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法律法规讲座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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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用法律法规讲座(社区版)主讲人:杨万玲主讲人:杨万玲讲座内容提要一、民间借贷的问题二、房产租赁的问题三、婚姻法问题四、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五、继承问题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解释三就夫妻财产问题的若干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现象一:现代社会结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比较普遍,特别是按中国的传统以及婚嫁的习惯,一般由男方提供住房,房产一般也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往往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房屋应该归谁呢?司法解释首次明确了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新规一:新规一:【条款条
2、款】第十条规定,夫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若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
3、登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现象二:当下适婚的年轻人,已多为80后、90后独生子女,接受父母的房屋馈赠比较常见。那么,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离婚时该归谁?婆婆:养女是婆婆:养女是“招行招行”,养儿是,养儿是“建行建行”都说女儿是都说女儿是“招行招行”儿子是儿子是“建行建行”,生了儿子就意味着要节衣缩食为儿子的,生了儿子就意味着要节衣缩食为儿子的婚房犯愁,好不容易用婚房犯愁,好不容易用“养老养老”的钱攒够的钱攒够了房子的首付能让儿子了房子的首付能让儿子“挺直腰板挺直腰板”娶媳娶媳妇了,结果现在的小夫妻都比较妇了,结果现在的小夫妻都比较“想
4、得开想得开”稍有不和就离婚,老两口一辈子的积蓄稍有不和就离婚,老两口一辈子的积蓄当然也就被这个为时不长的儿媳当然也就被这个为时不长的儿媳“分分”走走了。了。新规二:新规二:【条款条款】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善意取得夫妻房产确权后止争善意取得夫妻房产确权后止争案例:案例:夫妻俩按揭购买了一套的房子。可夫妻俩买夫妻俩按揭购买了一套的房子。可夫妻俩买房没
5、多久,就因为无法还贷,房屋面临被拍卖的房没多久,就因为无法还贷,房屋面临被拍卖的境地。两人只好把房子卖给阿云夫妇。阿云夫妇境地。两人只好把房子卖给阿云夫妇。阿云夫妇交了房款,要求过户时,小白的丈夫却说卖房时交了房款,要求过户时,小白的丈夫却说卖房时没经过他同意,房子不卖了。为此,阿云夫妇将没经过他同意,房子不卖了。为此,阿云夫妇将小白夫妻告上了法院,法院到底该把房子判给小小白夫妻告上了法院,法院到底该把房子判给小白夫妻,还是该给买主阿云夫妇?白夫妻,还是该给买主阿云夫妇?重要条款解读(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收益的归属问题(二)空头支票(三)婚前仅一方出钱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四)父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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