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2年版土石方及场平工程--厦门版).docx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2年版土石方及场平工程--厦门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2年版土石方及场平工程--厦门版).docx(16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通用本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22年版,土石方及场平工程-厦门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审。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4.2.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符合本投标须知第4. 1款 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2.1. 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 有约束力。4.2.2.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
2、及义务。4.2.3. 联合体各方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4.2.4. 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当招标工程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当相同承包 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2.5. 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工程(标段)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 联合体的投标,否那么,相关投标均无效。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工程(标段)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 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3)为本招标工程(标段)的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
3、单位、代 建单位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以下统称有关咨询单位);(4)与本招标工程(标段)的有关咨询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与本招标工程(标段)的有关咨询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有隶属关系;(6)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7)本工程招标(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招标工程(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8)财产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工程投标;(11)在本招标工
4、程(标段)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12)(13)(12)(13)采取挂靠等非法手段,以多个投标人名义进行围标的;采取借用多家企业资质参与投标的手段进行围标的;(14)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或者约定局部投标人放弃投标的;(15)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10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通用本(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 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 承当。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
5、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 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 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 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 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全国 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13. 2.3竣工日期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
6、;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 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 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 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拒绝接收全部或局部工程对于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完成整改后,应当重新进行竣工验收,经重 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的且无法采取措施补救的,那么发包人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工程, 因不合格工程导致其他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确保相关工程的正常 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当。移交、接收全部与局部工程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
7、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 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当工程照管、 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 定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当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 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 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13. 3工程试车13. 3. 1试车程序工程需要试车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 一致,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当。工程试车应按如下程序进行:(1)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
8、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书面通知100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通用本监理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 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的,监理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监理人在试 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自试车结束满24小时后视为监理人已经认可试车记 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监理人不能按时参加试车,应在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 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能在 前述期限内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2)具备
9、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 式通知承包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 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合同当事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参 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13. 3.2试车中的责任因设计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承包人按 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当修改设计、撤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工期相 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监理人要求重新安装和试 车,并承当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工程设备制造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采购该工程设备
10、的合同当事 人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撤除和重新安装,由此增加的修理、重新购置、 撤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承当。13. 3. 3投料试车如需进行投料试车的,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投料试车。发包人要求在 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约定有关事项。投料试车合格的,费用由发包人承当;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料试车不合格的,承 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当;非因承包人原 因导致投料试车不合格的,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 人承当。13. 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
11、验收发包人需要在工程竣工前使用单位工程的,或承包人提出提前交付已经竣 工的单位工程且经发包人同意的,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的程序按照第13. 2款(竣 工验收的约定进行。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接收证书。已签发 单位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整 体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13. 4. 2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单位工程,由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10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通用本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当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 的利润。13.
12、5施工期运行13. 5.1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 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 13. 4款(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 工期投入运行。13. 5.2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 15. 2款(缺陷责任期)约定进行修复。13.6竣工退场13.6. 1竣工退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1)施工现场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2)临时工程已撤除,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人员、承
13、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 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现场;(4)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全部清理;(5)施工现场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施工现场的竣工退场费用由承包人承当。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 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出售或另行处理承包人遗留的物品,由此 支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当,发包人出售承包人遗留物品所得款项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 返还承包人。地表还原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 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到达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 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当。
14、14.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1. .1过程结算14. 1. 1过程结算结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采用过程结算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过程 结算结点。15. 1.2过程结算价款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当期过程结算价款,包括当期节点工程的合同价、10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通用本价款调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其中:(1)工期奖惩、优质工程增加费、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总承包服务费不纳入过 程结算,归入竣工结算。(2)不宜按节点工程断开结算的个别子项,或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暂不列入当期 过程结算的工程内容,需在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中注明,并入后续可以办理过程
15、结算的 节点。(3)此前节点工程中的价款调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属于承包人的原因再 提交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认可;属于非承包人原因新增的,归入当期过程结算;属于 承包人隐瞒真实情况损害发包人的,发包人有权予以扣回。16. 1.3过程结算申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约定的节点工程验收合格后28内发包人 和监理人(如有)提交过程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过程结算资料,有关过程结算 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超过约定时限 不报送的,视为放弃。对质量不合格的,应当在整改并验收合格后办理施工过程结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过程结算申请单包括以下内容:(
16、1)已完节点工程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提供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的 除外;(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17. 1. 4过程结算审核和支付(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过程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 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过程结算申请单后14 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施工过程结算付款证书。监 理人或发包人对过程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 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过程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过程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
17、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 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 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施工过程结算付款证书。(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付款证书后 的5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 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 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LPR)的两倍支付违约金。(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10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
18、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通用本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 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 处理。对于无异议局部,发包人应签发无异议局部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2)项完成 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当期过程结算价款扣除相应预付款、留置质保 金后全额支付。但已完节点价款(包括当期与此前的过程结算价款之和)超过相应已 完节点概算的,超过局部金额暂不支付并列入下期评估,但不拖延至竣工结算。工程 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概算的,由发
19、包人在竣工结算前完成。已完节点价款未超过 相应节点概算的,那么此前未支付金额列入当期过程结算价款一并支付。14. 2竣工结算14.2. 1竣工结算申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 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 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包括以下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提供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的 除外;(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14. 2. 2竣工结算审
20、核(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 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 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 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 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 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 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
21、 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全国银 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 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的两倍支付违约金。(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局部应在收到发104通用本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局部,发 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
22、本款第(2)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 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14. 3甩项竣工协议发包人要求甩项竣工的,合同当事人应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在甩项竣工协议中应 明确,合同当事人按照第14.1款(竣工结算申请)及14. 2款(竣工结算审核)的约 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应合同价款。15. 4最终结清16. 4. 1最终结清申请单(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最终结清申请单应列明质量保证金、应扣除的质量 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增减
23、费用。(2)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 充资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17. 4. 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 修改意见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且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 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5天起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 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 布
24、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发布的同期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两倍支付 违约金。(3)承包人对发包人颁发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20条争议解决的 约定办理。15.缺陷责任与保修18. 1工程保修的原那么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当质量缺陷责 任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当 保修义务。105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通用本15.2缺陷责任期1. .2.1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福建省 房屋建筑 市政 基础设施 工程 标准 施工 招标 文件 通用 2022 年版 土石方 厦门
链接地址:https://www.taowenge.com/p-71729889.html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