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实习报告(共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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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渔政实习报告(共6篇)第1篇:渔政渔港监督实习报告渔政管理渔港监督管理实习报告姓名杜娟学院专业班级2006级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1班指导教师唐议成绩2009年5月2日实习目的:通过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实习,熟悉并掌握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渔政监督检查和对违规案件处理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在实践中具体运用所学习的渔业法规和渔政管理等理论知识,进一步强化和加深所学知识,培养实际工作技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习方式:1.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参观学习,听取渔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工作实践报告。2.随渔政船出湖巡航检查,参加湖上渔政检查,观摩对渔业违法案件的处理和渔业行政处罚。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渔政
2、管理检查站淀山湖分站时间:2009年4月28日实习内容:1.在青浦区渔政管理检查站淀山湖分站参观学习,听取渔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工作实践报告,通过座谈的方式进一步了解淀山湖渔政管理各项措施。实习记录:淀山湖地处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交界地带,分属江苏昆山市和上海青浦区管辖,距上海市中心65公里。在多年平均水位下,湖泊面积为62km2,其中,上海境内47km2,是上海市最大的湖泊,也是上海市最大的一块内陆湿地,是上海最大的淡水渔业资源湖泊。2005年青浦区政府成立了淀山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5月15日开始正式对淀山湖水域进行了整治,渔政管理部门出动大量人力物力,对鱼簖、地笼网等传统长年捕捞作业和
3、传统围网养殖进行整治,共拆除鱼簖、地笼网等网具7万多条,围网、网箱3000多亩,使淀山湖水域环境得到了改善。严禁在淀山湖水域再利用鱼簖、地笼网等方式进行掠夺式经营。目前有200户左右渔民进行捕鱼作业,其中符合规定的淀山湖水域捕捞的方式有:铁钓、扒螺蚬、扒蚌、船笼、踏网、丝网、虾笼、拖虾网、扎网、麦钓等。每种捕捞方式规定了作业时限和作业船只数量限止。对鱼簖、地笼网、电捕等掠夺式作业方式已明令禁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保护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规定每年的2月15日到5月16日为禁捕期,这段时期正是内陆水域各种渔业资源繁衍生息、生长的时期。据青浦区渔政管理检查站淀山湖分站调查了
4、解,由于市渔政处、区府对淀山湖渔业增殖放流力度的不断加大,渔业资源不断在扩大、丰富。从丝网开捕以来,渔民的收获颇丰,每天的捕获量比往年多,每天至少可以捕获上百斤的渔获物。其中以花、白鲢为主,其他有鲫鱼、鸡骨郎、鲶鱼等等。渔业资源丰富了,渔民的收入也大大提高了。从渔政站淀山湖分站王站长的报告中我们得知,虽然各种规定以颁布并实行,但是仍有一些渔民和周边农民为了多捕鱼、多得利而不顾政府禁令,或不遵守捕捞时间的限定,或不遵守作业工具的限定,或起早、或贫黑、或电捕、或下地笼网等与渔政管理部门打游击战。为此,青浦区渔政管理部门坚持长效管理:一是加强对渔民的依法宣传;二是加强渔政巡逻,增设监察网点,延长巡逻
5、时间,并采取不定时间突击巡逻方式;三是加强对违规捕捞工具的收缴力度,使违规作业者不能得逞。此外,分站站长在最后提出,该湖为水源保护区,为上海市居民提供饮用水。目前,淀山湖水域由于过度养殖,已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渔业资源下降,渔业产值连续几年维持原状。政府鼓励渔民转业,逐步由捕鱼业向绿色环保旅游业转变,利用环湖区域良好的自然环境,形成联合开发资源的机制,协同开发淀山湖区域的旅游资源。2.了解渔政处机构设置,人员结构,专业构成,处室职能,日常工作范围,执法频次,执法及处罚程序,湖上主要存在的违法行为等。了解渔政船基本概况,船舶驾驶,船上人员配备,执法人员要求,执法过程的实现,主要湖上违法行为等。实
6、习记录:渔政船:又称渔业保护船,主要用于渔场巡视并监督、检查渔船执行国家渔业法规的情况,保护水产资源和水域环境,制止酷渔滥捕、违法排放油类、废弃物及其他有害物质,维护渔场生产秩序,处理渔业生产纠纷;也用于监督、检查国际渔业协定的执行情况,维护本国的渔业权益。有的渔政船兼负渔业生产指挥、发布渔情和气象通报以及海上医疗、海难救助等任务自青浦区渔政管理检查站允许广大渔民在淀山湖开始从事丝网作业起 ,已有很多户户渔民在淀山湖分站办理了丝网签证手续。为了保证已办签证的渔民的合法利益,青浦区渔政管理检查站淀山湖分站在进行日常检查的同时,还不定期的进行值班抽查。淀山湖分站对违法、违规者做出了警告和暂扣捕捞许
7、可证的处理。还淀山湖一个正常、稳定的渔业捕捞秩序。湖上突击巡逻监督,主要是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鱼行为,其中以查处电捕鱼为主。电捕鱼实际上就是用电力捕鱼,通过带电的捕鱼设备将鱼电晕或者电死,然后进行捕捞。这种捕捞方式对幼鱼、幼虾的杀伤力格外大,它也将降低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效果,从而严重损害水生生物资源。因此必须严格查处,加大执法力度。第2篇:渔政渔政管理学一、名词解释:1.渔政管理:即渔业行政管理,是指国家通过渔业立法和执行手段,对渔业生产全过程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以及监督等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渔政管理的自然属性:是指在渔业生产过程中不断地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确保人对渔业资源
