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__法学的历史(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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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第三章 法学的历史法学的历史主讲人 侯芳一、一、法学的产生法学的产生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学的产生需要下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学的产生需要下列条件:列条件:一是立法的广泛和深入,这是法学得一是立法的广泛和深入,这是法学得以产生的物质要素或物质基础。以产生的物质要素或物质基础。二是职业法学者阶层的出现,这是法二是职业法学者阶层的出现,这是法学得以产生的思想基础。学得以产生的思想基础。三是人类社会的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三是人类社会的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和法律已经成为自由研究的对象。和法律已经成为自由研究的对象。二、法学的发展 A、中国法学中国法学的历史的历史 A、中国法学的历史中国法学的历史 一、先秦诸
2、子的法哲学思想一、先秦诸子的法哲学思想(一)先秦法哲学思想的主题(一)先秦法哲学思想的主题 先秦诸子生活在一个先秦诸子生活在一个“礼崩乐坏礼崩乐坏”而天下而天下失序的混乱时代,如何重建秩序成了头等重失序的混乱时代,如何重建秩序成了头等重大的政治和法律思想主题。所谓大的政治和法律思想主题。所谓“百家争鸣百家争鸣”正是根源于他们对传统礼乐秩序之精神实质正是根源于他们对传统礼乐秩序之精神实质与社会功能的不同判断,如何重建秩序成了与社会功能的不同判断,如何重建秩序成了头等重大的政治和法律思想主题。头等重大的政治和法律思想主题。二、法学的发展 A、中国法学中国法学的历史的历史(二)儒家的礼制秩序观(二)
3、儒家的礼制秩序观 先秦儒家的代表人物是孔丘(公元前先秦儒家的代表人物是孔丘(公元前551前前479)、孟轲(约公元前)、孟轲(约公元前372前前289)和荀况(约公元前)和荀况(约公元前313238)。)。先秦儒家所要重建的礼制秩序包括两个先秦儒家所要重建的礼制秩序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外在的规范秩序;一是内在的精层面:一是外在的规范秩序;一是内在的精神秩序。两者是直接相关的,内在的精神秩神秩序。两者是直接相关的,内在的精神秩序为外在的规范秩序结构提供了人性依据。序为外在的规范秩序结构提供了人性依据。二、法学的发展 A、中国法学中国法学的历史的历史(三)墨家(三)墨家“尚同尚同”的秩序观的秩序观
4、墨家曾一度成为先秦时期的显学,在一墨家曾一度成为先秦时期的显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中下层民众的政治和法律观定程度上代表了中下层民众的政治和法律观念,其代表人物是墨翟(约公元前念,其代表人物是墨翟(约公元前468376)。)。墨子法哲学思想的独到之处在于:称天墨子法哲学思想的独到之处在于:称天说鬼,主张法天而遵天法;提出说鬼,主张法天而遵天法;提出“壹同天下壹同天下之义之义”的法律起源论和秩序观;倡导的法律起源论和秩序观;倡导“兼相兼相爱,交相利爱,交相利”,追求普天之下的人类大同,追求普天之下的人类大同,减缓等级差别。减缓等级差别。二、法学的发展 A、中国法学中国法学的历史的历史(四)道家的(
5、四)道家的“法自然法自然”论论 道家的代表人物是老聃(生卒年不详)道家的代表人物是老聃(生卒年不详)和庄周(约公元前和庄周(约公元前369286)。)。帝王政治理应效法帝王政治理应效法“至公至公”之之“天道天道”,观天地之象以行人事,也就是所谓的,观天地之象以行人事,也就是所谓的“法法自然自然”,而,而“自然自然”是是“无为无为”的。道家的的。道家的“法自然法自然”与西方的与西方的“自然法自然法”有着本质性有着本质性的区别,它从根本上说是反理性的,的区别,它从根本上说是反理性的,“道道”的不可言性决定了政治的不可规定性,政治的不可言性决定了政治的不可规定性,政治不可能通过语言和逻辑建构起一套理
6、性秩序。不可能通过语言和逻辑建构起一套理性秩序。二、法学的发展 A、中国法学中国法学的历史的历史(五)法家的(五)法家的“刑赏二柄刑赏二柄”说说 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管仲(?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管仲(?公元公元前前645)、子产(?)、子产(?公元前公元前522)、李悝)、李悝(公元前(公元前455前前395)、商鞅(约公元前)、商鞅(约公元前390338)和韩非(约公元前)和韩非(约公元前313前前238)。)。法家面对法家面对“礼崩乐坏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坚的社会现实,坚持趋利避害的人性论,强调用明确、公开、持趋利避害的人性论,强调用明确、公开、客观而苛严的法律规范来治理国家,通过加客观
