水的检验结果是该厂排出的废水量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由于赵、余二人与造纸厂之间关于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二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在举证期间内,原告二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1)2016 年 5 月 10 日购买 2 万尾虾的发票,发票载明了单价及总金额;(2)原告与村里签订的承包合同:(3)原告及被告派到现场查看的人员出具的书面陈述,估算死虾 5000 尾,双方查看人员都在上面有签名:(4)赔偿费用一览表及计算方法;(5)李某的证言,证明在送检过程中商品检验处的检验员蔡某与厂方有过两次私下的接触。李某到庭作证后,被告造纸厂不同
3、意赔偿,提出“了以下证据材料:(1)市商品检验处的化验报告;(2)市环保部门的检验报告。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申请重新鉴定虾的死亡原因,法院直接指定由省级有关部门作出了新的鉴定意见。问题:(1)本案涉及哪些法定的证据种类?(2)如果原告对被告提供的化验报告和检验报告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则两份报告的证明力如何?法院应当如何处理?(3)如果被告对该省级部门作出的鉴定意见持有异议,则应当如何处理?(4)原告在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5)法院对原告申请重新鉴定的处理,有何不妥之处?(6)如果法院一审判决作出后,赵立国对赔偿数额不满,但对原告内部的权利义务分担没有意见,而余庆华和造纸厂
4、均服判。此时赵立国能否单独上诉?如果可以的话,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列明?【答案】二、(2008 年四川)案情:瓜农王某在自家田地里种了 5 亩西瓜。因在西瓜成熟季节经常被盗,王某便在全村喊话:“西瓜打了农药(其实没有打药),偷吃西瓜出了人命我不负责”,但此后西瓜仍然被盗。于是,王某果真在西瓜上打了农药,并用注射器将农药注入瓜田中较大的 5 个西瓜内,并在西瓜地里插上写有“瓜内有毒,请勿食用”的白旗。邻村李某路过瓜地,虽然看见了白旗,但以为是吓唬人的,仍然摘了一大一小两个西瓜,其中大的西瓜是注入了农药的。回家后,李某先把小的西瓜吃了,然后出门干活。当天,正好家里来了 3 位客人,李某的妻子
5、赵某见桌子上放着一个大西瓜,以为是李某买的,就用来招待客人,结果导致 2 个客人死亡,1 个重伤。问题:1.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还是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2.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3.李某触犯的数个罪名是否构成数罪?为什么?4.李某触犯的数个罪名应当如何处理?5.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答案】三、案情:张某、赵某、许某、邢某、魏某 5 人共同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程。该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5 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均为 100 万;出资形式均为货币;股东应在章程制定后 1 个月内缴付所有出资款。张某、赵某、许、邢某 4 名股东都按时足额纳了出资款,
6、只有魏某仅缴了一半的款项。公司成立后,第一取得利润 45 万元(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公司向 4 名股东分配红利后,也分给了某相应的红利。但公司第二年经营业绩不佳,严重亏损。公司以全部资产清偿了相关债务尚拖欠乙公司300 万元债务和丙公司 200 万元债务,乙丙公司多次上门讨债,但均被甲公以无力偿债为由加以拒绝。两天后,公司股东会以魏某未尽股东义务为由,将其开除。两后,公司获得一笔巨额投资,营业开始好转,但股东许某的经济状况却每况愈下,为担保身的债务,还将股权质押给了债权人王某。后许某无力还债,王某便诉诸人民法院申请强执行。法院按照强制执行程序直接将股权转让给了王某,并责令公司变更股东名册