8、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渔政管理的社会属性:指在渔政管理活动中,要处理好渔业经济领域里各单位、各部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2.渔业生态平衡:指一定的水生动植物群落和生态系统在生存过程中相互制约、转化、交换而达到的相对平衡。3.渔政检查员:是渔政队伍中的主体人员,是按国家渔业法律、法规和编制要求设立的专门执行渔政检查任务和承办渔业行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的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加上后勤保障人员就是渔政管理人员4.渔政监督检查:指渔政检查人员依法对管理相对人的行为进行强制性了解的行政行为。5.渔业生态水域环境:指经济水生动植物生存所需的周围和外部的各种自然环境。通常它包括水系移动状况,江河径流量、气象条件变化、
9、水的理化性质、饵料生物的分布、浮游动植物的分布与变化,以及水域环境的污染情况等。6.水体污染性渔业生态环境破坏: 当水体中有毒或有害物质超过水体自净能力时,水体便会改变原有的正常状态,即水质被污染,由此而造成的水域环境破坏。7.非水体污染性渔业生态环境破坏: 当水体周围或外部自然环境改变或变迁而造成的渔业水域环境破坏。8.生长型捕捞过度:种群的再生产机能和幼鱼的补充尚属正常,但由于幼鱼捕捞过多,使其失去生长机会9.补充型捕捞过度:种群的再生产机能已遭破坏,幼鱼得不到正常补充。10.人工增殖:是指以人为手段有效的生物工程来增加公有水域的渔业资源量。即为改良渔业生态环境、改善渔业资源品种结构,增加
10、渔业资源量,而向公有水域投放种苗、移植驯化、繁殖良种,或营造人工海藻林,投放鱼礁、鱼巢以及建造其他有利于资源生物发生、发育、成长和繁殖设施的活动。 11.渔业许可制度: 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控制捕捞强度,调整渔业生产结构,维持渔业生产秩序,确保渔业安全生产以及加强对珍贵水产品流通领域的管理等所采取的通过发放许可证来禁止自由渔业活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12.捕捞许可制度: 指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对从事捕捞业的单位和个人,控制其使用渔船利用渔业资源的程度,所采取的一项渔业管理制度。 13.禁渔制度:是指国家或国家之间为了保护渔业资源,根据主要经济鱼类的各个生活阶段和
11、集中进行活动的产卵场、越冬场和幼鱼索饵分布等具体情况,划定一定范围的禁渔区、保护区、休渔区,规定一定时间的禁渔期、休渔期,以及规定禁止使用严重危害渔业资源的渔具渔法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14.养殖许可制度:渔业养殖许可制度是国家为鼓励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个充分利用适于养殖的水面、滩涂,发展养殖业,对申请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核发养殖使用证,确认使用权的一项渔业管理制度。15.渔业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有关渔业的规范性文件。16.渔业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制定、发布,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单独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渔业管理的规范
12、性文件。17.地方性渔业法规: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较大的市: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依法制定、颁布的关于渔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18.部门渔业规章:指国务院渔业行政部门依法制定、发布的关于渔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19.地方政府渔业规章: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关于渔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20.渔业行政复议:指管理相对人不服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该行政管理主体的上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依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13、并作出裁决的一种活动。21.渔业行政诉讼:指管理相对人对渔业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对渔业行政复议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保障其合法权益,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各种活动。22.总可捕量制度(TAC):总可捕量制度指根据渔业资源的再生能力,特别是当前资源量水平所能承受的捕捞强度并考虑社会、经济等因素,在一定的期间内(通常为1年),在特定的区域设定具体渔业生物资源品种所能捕获渔获量的最大值。TAC制度适用于鱼类种群不复杂、兼捕数量少的渔业。个体配额制度(IQ):在总可捕量确定以后,给予每一渔民或捕捞单元在确定的时期和指定的区域内,捕捞总可捕量中一
