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概念的争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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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概念的争议司考宋光明法理学讲义:法的概念的争议宋光明讲义:法的概念的争议。法的概念的争议是法理学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精彩链接:精彩链接:三个基本要素:内容的正确性、权威性制定、法的实效(1)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要素:分析主义法学:奥斯丁、哈特、凯法实证主截然分开义(2)以法的实效为首要要素:法法和道德的社会学、法现实主义关系(1)以内容的正确性为法的概念有联系(内非实证主 的唯一定义要素:传统自然法学容正确)义(2)以内容的正确性、法的实效、权威性制定同时作为法的概念定尔森义的要素:超越自然法和
2、法实证主义的第三条道路:阿列克西【例题不定项】以下说法错误的有()。A.分析法学认为法律和道德没有什么联系,权威性制定是法的概念的唯一要素B.传统自然法学认为制定法不是法律C.在阿列克西看来,实证主义法的概念和传统自然法的概念都有问题D.法的实效是法社会学和分析法学都认可的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选项 A 说法错误。分析法学的权威性制定是法的概念的首要要素,而非唯一。选项 B 说法错误。传统的自然法学认为符合道德的法为法律,而制定法包括符合道德的法,也包括不符合道德的法。【例题不定项】关于实证主义法学和非实证主义法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2013-1-88)A.实证
3、主义法学认为,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B.非实证主义法学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并不必然排除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 法律 敎育 网C.所有的非实证主义法学都可以被看作是古典自然法学D.仅根据社会实效性要素,并不能将实证主义法学派、非实证主义法学派和其他法学派(比如社会法学派)在法定义上的观点区别开来【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法实证主义者以下列两个要素定义法的概念: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非实证主义与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的区分是,前者坚持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除了权威性制定要素和社会实效性要素,必须要以内容正确性为定义要素。而对于实证主义来说,则不包括后者要求的内容正确性。非实证主义包括传统自然法学和第三条道路。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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