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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项目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办法施工项目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项目机械动力设备管理,使施工现场机械动力设备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满足施工生产进度、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的需要,根据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集团事业部项目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公司施工项目指导意见及国家标准、北京市、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第三条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入集团公司各事业部施工项目机械设备的管理.第四条第四条 项目机械动力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一、据施工组织设计优化配置机械设备,保证设备按时进场,用后及时退场,进入施工现场设备能满足施工生产要求
2、。二、负责施工现场群塔施工和大型设备协调管理。三、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及时纠正作业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生机械事故及时报告。四、负责组织定期对设备状况进行检查,监督设备产权及时做好设备维修保养,组织好施工现场设备维修和故障抢修,减少故障停机时间.五、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用养结合,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五条第五条 集团公司施工管理部的职责:一、负责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机械动力设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1二、制定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提高机械设备
3、管理水平。三、负责对施工项目机械管理进行检查指导。四、负责集团公司重点工程和特大型工程的机械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控。五、负责重大机械动力设备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和事故处理。第六条第六条 事业部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制定机械动力设备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二、负责大型机械设备综合管理及租赁业务,审批中小型机械设备租赁管理。三、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机械设备的选用、群塔作业方案的审批.四、负责组织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综合检查。五、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处理机械安全事故。第七条第七条 项目经理部需设机管员其中二级以上项目部必须设专职机管员,其管理职责:一、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场、安装验收、日常使用、安全检
4、查、设备退场的全过程管理。二、负责中小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和成本控制。三、施工现场发生机械事故按要求及时上报。四、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内业资料管理。第三章第三章 施工项目部机械设备租赁管理施工项目部机械设备租赁管理第八条第八条 各事业部施工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协调设备租赁管理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用集团内部自有设备。第九条第九条 事业部施工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大型设备租赁,组织对大型施工设备租赁合格供方进行评审,确认设备合格供方名录,并根据供方服务质量每年复评一次。租赁设备必须在 设备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对不在合格供方名录,项目急需设备可及时提供新供方,进2行评审,增补进设备合格供方名录.第十条第十条 项
5、目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机械设备需求计划,明确需要租赁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预计进出场时间等.大型设备由事业部负责在设备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租赁,中小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负责租赁报事业部审批,租赁价格不得高于租赁市场价格。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租赁机械设备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外租起重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或专业公司直接与设备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租赁设备进场后,经项目经理部、产权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开始使用计算费用.租赁的机械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特种设备还必须经有资质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检验周期内。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租
6、赁机械设备由产权单位负责维护保养。保持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并填写设备运转、维修保养、故障检修等原始记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租赁设备发生机械事故,使用单位要逐级上报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由于使用单位造成事故者,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项目部应在机械设备租赁到期前 310 天通知租赁单位,并准备好设备拆运出场的必要条件,到期及时安排设备出场。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事业部同意劳务供方或工程分包方自带机械设备时,必须与自带设备单位签订安全使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项目部对设备进行备案并纳入管理.自带设备使用费用应控制在施工预算收入内并不得超过租赁市场价格水平。第四章第四章施工现
7、场机械设备使用管理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管理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项目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中明确大型机械3设备的选择、布置及群塔作业方案,并报事业部技术部门审批,机械设备部门应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及群塔方案的会签。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改变群塔作业方案等施组变更,需按审批程序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按 CI 标准悬挂统一标识.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机械设备均应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对进场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要进行规范的书面安全交底,并签字确认。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主要机械设备要坚持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
8、的“三定制度,操作人员应熟悉本机构造、性能、维护保养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事业部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对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问题要有整改措施.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对起重机械拆装、重大构件的吊装以及危险地段施工等要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拆装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拆装工必须具有相应资格的操作证。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对整机质量及安全装置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企业进行书面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签字。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停工 3 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在使用前
9、必须由项目部组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共同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使用机械设备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应加强机械设备内业资料的管理,内业资料设立符合市建委文件要求.内业资料主要内容:机械租赁、安装合同及安全协议书;安全技术交底;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设备安装验收记录;机械操作人员上岗记录及复印件;起重设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4资质复印件;起重设备注册编号、检测报告;起重设备拆装方案、群塔作业方案、起重吊装方案;设备自检及月检记录;进场施工设备台帐;机械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第五章第五章 机械设备检查机械设备检查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每月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作业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保存检查记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租赁大型设备的产权单位每月对设备进行整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及整改记录留存项目部备查.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事业部施工管理部门每季度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集团公司施工管理部不定期对施工项目机械设备管理进行抽查.第六章第六章 附则附则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施工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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