7、而苛严的法律规范来治理国家,通过加强君主专制来建立社会秩序。法律从根本上强君主专制来建立社会秩序。法律从根本上说乃是君主驾驭臣民的说乃是君主驾驭臣民的“刑赏二柄刑赏二柄”,不应,不应望文生义地比附为望文生义地比附为“法治法治”概念。概念。二、法学的发展 A、中国法学中国法学的历史的历史二、儒家化的古代律学二、儒家化的古代律学 律学的基本原则是以经释律,即依据儒律学的基本原则是以经释律,即依据儒家学说对以律为主的成文法进行讲习和注解,家学说对以律为主的成文法进行讲习和注解,使儒家经义与法律融合为一体,最终完成了使儒家经义与法律融合为一体,最终完成了法律儒家化的过程,形成了法律伦理化和伦法律儒家化
8、的过程,形成了法律伦理化和伦理法律化的中国法律文化传统。律学的杰出理法律化的中国法律文化传统。律学的杰出代表作是代表作是唐律疏议唐律疏议。而。而“德礼德礼”的核心的核心内容乃是儒家特别倡导的宗法伦理,即以内容乃是儒家特别倡导的宗法伦理,即以“三纲五常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为核心的“名教名教”观念和道德准观念和道德准则。则。二、法学的发展 A、中国法学中国法学的历史的历史三、走向三、走向“现代现代”的中国法学的中国法学(一)中西交接而开新传统(一)中西交接而开新传统 自自19世纪中叶伊始,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世纪中叶伊始,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所导致的政治时局的大动荡和西学之东渐,侵所导致的政治时局的大动荡
9、和西学之东渐,中国思想界出现了大量的前所未有的新观念、中国思想界出现了大量的前所未有的新观念、新思潮、新主张、新理论,中国法学开始其新思潮、新主张、新理论,中国法学开始其异常艰辛的现代化历程。异常艰辛的现代化历程。近代中国法学在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近代中国法学在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理论构架等学理上的确与理论构架等学理上的确与“西学西学”之影响有之影响有极大的关联,但其发生的动力因素除了现实极大的关联,但其发生的动力因素除了现实的社会根源外,我们首先需要从中国政治法的社会根源外,我们首先需要从中国政治法律文化传统的内部去加以探究和把握。律文化传统的内部去加以探究和把握。二、法学的发展 A、中国法
10、学中国法学的历史的历史因为,一个重要的思想史事实是,截至因为,一个重要的思想史事实是,截至“五四五四”之之前,近代中国的思想家们,无论是主张君主立宪的前,近代中国的思想家们,无论是主张君主立宪的变法维新派人士,还是主张推翻满清帝国实现民主变法维新派人士,还是主张推翻满清帝国实现民主共和的革命派人士,他们虽然都或多或少地接受了共和的革命派人士,他们虽然都或多或少地接受了西方近代的政治法律文化思想和观念的影响,但与西方近代的政治法律文化思想和观念的影响,但与其后来者其后来者“五四五四”人相比较,有一个明显的特征是人相比较,有一个明显的特征是值得人们加以留心和注意的,那就是他们都并非是值得人们加以留
11、心和注意的,那就是他们都并非是旗帜鲜明地站在近代西方思想观念的立场上,来对旗帜鲜明地站在近代西方思想观念的立场上,来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发起全面的、毫不妥协的攻击、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发起全面的、毫不妥协的攻击、批判和否定,而是有意识地、充满自信地去发掘自批判和否定,而是有意识地、充满自信地去发掘自身传统文化的资源,尤其是发掘传统儒家思想文化身传统文化的资源,尤其是发掘传统儒家思想文化的原始精神,力图打通中西,融贯中西。的原始精神,力图打通中西,融贯中西。二、法学的发展 A、中国法学中国法学的历史的历史(二)近代中国的权利话语(二)近代中国的权利话语“权利权利”(right)乃是近现代政治法律)乃是
12、近现代政治法律文化之核心概念。尽管其内涵十分丰富,可文化之核心概念。尽管其内涵十分丰富,可以从不同角度以及不同层面加以概括和揭示,以从不同角度以及不同层面加以概括和揭示,但它最基本的含义和精神却在于个人之自主但它最基本的含义和精神却在于个人之自主性为正当。而这种意义上的性为正当。而这种意义上的“权利权利”话语在话语在传统中国思想文化中是相当陌生的。首次用传统中国思想文化中是相当陌生的。首次用古汉语古汉语“权利权利”一词对译西文一词对译西文“right”一一词是词是1864年刊行的由美国传教士丁韪良主译年刊行的由美国传教士丁韪良主译的的万国公法万国公法。二、法学的发展 A、中国法学中国法学的历史
13、的历史作为正当性意义上的作为正当性意义上的“权利权利”的确源于西方近代文的确源于西方近代文化的传播,但它之所以能够为中国人所接受和使用,化的传播,但它之所以能够为中国人所接受和使用,并最终融入汉语言系统之中,在中国人的思想观念并最终融入汉语言系统之中,在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中扎下根来,无疑是因为中国思想传统内在的东西中扎下根来,无疑是因为中国思想传统内在的东西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而这种变化为迎接西方权利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而这种变化为迎接西方权利观念作了积极的准备。所谓观念作了积极的准备。所谓“积极的准备积极的准备”是指近是指近世意义上的世意义上的“人人”的发现,这个具有主体性自觉的的发现,这个具