7、中的相记载。公司作了相应变更后,但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3 个月后,许某与谭某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并将其出资证明书转让给了谭某,谭某在支付了全部股款后便向公司张股东权利,王某知晓后,与谭某、许某发生了争议。问题:1.在甲公司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债权人乙丙公司应采取何种法律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益?2.公司股东会以魏某未尽股东义务为由,将其开除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为什么?3.股东许某与其债权人王某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何时生效?4.法院的执行程序有哪些违法之处?为什么?5.假设法院的执行程序合法,则在许某、谭某和王某的纠纷中,谁最终能够成为甲公的股东?为什么?【答案】四、案情:2012 年 4 月
8、,甲股份公司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年,每股收益 0,4 元,以后逐年下降。2014 年 8 月,该公司中期报告表明,中期净利润 7797,76 万元,是去年同期的 473 倍。2015 年 1 月,该公司在某家证券报上刊登的 2014 年度报告中称,2014 年实现利润 5,7 亿余元每股收益 0,715 元,净利润 3,75 亿余元,是去年净利润的 1005 倍,分配预案每10 股转送 8,9 股。同年 2 月 24 日,该股票成交量创了 4996,7 万股纪录,换手率 28,成交金额达 17,93 亿元。与此同时,各种不利传闻在场内外流传,对此,该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其董事长
9、李某也通过新闻媒体向外传递公司业绩高速增长毋庸置疑等信息,负责年报审计的某会计师事务所公开表示财务报表是真实准确的。据调查,该公司的几大股东在 2014 年中期报告披露之前低价大量购进股票,抢在 2015 年 3 月之前高价抛售,大量获利,而该公司所称其实现的 5,7 亿元利润中,虚假利润 5 亿多元。问题:本案中哪些单位和个人应承担法律责任?【答案】五、案情:居住在甲市 A 区的王某到位于甲市 B 区的星星幼儿园接 5 岁的小孩王某某回家,正好碰好见另一 4 岁小孩李某某将王某某推倒在地,王某怒不可遏,冲上前去掌掴李某某。李某的父亲李某(居住在甲市 C 区)惊觉,遂与王某理论。王某不屑,对李
10、某拳打脚踢,导致李某手臂骨折,全身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李某认为王某对小孩李某某造成了精神损害,要求王某向他及小孩李某某赔礼道歉,赔偿李某某的精神损失费 1000 元,并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 5000 元。王某不理,李某欲诉讼解决该纠纷。问题:1.本案中哪些法院有管辖权?2.本案的当事人如何确定?3.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称当时有一位 6 岁小孩陈某某就在现场,欲申请陈某某出庭作证。王某则称陈某某年纪太小,不能作证。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对“轻微伤”的鉴定意见有异议,认为李某不过是皮肉擦,伤情鉴定过重,不认可该鉴定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5.本案审
11、理完毕后,王某拒绝接收判决书,也没有同住成年家属,送达人可以如何处理?【答案】六、2016 年 6 月 25 号下午,A 省 B 市某小区发生一起凶杀案,室内发现被胶带捆绑男尸一具,经辨认,为该小区业主刘某。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锁定其妻王某为犯罪嫌疑人,后 B 市检察院将王某起诉至 B 市中级人民法院并移送了下列证据:小区保安提供的证言中显示,6 月 24 日晚,刘某与王某一同进入小区,两人互不理睬;公安机关尸检报告中显示,刘某死亡时间约为 6 月 25 日六点左右;监控显示,王某于 6 月 25 日中午独自离开,步伐匆忙;公安机关在男尸胶带上发现王某指纹两枚;公安机关确认的凶器水果刀上同样带有
12、王某的指纹;公安机关在王某的手机中发现多次搜索“如何杀人”、“如何处理尸体”、“杀人要判多少年”等词汇。;公安机关讯问王某时,王某拒不认罪,侦查人员对其体罚、殴打后,王某说出自己杀害刘某的过程。B 市中级法院经过一审,判处王某死刑立即执行,B 市检察院向 A 省高级法院抗诉,A省检察院认为 B 市检察院抗诉不当,在二审中撤回了抗诉。之后,该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问题:1.本案中,哪些证据材料属于间接证据?哪些属于直接证据?2.本案现有证据是否达到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为什么?3.A 省高级法院在二审中,王某声称自己在侦查阶段遭受体罚、殴打,其所作供述系虚假的,要求排除该供述,二审法院如何处理?
