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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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讲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讲义二0一四年五月“条例”的法律地位n n属法规范畴;是广义法律概念中的“法律”。n n广义法律概念中的“法律”:宪法、基本法、法、法规;法规处于“法律”最低层级。n n排在条例之后是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n n条例: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和地方人大颁布的地方条例。n n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是医疗器械监管的最高法律。新旧条例比较n n旧条例共四十八条;新条例有八十条。n n理念上的变化:1、较为全面实行风险管理的理念;2、突出企业主体责任:(1)减少了审批项目;(2)加重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3、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发生重大改变。新旧条例的变化n n关于备案的
2、理解1、释义:按照字面的意思,备案就是存档备查。它是相对于审批的一个概念,既你有义务让上级主管机关或有关机构知道某件事,但不需要他们的批准同意。2、现实中的困惑。3、注意:备案必须按要求进行,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新旧条例比较n n突出风险管理表现:1、拟以规章形式,明确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管理规定正在征求意见。2、第17条:明确二、三类产品免临床条件。3、第19条:临床试验有较高风险的,特别明确需经国家局批准。放松低风险,严管高风险。新旧条例比较n n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可以概括为“放的更放,紧的更紧”。1、给予企业更大自主权,比如减少审批项目,变审批为备案。2、法律责任大大增加。与特别规
3、定相衔接。新旧条例比较n n减少了审批项目1、第8条:一类产品由注册审批改为备案制;2、第14条:二、三类产品,“发生非实质性变化,不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采用备案制;3、第17条:一类产品备案,不要临床试验。新旧条例比较n n确立了注册人与生产者相分离制度1、产品注册。2、体系考核。3、关于责任问题。注册人与生产人的责任。条文解析n n第一章 总则(7条)n n第四条 确立按风险程度分类管理原则1、表述上差异;2、明确制定、调整分类目录要充分听取行业意见,并参考国际医疗器械分类实践。n n第六条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实行目录管理;且动态管理。n n第七条 行业组织作用。条文释义n n第
4、二章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12条)n n第八条 明确一类产品实行备案管理制。n n第十条 明确一类产品检验报告可以是备案人的自检报告;明确临床评价资料不包括临床试验报告,可以是通过文献、同类产品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n n第十一条第二款 明确进口二、三类医疗器械进口注册实行代理人制度(机构或法人)。条文释义n n第十一条第三款 明确:1、产品检验报告应当是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2、临床评价资料应当包括临床试验报告。例外:第十七条明确可以免临床试验。第十七条 明确:A免临床条件;B实行目录管理。条文释义n n第十四条 二、三类产品,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发生实
5、质性变化的,有可能影响安全、有效的,办理变更手续(重新注册)非实质性变化,不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将“变更情况”备案。条文释义n n第十五条 明确:1、注册有效期延长到5年;2、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个月前提出延续申请提出延续申请两个结果:两个结果:A期限内,必期限内,必须作出延续的决定,否则也视为准予延续。须作出延续的决定,否则也视为准予延续。B超出期限的,不予延续注册(重新注册)超出期限的,不予延续注册(重新注册)条文释义n n第十六条 关于“未列入分类目录医疗器械”的申请按第三类医疗器械要求,直接向国家级申请注册;向国家局申请类别确认。国家
6、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告知判定结果。条文释义n n第十八条 临床试验要求:1、有资质的临床试验机构,并按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2、临床试验提出者所在省级药监部门备案;3、接受备案的省级药监部门,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条文释义n n第十九条1、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需国家局审批;2、需审批临床的较高风险医疗器械,实行目录管理。3、第二款,规定了较高风险医疗器械临床审批要求等。条文释义n n第三章n n第二十一条 一类产品生产企业,由设区市药监部门备案。n n第二十二条 二三类产品企业开办。n n注:1、我省已将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办许可部分权限,委托设区市完成。2、关于“
7、一类产品生产条件”应注意问题。3、关于体系考核与开办检查。(第二十四条)条文释义n n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由消费者个人使用的医疗器械还应当具有安全使用的特别说明。”n n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明确委托方承担医疗器械质量责任。n n第二款 明确高风险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委托生产(目录制管理)。条文释义n n第四章 医疗器械经营与使用n n第三十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采用备案管理制;管理权限在设区市局。n n注:条件与备案应注意的问题。n n第三十三条 提出运输、贮存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条文释义n n第三十四三十八条 分别规定了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职责要求。n n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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