14、有主体性自觉的人,在思想史上是随着人,在思想史上是随着“人欲人欲”的价值移位而诞生的价值移位而诞生的。的。如果说,在近代西方,人们根据自然法而推演出不如果说,在近代西方,人们根据自然法而推演出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的话;在近代中国,思想家们根可剥夺的自然权利的话;在近代中国,思想家们根据据“公理公理”世界观而接受了源于西方的正当性意义世界观而接受了源于西方的正当性意义上的上的“权利权利”观念,观念,“权利权利”也一样成了判断现实也一样成了判断现实政治法律制度合理性、正当性的价值尺度。政治法律制度合理性、正当性的价值尺度。二、法学的发展 A、中国法学中国法学的历史的历史(三)改旧律而创新法(三)改旧
15、律而创新法 距离鸦片战争约半个世纪之后的震距离鸦片战争约半个世纪之后的震惊中外的维新变法运动开启了中国法惊中外的维新变法运动开启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程。尽管康有为等人所制现代化的历程。尽管康有为等人所领导的维新变法运动并未能取得多少领导的维新变法运动并未能取得多少实际成果就被顽固派残酷地绞杀了,实际成果就被顽固派残酷地绞杀了,但他们所确立的在新的价值基石上重但他们所确立的在新的价值基石上重建政治和法律制度的目标却始终昭示建政治和法律制度的目标却始终昭示着后来的人着后来的人们。们。二、法学的发展 A、中国法学中国法学的历史的历史1901年,慈禧集团不得不宣布实施年,慈禧集团不得不宣布实施“新政新
16、政”,扯起,扯起“变法变法”、“修律修律”的旗帜,他们所选定的的旗帜,他们所选定的“修律修律”领头人沈家本(领头人沈家本(18401913)、伍廷芳)、伍廷芳(18421922)经过艰苦工作,主持草拟了)经过艰苦工作,主持草拟了大清大清新刑律新刑律、大清商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大清民律草案大清民律草案、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贯注着新精神等贯注着新精神的法典,标志着传统的中华法系的瓦解。的法典,标志着传统的中华法系的瓦解。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帝制,完成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帝制,完成了旧民主主义革命,创建了中华民国。国民党政府了旧民主主义革命,创建了中华民国
17、。国民党政府打着孙中山的旗号,在清末修律的基础上逐渐完成打着孙中山的旗号,在清末修律的基础上逐渐完成了了“六法全书六法全书”的立法工作,但始终没有能够真正的立法工作,但始终没有能够真正地地“还政于民还政于民”。二、法学的发展 A、中国法学中国法学的历史的历史(四)从(四)从“法制法制”到到“法治法治”的新时期法学的新时期法学 中国共产党成功地领导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了中国共产党成功地领导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了国民党政府,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了国民国民党政府,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了国民党的党的“六法全书六法全书”,于,于1954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开
18、创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新时代。民共和国宪法,开创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新时代。中国法学也随之而进入到了新的历史阶段。新中国中国法学也随之而进入到了新的历史阶段。新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充满了曲折和艰辛。的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充满了曲折和艰辛。1978年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开启了现代中国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开启了现代中国法学的复兴之门。学的复兴之门。21世纪的中国法学必将在建设社会世纪的中国法学必将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行程中取得辉煌成就,为中华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行程中取得辉煌成就,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二、法学的发展 B、西方
