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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销售管理制度产品销售管理制度1.目的为配合公司建立简捷、实用、高效、统一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本部门制度建设的系统化、一体化、流程化、表单化、信息化,促进本部门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销售办全体员工。3.职责销售办为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4.内容4.1 合同签订制度4。1.1 签订合同之前,由客户提供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资料,具有法人资格的客户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验明身份证件原件后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并备案客户的银行账号、地址、电话、传真、邮编、联系人;4。1。
2、2 客户合同传真件到公司后,销办内勤要在第一时间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以最快的时间内将盖章的合同传真于客户,并及时将合同的办理情况通告大区经理/区域总监;4。1。3 合同编号:YXH*(年)(月)*(流水号),例:YXH1302-003;4.1.4 严格按照公司营销思路和销售资源(量、价)签订合同;4。1.5 合同中必须注明合同有效期.4.2 合同评审制度4。2。1 正常产品销售合同的评审:正常产品销售合同的评审需经区域经理、销办主任和销管中心主任签字,律师审核盖章、常务副总签字,报郑办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正式生效,并及时将合同的办理情况通告大区经理/区域总监;4.2。2 特殊产品销售合同的评审:
3、特殊产品首先由技术部门评审,并签订技术协议,而后按正常产品销售合同评审;4。2.3 产品抵账属产品销售范畴,产品抵账合同评审:对抵账的客户,首先对账,在账目核对无误的情况下,由对口部门同客户签订抵账合同(协议),并由财务在抵账合同(协议)签字,确认客户的应付款额。评审程序:对抵账合同(协议)、对口部门主管评审、财务确认签字、对口部门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律师审核盖章、常务副总签字、报郑办加盖合同专用章,合同(协议)生效,转销售办;4。2。4 外委加工产品合同,产品必须先办理入库,由采购部负责外协加工,签订加工外销合同,其合同评审等同正常产品销售合同;4。2.5 对关联企业产品往来的销售,由销售办主
4、管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关联企业原材料购销往来由采购部门负责)。4。3 产品发运手续办理管理4.3.1 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购货方将货款转交到资金中心待验资入账后,由资金中心以传真形式通知财务部,财务部及时通知销售办(出具回款报表);4。3.2 销售办收到财务部门通知后,及时登记销售办客户资金账户;4。3。3 销售办根据客户资金账户的余额情况,按照购货合同的产品种类(即:锻材、电渣钢锭、电炉钢锭等)牌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由主管副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授权人签字的提货通知凭证(一式两份);4。3。4 对发货超款处理:总经理担保超款额上限100,000 元以下,常务副总经理担保超款额上限
5、 50,000 元以下,主管销售副总经理担保超款额上限 20,000 元以下,销售总监担保超款额上限5,000 元以下,销售经理担保超款额上限 3,000 元以下。销售总监或销售经理超款额担保,必须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同时对超款部分必须在 7 个工作日以内补齐,超期按超货款金额的 0。5%1%/天由财务部进行考核;4。3.5 对产品抵账合同(协议),销售办在合同(协议)有效期内可出具由主管副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授权人签字的提货通知凭证,销售办凭此提货通知凭证进行发货。但对发货超款部分,必须补齐货款,否则必须卸货,不得担保;4.3.6 对先发货后付款的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合同,定期、定人收回货款。
6、每月月底对应收货款情况进行清理;4。3.7 特殊情况销售发货,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办理发货手续,但必须签订合同.补办产品入库手续。4.4 销售业务票、证、账、表办理程序流程4.4。1 贯彻“款到发货,款不到不发货”原则,先了解客户的余额可提量、合同执行量和产品库存情况,确定具备发货条件,才能下达提货通知凭证。开具提货单通知凭证时,必须注明:货物钢型,即:锻材、电渣钢锭、电炉钢锭等;4。4。2 核对库存情况时,若库存不能满足发货需要,则根据合同向生产部下达工作联系单,必须注明:品种、牌号、规格要求、质检标准和特殊要求;4.4.3 客户来款以财务收到的资金中心传真件为准,对来款按日期、合同号
7、、客户名称等记录在来款登记台账上;4.4.4 财务开具出门证时依据销售办开具的提货通知单凭证,认真填写客户名称(全称)、钢型、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车号等;4.4.5 计量部门根据财务部开具的销售通知单进行计量,应注明货物车号、毛重、皮重、净重,并在备注格注明品种、规格、炉号、逐一品种数量;4。4.6 销售办凭提货通知单凭证、发票通知单、发货码单和产品销售出库单到财务部门开具发票;4.4。7 财务部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由销售办统一转给客户;4。4。8 每月财务部同销售部进行核对确保发货、收款数据一致,有如不一致,立即查对;4.4.9 及时将区域中心、销管中心等销售部相关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单传递至郑州办事处,以便郑州办事处付款.5.处罚5.1 产品发运过程中,要做到安全、快速的发运,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考核 50 元/次;5.2 销售提货通知单、销售出库单、钢材装车记录等单据要填写准确、清晰、完整,单据填写错误的考核 50 元/次;单据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出现丢失考核责任人50 元/次。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