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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最高额借款合同书个人最高额借款合同书(精选12篇)个人最高额借款合同书篇1甲方(借款人):证件类型及号码:住所:邮政编码:住所电话:工作单位:单位电话:15.8甲方保证不以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 绝履行还款义务。5.9甲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 电话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第1 6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6.1 乙方有权了解甲方职业、收支状况、对外负债、 提供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等情况。16.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职业、收入、开支、负债、 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的情况予以保密,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16.3 乙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
2、等方式,核查本合同项下每一笔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 途。16.4 乙方有权将甲方的个人信用信息(包括姓名、性 别、证件号码、职业、工作单位、学历、婚姻状况、收入 和财产状况等能够反映甲方信用状况的个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一年月 日前交付甲方。胯款利息:胯款期限:还款日期:一年一月一日。还款方式:现金 /支付。违约责任: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 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 利率加收罚息。(
3、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 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 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 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Q)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 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 的罚息计算相同。(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 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 人民法院。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
4、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峻)个人最高额借款合同书篇7甲方(出借人):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借款人):itfeiit :法定代表人:丙方(保证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因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 最高额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三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借款最高金额:甲方同意借给乙方借款余额最高 (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 元。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为准。二、借款提款期限为:起至 止。乙方可以在该提款期限内和借款余额控 制额内多笔提款和还款,循环使用。三、借款使用期限为:单笔借款最短时间不少于天, 最长时间不超过天。借款的到期时间不得超过年月 日,
5、实际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为准。如甲方需要提前收回借款,可提前5天通知乙方归还。四、借款提取:乙方每次提取借款时,至少应提前3 天先电话与甲方确定的联系人联系,甲方根据当时资金情 况同意提款后,由乙方填制借款借据在甲方见证下乙方和 丙方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签字)后,将借款借据交甲方。甲方收到借款借据原件后即将借款资金通过银行转帐 方式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五、借款利率和结算方式:不足日按照%0 /天结算实际天数的利息;超过30日按照2.5 %/月结算实 际天数的利息;在还款日中午12点前到出借人账户按照算 头不算尾计算实际用款天数,超过中午12点后到出借人 账户按照头尾计算实际用款天数。借款利率分
6、笔进行计算 和结算,每笔借款到期后乙方一次性归还实际借款的本金 和利息给甲方(超过1个月需按月支付利息给甲方),甲方 所收利息无需出具发票。六、借款归还:借款到期时,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 将还款资金(包括本息)转入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收到还款资金后即注销乙方借款,并出具还款凭证。七、借款延期:如乙方某笔借款需延期时,应提前3 天通过双方联系人联系,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填制借款 展期申请书并经丙方签字盖章后交甲方,甲方接到展期申 请书并经审批同意后予以借款展期。八、各方确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座机电话:座机电话手机电话:手机电话:联系邮箱:联系邮箱:丙方联系人
7、:座机电话:-手机电话:联系邮箱:各方确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变更当 时书面通知对方,如因通知不及时产生后果由应通知方承 担。相关文书按原地址及方式送达均视为有效。九、双方资金往来账户:甲方账户:乙方账户:账号:账号:开户行:开户行:十、丙方同意对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最高额无限连带 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 师费等);保证期限为每笔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为止。十一、三方有效印章和签字如下: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丙方公章丙方法人代表如上述印章或签字发生变化,应在变更当时书面通知 对方。如
8、因通知不及时产生的后果由应通知方承担。相关 文书按原地址及方式送达均视为有效。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没有按本协议约定借款给乙方的,甲方构成违约,按借款总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没有按本协议约定归还甲方借款本金和利息 的,乙方构成违约,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 约金。十三、因履行本协议方式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争议。十四、本协议各方已充分知悉本协议各项约定事项, 本协议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代表各方签署本协议的人均 已充分获得各方授权。十五、本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各 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
9、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甲方(借款人):证件类型及号码:乙方(贷款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个人最高额借款合同书篇2合同编号:借款人:贷款人:银行丙方公章丙方法人代表印章及签字(捺印):签署日:个人最高额借款合同书篇8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借款金额(大写).借款用途:借款人因笔资金。三、借款利率:,按年收息,利随本清。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五、还款日期和方式:.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 还借款,出借方
10、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 计算加收逾期利息。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 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八、其他: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 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日 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 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 定偿付。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 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 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 月 日 年月日个人最高额借款合同书篇9借款人:出借人:借款人向出借人
11、借款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 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协商 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第一条借款限额1、出借人同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最高借款 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内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出借 人分次向借款人支付借款。2、上述期间仅指借款发放时间,不包括借款到期时 间。在此期间和最高借款本金余额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 借款额度,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 限、利率、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 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放款方式借款人授权出借人根据每笔借款凭证约定的时间,将 借款金额直接划入如下账户或
12、借款凭证中所记载的其他 账户:账户名:帐号或卡号:开户银行:第三条借款利息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按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 借款基准利率计算,在借款期限内不变(即实行固定利率)。第四条还款1、按月结息,到期还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之日(即起息日)起 按实际用款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结息日为每月的第30 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当日支付到期利息;如借款本金 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借款本金 一并支付,逾期付息属违约。2、还款方式:借款人应于借款凭证中约定的结息日 及还款日前备足款项直接汇入在出借人的还款账户。出借 人的账户名、账号或卡号、开户行如下:账户名:帐号或卡号
13、:开户银行:第五条提前还款及借款延期1、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借款本金。借款人提前部分 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期应还款项。对于借款人提前偿还 的本金,出借人按照提前还款时本合同执行的借款利率和 提前还本的金额及上一结息日至提前还款日的实际占用 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2、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需要 办理借款延期的,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书 面申请,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 议。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 还借款本息。第六条借款的担保借款人根据出借人的要求为履行本合同提供公司的 30%股份担保。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可以