19、法学西方法学的历史的历史 B、西方法学的历史西方法学的历史 一、古希腊的正义和法治观念一、古希腊的正义和法治观念(一)古希腊哲人的思想道路(一)古希腊哲人的思想道路 古希腊、罗马不仅是西方法律文化的发源地和古希腊、罗马不仅是西方法律文化的发源地和摇篮,而且在整个人类法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也占摇篮,而且在整个人类法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古希腊哲人对自然和包括法律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古希腊哲人对自然和包括法律在内的社会现象具有非凡的哲学洞察力,他们对自在内的社会现象具有非凡的哲学洞察力,他们对自然、社会和政治法律制度首次进行了具有内在逻辑然、社会和政治法律制度首次进行了具有内在逻辑深
20、度的分析和把握,提出了影响深远的认识、把握深度的分析和把握,提出了影响深远的认识、把握自然和人类社会诸现象之本质的概念工具和思想表自然和人类社会诸现象之本质的概念工具和思想表达方式。尤其是他们原创性地提出和阐发的正义和达方式。尤其是他们原创性地提出和阐发的正义和法治观念直到今天仍然是富于启发性的。法治观念直到今天仍然是富于启发性的。古希腊法律思想的杰出代表是智者派、柏拉图古希腊法律思想的杰出代表是智者派、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和亚里士多德。二、法学的发展 B、西方法学西方法学的历史的历史(二)古希腊的正义理论(二)古希腊的正义理论 把正义视为法律存在的基础和根据乃是古希腊把正义视为法律存在的基础
21、和根据乃是古希腊人深厚的观念传统。这种对于法律存在价值的追问人深厚的观念传统。这种对于法律存在价值的追问和思考方式最初是通过神话和文学得以体现。正是和思考方式最初是通过神话和文学得以体现。正是神话和文学中所展现的生命存在的基本方式和生命神话和文学中所展现的生命存在的基本方式和生命存在的精神冲突构成了对法律存在的哲学探讨的最存在的精神冲突构成了对法律存在的哲学探讨的最初语境。初语境。到了公元前到了公元前5世纪,希腊哲学和思想发生了一次世纪,希腊哲学和思想发生了一次深刻的变化,哲学最终从神话和宗教意识中摆脱了深刻的变化,哲学最终从神话和宗教意识中摆脱了出来,哲人们把诗人们的激情张扬转化为理智地思出
22、来,哲人们把诗人们的激情张扬转化为理智地思考,他们开始通过语词和概念的推导,构建起一个考,他们开始通过语词和概念的推导,构建起一个语言的逻辑秩序,以呈现法律制度存在的基础和意语言的逻辑秩序,以呈现法律制度存在的基础和意义,进而为人们的社会生活提供理性的指引。义,进而为人们的社会生活提供理性的指引。二、法学的发展 B、西方法学西方法学的历史的历史(三)古希腊的法治观念(三)古希腊的法治观念 法律在古希腊的城邦政治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法律在古希腊的城邦政治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希腊人把国家视为一个伦理的、具有共要的角色。希腊人把国家视为一个伦理的、具有共同精神本质的社会,其机构的活动从根本上讲
23、是一同精神本质的社会,其机构的活动从根本上讲是一种教育活动,通过教育使其成员能享有那种精神本种教育活动,通过教育使其成员能享有那种精神本质,并使整个社会凝聚在一种共同的心灵本质之中。质,并使整个社会凝聚在一种共同的心灵本质之中。这种本质对希腊人来说,不是纯粹的抽象,而是具这种本质对希腊人来说,不是纯粹的抽象,而是具体地凝聚和体现在法律之中,法律就是国家的凝聚体地凝聚和体现在法律之中,法律就是国家的凝聚力,它凝聚和团结了社会。力,它凝聚和团结了社会。亚里士多德放弃了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放弃了对柏拉图“哲学王哲学王”理念的理念的追求,将追求,将“哲学王哲学王”所蕴涵的理性精神落实在法律所蕴涵的理性精
24、神落实在法律之中,将之中,将“法律法律”界定为界定为“不受欲望影响的智慧不受欲望影响的智慧”,法律成了纯粹理性的载体,而明确提出,法律成了纯粹理性的载体,而明确提出“法治应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当优于一人之治”的命题,视的命题,视“法治法治”为最优良的为最优良的治国方治国方略。略。二、法学的发展 B、西方法学西方法学的历史的历史亚里士多德首次对亚里士多德首次对“法治法治”作了系统的界定作了系统的界定和阐释,其所理解的法治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和阐释,其所理解的法治包括三个基本要素:第一,法治指向公共或普遍的利益,它不同第一,法治指向公共或普遍的利益,它不同于为了单一阶级或个人利益的宗派统治或暴于为了
25、单一阶级或个人利益的宗派统治或暴君专制;第二,在依据普遍规则而不是依靠君专制;第二,在依据普遍规则而不是依靠专断命令进行统治的意义上,同时也是在政专断命令进行统治的意义上,同时也是在政府重视法规所认可的习惯和约定常规的比较府重视法规所认可的习惯和约定常规的比较笼统的意义上,法治意味着守法的统治;第笼统的意义上,法治意味着守法的统治;第三,法治意味着治理心甘情愿的臣民,它不三,法治意味着治理心甘情愿的臣民,它不同于仅仅依靠暴力的支持的专制统治,换句同于仅仅依靠暴力的支持的专制统治,换句话说,法治得以落实的文化话说,法治得以落实的文化心理保障在心理保障在于被治者对于法律的基本信念。于被治者对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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