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湖北武汉市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区域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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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关于2023年湖北武汉市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区域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从湖北卫生人才网获悉,关于2023年湖北武汉市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区域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20239号,以下简称“申报评审条件”,附件2)、市职改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职改办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现就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2、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武汉地区尚未实行自主评审的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的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依法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医学技术等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省职改办委托我市评审的中央在汉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 以上各类申报人员均需在武汉地区工作满1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除外。 二、申报渠道 (一)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报上
3、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卫生高评办评审材料受理点审核。 (二)非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个人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限制,由用人单位对其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评审,经用人单位所在区人社职改部门或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附件1)逐级审核后,报市卫生高评办评审材料受理点审核。劳务派遣人员按照所签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应渠道申报,并由劳务派遣公司(视为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三)委托评审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省市职改部门委托同意后,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卫生高评办评审材料受理点审核。
4、 三、申报数量控制 (一)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评审。纳入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的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按报备方案执行。未完成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后,按岗推荐。 (二)经市级以上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合选派、参加援外、援藏、援疆、援青等援助工作半年以上,且在服务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进行申报。 (三)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实行职称倾斜政策,在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先推荐申报。 (四)非事业单位不控制申报数量。 四、基本申报条件
5、申报人员必须满足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39号)所列基本条件、申报条件方可申报,其中: (一)基层服务。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参评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人员,应当有任现职以来由政府或单位派遣的,累计1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二级以上非公医疗机构申报人员自2023年起需满足同等基层服务要求。 (二)进修、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申报人参与的各级继教项目将在量化评分时予以赋分。 (三)水平能力测试。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3年有效,2023-2023年武汉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在
6、我市2023年区域评审申报时仍然有效,2023年水平能力测试事宜待申报材料受理后另行通知。 (四)工作量统计。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全量统计申报人的电子及纸质工作量数据台账,如实填写工作量统计表并将统计明细存档备查。医务人员承担援外、援藏、援疆、援青等援派任务期间工作量统计将按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倾斜。 五、专业申报目录 详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六、申报程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形式。申报人应遵守个人申报诚信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准确填写表格,并按规定时间节点提交,逾期者视为放弃本次评审资格。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按照“干什么,评什
7、么”原则选择申报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请申报,多机构执业医师应通过主要执业机构申报。 1.单位账号创建。公立医疗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账号按照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创建,非公医疗机构账号由属地非公人才职称受理点创建,机构账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登录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index.html。 2.网络申报。11月17日至11月23日,申报人员登录http:/59.175.218.201:8501/#/,按网页系统操作手册进行身份认证、信息填报及资料上传。申报人应认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评审材料扫描件并仔细确认,应避免扫描件不清晰或漏报、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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