14、为最高额保证 担保。第七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八条合同文本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执一 份,出借人执T分,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盖章):出借人(盖章):签约日期:年月日个人最高额借款合同书篇10借款人:电话:传真:贷款人:新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话:传真: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按本合 同约定发放贷款。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第一条借款限额1、贷款人同意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在最 高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内根据借款人 的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分次
15、向借款人发放贷款。2、上述期间仅指贷款发放时间,不包括贷款到期时 间。在此期间和最高借款本金余额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 借款额度,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 限、利率、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 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放款方式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根据每笔借款凭证约定的时间,将 借款金额直接划入如下帐户或借款凭证中所记载的其他 帐户:帐户名:帐号或卡号:开户银行:第三条借款利率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浮;每笔借款的 执行利率及利率浮动比例以每笔借款凭证所记载的为准。2、借款发放前,基
16、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适用新的基准保证人:借款人因需要,向贷款人申请 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贷款人同意 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 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 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 同,共同遵守。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1 .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2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执行。第二条提款和还款利率并按上述第1款的约定重新确定借款利率;借款 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借款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A、利率实行一年一定
17、,在借款期限内分段计息。借 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 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 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 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 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第1款约定的利率 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该种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 意,也无须另彳亍通知借款人。B、利率实行一季一定,在借款期限内分段计息。自 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季首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 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季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 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季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 及上述第1款约定的利率
18、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该种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也无须另行通知借款人。C、利率实行一月一定,借款期限内分段计息。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月首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 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月份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 调整的,以该日历月份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 及上述第1款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该种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也无须另行通知借款人。D、在借款期限内不调整(即实行固定利率)。E、其他:。3、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 次贷款利率;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档次贷款 利率,基准利率是指银行同业公认的或通常的同期同档次 贷款利率,双方
19、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条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满足下列全部前提 条件,贷款人才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人在未全部 满足下列提款条件下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账户。2、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及贷款人的 具体要求,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 付及其他法定手续;3、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已生 效并持续保持有效;4、本合同已经生效、并且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 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5、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文件资 料,并经贷款人审查合格;6、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第五条还款1、
20、还款原则: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任何还款,均按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偿还。2、借款人与贷款人可以约定以下方式还本付息,具 体每一笔借款的还本付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在借款凭证中 约定:Q)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借款人于借款到期日一次 性偿还全部借款本息。(2)按月结息,到期还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自实 际放款之日(即起息日)起按实际用款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 算。结息日为每月的第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当 日支付到期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 日,则未付利息应与借款本金一并支付,逾期付息属违约。(3)分期还款。借款人按分期还款计划书所载的分期还款计划偿还借款本息。4、还款方式:借款
21、人应于借款凭证中约定的结息日及还款日前备足款项并存入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结息日及还款日直接从借款人在贷 款人系统的经确认为还款账户的账户中扣收相应借款本 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此授权行为不再另行签发授权书。如 还款账户为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名下账户,则该第三人应 签发授权书,授权贷款人从该账户中扣收借款人应还款 项。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还款账户及 借款人在贷款人所属的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开立的任何账 户中扣收应还的借款本息、违约金等任何款项。第六条提前还款及借款展期1、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本金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 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
22、或全部本金。2、借款人在还清拖欠款项的前提下方可提前还本。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期应还款项。对于 借款人提前偿还的本金,贷款人按照提前还款时本合同执 行的贷款利率和提前还本的金额及上一结息日至提前还 款日的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 再调整。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按下列第Q)种 方式收提前还款违约金:Q)贷款实际发放后6个月内提前还款的,违约金二提 前归还金额x 3 %;贷款实际发放满6个月后提前还款 的,违约金二提前归还金额* 1.5 %。(2)其他方式:。4、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需要 办理借款展期时,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
23、书 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 还借款本息。第七条借款的担保1、贷款人必须根据贷款人的要求为履行本合同提供 担保。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可以为最高额保证担保、最 高额抵押担保、最高额质押担保或其他担保方式中的一项 或数项。2、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及担保的具体内容详 见本合同中担保条款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相关担保合同 和文件的约定:3、借款人在此确认,贷款人有权自由选择行使本合 同项下任意全部或部分担保合同和文件中的权利,以实现 贷款人的债权,并放弃对贷款人上述选择的一切抗辩。第八条借款人权利和义务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
24、得和使用借款。2、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家庭资产、 财务资料、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个人资料或企业资料予以保 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及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 外。3、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4、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 作他用。借款人应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用途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行业规则和借款人的公司章程或章程性 文件,并取得相关许可和授权。5、承诺和保证其向贷款人或贷款人指定人员提供的 一切文件资料或信息均是真实、可靠、有效的,绝无任何 伪造、虚假或隐瞒之处。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 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 凭证、
25、文件等资料及信息,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完整 性和有效性负责。6、积极配合贷款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对借款人及担保人或担保财产的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 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7、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 进行下列行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事先经贷款 人书面同意,同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落实债务清 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下列行为:Q)以任何方式减少注册资本,进行分立、合并、重组、 股份制改造等重大体制变更,申请或进行停业、解散、清 算、破产等;(2)进行有关对外投资及资产转让的重大事项;(3)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 权