14、定数量的鱼类品种的权利。个体配额不可以转让。个体可转让制度(ITQ):在IQ是在IQ制度的基础上,允许个体渔获配额可以与其它财产一样的转让、交换和买卖。23、渔政执法办案:指对渔业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二、简答题:1.渔政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答:监督检查国家渔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对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对内维护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对外代表国家保护我国渔业权益;审核和发放渔业许可证;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等。2.渔政管理工作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1)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的原则;(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法律手段与经济制裁相结合的原则
15、;(4)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的原则;(5)专管与群管相结合原则;(6)保证效益的原则;(7)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3海区和地方渔政管理机构的管理范围各是什么?答:海区:海洋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以外水域;重要渔场、渔汛;国家颁布的保护区、休渔区,以及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渔区、南沙海域、黄岩岛海域及其他特定渔业资源渔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地方:海洋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以内;沿海滩涂、浅海、养殖业、定置渔业渔场、内陆水域渔业;农业部授权的我国管辖水域。5.怎样成为一名合格的渔政检查人员? 6.渔政监督检查内容有哪些? 答:(1)检查渔船;(2)检查渔具;(3)检查渔法;(4)检
16、查渔获物;(5)检查渔业许可证;(6)检查渔业水域生态环境;(7)检查渔业生产秩序;(8)检查外籍渔船;(9)检查走私贩私;(10)检查其他事项:如造船、渔港设施等。补充:渔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注意事项?(25页) 形成水域污染的主要原因?(44页)7.污染物对鱼类的生物效应有哪些?形成水域污染的主要原因?污染物一般对鱼类的生物效应是死亡、回避、生长缓慢、产卵减少、繁殖率下降、产生病变等。可能产生鱼类大量中毒死亡。主要原因:工矿企业、农业、船舶等排放的污染物,如石油、重金属、农药、有机物、放射性物质、工业热废水、固体废弃物等。8.在渔业环境保护中,对污染物进行宏观控制一般采取那些途径?(1)健全渔
17、业水域环境监测机构,加强渔业水域环境的监测工作(2)重视渔业水域的污染治理,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宏观控制(3)禁止围湖造田注意非水体污染对渔业水域的破坏(4)调整捕捞船数、理顺作业结构,保证水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5)借鉴国外经验,城市与水系水体污染的区域性综合防治(6)发展投资少耗能低的污水处理工艺,促使城市污水资源化(7)做好各部门的水域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 9.渔场评价的标准?答:渔业资源的蕴藏量、渔场面积、渔期持续时间、适合捕捞程度以及距离渔业基地的远近等。 10.海洋渔具的分类答:刺网类以网目刺挂或网衣缠络为作业原理的渔具。围网类由网翼和取鱼部或网囊构成,用于包围集群性鱼
18、类的渔具。拖网类用渔船拖曳网具迫使捕捞对象进入网内的渔具。地拉网类在近岸水域或冰下放网并在岸、滩或冰上曳行起网的渔具。 张网类定置在水域中,并利用水流迫使捕捞对象进入网囊的渔具。 敷网类以预先敷设在水中,然后等待、诱集或驱赶捕捞对象进入网内,最后将网具提出水面捞取渔获的渔具。 抄网类 由网囊、框架和手柄组成,以兜取方式作业的渔具。 掩罩类由上而下扣罩捕捞对象的渔具。陷阱类 以固定设置在水域中,并使捕捞对象受拦截、诱导而险入的渔具。钓具类用钓线结缚装饵的钩、卡或直接缚饵引诱捕捞对象吞食的渔具。耙刺类以耙刺捕捞的渔具。 笼壶类利用笼壶状器具引诱捕捞对象进入而被捕获的渔具。 11.拖网、张网、刺网的
19、渔具渔法有什么特点?拖网:主要是渔具型式多样、结构复杂、作业范围广、捕捞对象多、生产机动灵活、捕捞效率高、生产规模不一等,拖网属过滤性运动渔具,是典型的强制性渔法,拖网作业时,钢索移动和水流的冲击而产生的声音以及钢索、网板移动产生的涡流,把鱼类驱赶到拖道中央,鱼群的逃逸方向一般与拖向一致,拖速比鱼速快,使鱼群被强制拖入网中。张网:主要有型式多样,网具结构比拖网简单、生产规模比拖网小、操作技术简便、渔场近、生产相对稳定,作业时是利用潮流或涨落潮差迫使捕捞对象进入网内。刺网:是结构简单、操作技术不复杂、生产机动灵活、作业渔场广阔、捕捞对象品种多、渔获个体整齐质量好、对渔船和捕捞机械要求不高、投资少