13、4.A 省检察院撤回抗诉,A 省高级法院如何处理?【答案】七、案情:2013 年 2 月,周某因拆迁事宜报复谢某,在谢某办公室内的暗室安装铱射线工业探伤机,使用铱源对谢某的身体进行照射,致使谢某及其他 70 位工作人员受到放射源的辐射伤害,经鉴定,谢某为重伤,有 13 人为轻伤。2013年 4 月,执法人员开始拆除周某家的违章建筑周某看到房子被拆越想越气。于是,周某加速驾驶小轿车直冲下去,撞到了维持外围秩序的多名工作人员,其中,李某被车头撞飞滚在引擎盖上后又被甩在地上。周某继续右转向行驶,并朝工作人员密集的地方冲撞而去,直至撞上房屋南侧小门,在此过程中,又撞到多名工作人员和其母亲。后周某驾车逃
14、跑。经鉴定,其中 5 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2 人为轻微伤,4 人未达到轻微伤程度。2014 年 7 月 2 日 21 时许,周某驾驶小轿车,碰撞到在马路上正常行走的被害人徐某,致徐某身体局部受伤倒地。周某驾车离开现场。22 时许,张某开车行至该路段,碰撞躺在马路上的徐某,造成徐某当场死亡。经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该事故第一次碰撞中,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徐某无责任;第二次碰撞中,周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张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徐某无责任。2014 年 7 月 5 日,周某在逃跑过程中,穿过一小镇时,冲撞人群后被愤怒的村民拦截,扭送至公安机关。经查,周某在此前的数小时,在限速 40 公里每小时的路段以
15、时速 50 公里行驶,曾在限速 110 公里每小时的路段以时速 130 公里的高速行驶。问题:1周某在谢某办公室安装铱射线工业探伤机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造成谢某等多人身体伤害的行为又当如何定性?为什么?2周某驾车冲撞人群,是否构成犯罪?3周某与徐某的死亡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为什么?4针对徐某的死亡,周某的肇事行为应当如何处理?如果周某的辩护律师主张第一次撞击未造成徐某重伤以上结果,这会影响案件的认定吗?【答案】八、案情: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 200 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 40 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 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 10
16、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丙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王某,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 1 万股股票,但是在转让给王某前,王某辞职,丙公司遂决定由公司自己持有这 1 万股股票。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 名董事有 4 名辞职,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于董事辞职 3 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 4 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15 日前董事会通知了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张某持有丙公司 6 万股股票,张某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
17、为张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丙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出 4 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 2万股股票,但由于周某没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便没有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周某在决议作出之日起第 45 日向法院申请撤销丙公司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 4 名董事的决议。问题:(1)丙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股份?为什么?本案例中丙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2)丙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3)丙公司董事会对张某提案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4)甲企业、乙企业、朱某、丙公司在增选 4名董事的表决中各拥有多少表决权?(5)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周某的主张?为什么?【答案
18、】九、A 地甲公司与 B 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 200 台,每台价格是 1500 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 10 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 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 C 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其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问题:(1)如果甲并未向合同签订地 C 地法院提起诉讼,而是向离其较近的 D 地法院提起诉讼。乙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D 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2)如果当事人
19、双方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为 C 地,并没有约定管辖协议,此时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3)如果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签订书面的管辖协议,而是口头约定由 C 地法院管辖,此后甲公司反悔,选择了向合同履行地 D 地法院起诉。此时 D 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4)如果乙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 D 地。但是,甲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提起诉讼。此时,乙公司向 D 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答辩没有提出异议。此时 D 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享有管辖权?(5)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此时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答案】一十、刑事诉讼法在普通程序外还设置了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的目的在于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成本,既有利于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也有利于维护被告人的司法权益。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2.简易程序的审限是多长?3.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是否能够采用合议庭进行?公诉人是否应当出庭支持公诉?4.在哪些情况下简易程序可以转变为普通程序,审限如何计算?【答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