26、交易;(4)进行股权调整或股权转让等重大股权变更事项;(5)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 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行为。8、借款人如出现下列事项或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 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威胁的任何事 件时,借款人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按贷款人 的要求落实好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应付款 项按期足额偿还的保障措施:Q)借款人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授信 额度协议及其项下授信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彳到可债权 人所签订的融资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2)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 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以及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
27、务范 围的改变、董(理)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合营合同或 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3)与借款人或借款人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1 .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 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2 .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 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 准。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 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 或保证人账户中扣收。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 合同项下
28、借款本息。第四条担保内容(4)借款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5)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未清偿前,借款人已承担或将 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质押担保;(6)借款人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 件;(7)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9、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借款人为 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 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能力的,应当提前7 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10、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11、借款人有关会计年度的经营成果不足以清
29、偿借款 人依本合同在有关会计年度决算后应清偿贷款人的借款 本息和费用时,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股东或投资者分 配股息、红利。12、不得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到自身偿债能力的方式处 辂其资产,并不得向他人提供超过自身负担能力的任何担 保。13、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 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 证等费用,以及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贷款人以任何一种方式 追索本合同项下债权所引起的费用。14、为贷款人保守相关的商业秘密。15、如借款人需向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必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16、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割言息
30、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同时保证,贷款人根据上述信息发出的主张权利的有关凭 据,借款人均可收到,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第九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 物资库存和借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 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2、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 罚息、复利和借款人其他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 借款人在贷款人所属的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开立的任何账 户中扣划,且扣划凭据无须经借款人签认。3、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应按照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进行操作。4、借款人出现违约或其他足以影响借款安全
31、的不利行为或情形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向借款人主张 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5、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被注 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 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 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 少、意外损坏或灭失等,或者其它担保方式出现风险时, 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要求借款人及时提供贷 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的 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 提供给催收机构,且无需对由此而可能给借款人带来的影 响承担任何责任。7、有权依据有关法
32、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 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 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 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 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 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 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8、在借款人完全满足本合同为其设定的义务、满足 放款的前提下,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 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9、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条违约事项1、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即构成借款人在
33、本合同项 下的违约:(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资料、信息或故意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或支付到期借款本息、 费用及其他任何应付款项;(4)借款人在其他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 事项,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项,可能影响 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5)为本合同提供担保的抵押物或质物价值明显减少, 影响到贷款人权利而抵押人或出质人未增加相应担保的;(6)借款人和/或家庭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恶化,或丧 失商业信誉;(7)借款人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及其它逃避债务的行为;(8)借款人和/或家庭与第三人发生
34、纠纷、诉讼、仲裁、 行政处罚或其它贷款人认为会对其权益带来威胁或不利 的事件,可能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9)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借款人已经或将要丧失还款能 力;(10)在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以前,借款人明确表示或 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债务的;Q1)部分或全部担保条款或担保文件未生效、无效、 被撤销,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落实新的担保的;(12)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 件;(1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2、发生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 的违约:Q)贷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借款;(2)贷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加收、变更加收借款 利息或
35、其他费用。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十条第1款规定的违约事项, 贷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Q)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2)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3)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4)从借款人在贷款人所属的农村信用社系统的账户 上划收任何币种的款项,以偿付借款人偿付贷款人的借款 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5)要求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贷款 人要求的新的担保;(6)行使担保权利;(7)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贷款人有权从逾 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 利息;(8)借款人未按时偿付
36、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 未支付的利息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 复利;(9)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对借 款人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借款人纠正之日止,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100%利息;(10)借款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除按本款第(7)、(8)、 (9)项计收利息和复利外,贷款人还有权根据涉及的借款本 金按每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Q1)解除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12)采取本合同约定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措施。2、贷款人出现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行为,借 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Q)要求贷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2