20、、成本低、是兼作的良好渔具,以刺挂捕捞时鱼体大小有一定选择性,适合于辽阔的海域作业,以缠络性能捕捞鱼类时选择性差,不利于海豚、海鸟及其它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摘取渔获费时多,鱼体易受损伤。12.捕捞许可的内容?捕捞许可证的分类? 答:内容:(1)捕捞水域许可(2)捕捞时间许可 (3)捕捞对象许可(4)捕捞能力许可(5)捕捞渔具、渔法许可 分七类: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公海渔业捕捞许可证;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渔业捕捞许可证;临时渔业捕捞许可证;外国渔船捕捞许可证;捕捞辅助船许可证。 14.渔政办案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1)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
21、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4)贯彻群众路线的原则;(5)当事人有权起诉的原则;(6)回避原则。15.渔政监督管理案件的管辖有哪几种?并说明含义? 答:(1)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之间受理和查处渔业行政案件的职权范围。(2)区域管辖:是划分同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之间受理和查处渔业行政案件的职权范围。(3)移送管辖:指渔政管理机构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发现无权受理,转交给另外有管辖权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查处。或将有管辖权的案件转交给别的更适宜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查处。(4)指定管辖:指上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指定某
22、个下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对某个案件行使管辖权。16.渔业法律、渔业行政法规、地方政府渔业规章、部门渔业规章、地方性渔业法规、国际渔业条约各自的法律地位及效力。答:法律的地位与效力,仅次于宪法,高于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机关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它也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管理和制定法规和规章的依据。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其他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它与法律一样,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及规章。 地方政府渔业规章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不得与其相抵触,仅在本行政区域内有约束力,对地方渔业行政管理活动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地方性渔业法规其法律
23、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不得与其相抵触,可作为渔业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国际渔业条约与国内法律具有同等效力。17.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何时实施的,它有何重要意义。答:于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以国家主席令第34号公布,1986年7月1日起实施。意义:标志着我国渔业已纳入法制轨道,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国渔业活动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渔业法的颁布对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渔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18.渔业行政违法及构成条件?答:渔业行政违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
24、和行政相对人违反渔业行政法律规范,不履行、不承担渔业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义务,情节一般,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构成条件:1、必须具有行为人相关的法定义务2、必须具有行为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3、必须具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组织4、必须出于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19在渔业违法案件中,有权追究渔业行政法律责任的机关有那些,承担法律责任有哪几种方式? 答:1、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制中有权追究渔业行政法律责任的,主要是有关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主体)以及人民法院。追究渔业行政法律责任的依据是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规范。2、不同的行政违法行为主体,有不同的行政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如渔业行政管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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