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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监理工作制度1。总则1。1 为规范监理项目部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验收行为,严格控制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贵州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监理工作。2.编制依据以下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电力工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质量管理业务指导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验收管理业务指导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控制(WHS)及量化评价标准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有
2、限责任公司监理项目部工作手册公司相关企业管理制度3.术语定义3。1 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验收:监理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程施工原材料、构配件进行进场前的检查,合格后签署进场意见;参加业主项目部会同物资部门组织的到货物资验收交接工作。4.职责4。1 监理管理部4.1.1 督促监理项目部严格审核、检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质量,并进行指导4.2 安质管理部4。2。1 对监理项目部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4.3 监理项目部4.3。1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主要原材料、构配件生产供应商的资质,并签署审核意见;督促监理项目部人员认真对原材料、构配件质量进行检查。
3、4.3.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材料、构配件进场前的监理检查验收,参加甲供设备开箱验收,对于有复试要求的材料或构配件,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检查验收合格,签署进场意见。4.3.3 监理员复核进场施工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原始凭证,并作好记录。5。管理内容和方法5.1 施工单位自购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5。1.1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项目部应书面告知承包单位在进行主要材料或构配件、设备采购前,需将拟采购供货的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文件报监理项目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采购该厂家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拟选用的厂家应有保证质量、供货保证能力。5。1.2 施工单位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进行自
4、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审表向监理项目部申请进场使用,明确材料、构配件、设备数量、规格等参数,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使用说明书、施工单位自检结果等书面文件.5.1。3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申请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商是否与报审一致。5.1.4 施工单位的进场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应到材料存放处进行实物检查,主要检查实物的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外观是否有无损坏、损伤,数量是否与报审一致。监理人员须使用相应的检测方法及检测工具
5、(如卷尺、游标卡尺等)对实物进行测量,并拍摄图片,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控制(WHS)及量化评价标准规定填写相关检查记录表单。5。1.5 对于有复试要求的材料及构配件,在上述5。1。1、5。1.2、5.1.3、5.1。4 规定均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与施工单位质检员现场进行见证取样(也可试验单位现场取样,施工、监理或建设单位见证),督促施工单位填写见证取样送检记录表(W),加盖见证取样章。现场取样的试品、试件须报送有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未经检验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见证取样应符合公司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制度规定要求。5。1.
6、6 在满足上述 5.1。1、5.1.2、5。1.3、5。1。4、5。1。5 条规定的情况下,监理项目部方能签署同意进场使用等意见.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施工单位不得进行相应工序施工。5。1.7 监理项目部发现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进行报审就直接在工程中使用,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制止施工行为,若施工单位不配合继续使用的,应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并下达 工程暂停令。5。2 甲供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5.2。1 监理项目部应及时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的物资到货验收交接工作,填写“现场到货开箱验收单”。对于暂不具备开箱验收条件的物资,在到货物资数量清点、记
7、录后,由施工单位保管。在工程建设需要使用前 7 个工作日,施工单位须向业主项目部或监理单位报送开箱验收申请,由业主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组织开箱验收.5。2。2 物资开箱验收,现场监理人员应拍摄图片,并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质量控制(WHS)及量化评价标准规定填写相关检查记录表单。(1)查看外包装是否有损伤、变形等异常情况(2)核查品种、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4)检查是否有损坏情况,数量是否符合工程需求.5。2。3 对于有复试要求的应按公司见证取样送检查监理工作制度进行见证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2。4 开箱验收完毕,符合要求的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签署开箱验收意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应注明清楚存在的问题.5.3 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处理5.3。1 对于施工单位自购的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项目部应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标识并隔离,限期清退出场。5.3.2 对于甲供材料、构配件、设备在开箱验收中发现质量缺陷的,监理项目部应下达质量缺陷整改通知单报业主项目部协调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作好标识,未处理合格前不得使用。6。附则6.1 本制度由公司监理管理部负责解释。6.2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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