37、)提前还款;(3)解除与贷款人的借贷关系。1 .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 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2 .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 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3 .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 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 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 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4 .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 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5 .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 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
38、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3、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任何 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而支付的诉 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的签署、变更、修改、补充、有效、解释、 履行和执行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或纠纷, 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按下列第种 方式解决:Q)提交仲裁委员会在进行仲裁。(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在争议未解决之前,除争议事项外,不影响本合 同规定的其他条款的执行。第十三条其他约定条款1
3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未作约定的部 分,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 定办理。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效力:(1)借款凭证;(2)担保合同和文件;(3)分期还款计划书;(4)双方认为必需的其他资料。3、借款人声明和保证(1)借款人清楚地知悉贷款人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2)借款人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贷 款人已就本合同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对本合同条 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广东省农村信 用社最高额借款合同充分理解。(3)借款人有必要权利和授权及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 行为能力从事其所经营的业务及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40、。第十四条其他约定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并加盖公章(如借款人为自然人的,则须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合同文本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执份,贷款人执份,其余份 暂由贷款人保存,以交相关部门或人士登记、备案或存档; 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盖章):有权签字人:贷款人(盖章):信用社有权签字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个人最高额借款合同书篇11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酬口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 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借款种类为,借款用途为
41、。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在上述期间和借款额度内,借款人申请用款, 双方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 率等以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 际发生为准,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 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利率。第四条划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将借款金额划 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第五条还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 季(月、季或年)付息。第六条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 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第七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
42、之日起 二年。若贷款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则视同借款期 限届满。如贷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 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第八条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 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 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寸舌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 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第九条特别约定: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 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 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二、 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 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三、贷款
43、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 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 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 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贷款人主张债权时,贷款人可以 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 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人的担 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J顺序,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 合同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 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 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 预先行使追偿权。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 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七、贷款人向任何一
44、个保证 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第十条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 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一、未按 期偿还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 贷款的;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 询或监管的;四、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 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五、借款 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 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 的;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 政处罚的;九、因经营不善
45、而停产歇业的;十、隐瞒企业财 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十一、未征得债权人 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未按期归还贷款本 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 %的罚息 利率计收罚息。(2)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 复息。(3)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 实际天数计收利息。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 人提供贷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薪口违约天数向 借款人支付违约金。三、保证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 同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借款
46、人可在借款期限、额度 内,可循环往复使用。第十三条争议的的解决方式:本 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其他:一、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二、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 人或保证人承担。三、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 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五、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 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 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 借款人、
47、保证人对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 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六、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执二份,借款人、保证 人、各执T分,效力同等。甲方:乙方:日期:签约时间:年月曰签约地址:江苏个人最高额借款合同书篇12 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 响或免除。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 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的赔偿金。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1 .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 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 的部分或全部贷款。2 .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 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 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 利率 计收利息3 .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 逾期部分按日利率 计收利息。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 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