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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可对原始社会作如下分类: 依据社会组织:血缘家族、氏族社会(母系氏族父系氏族) 依据考古学:旧石器时期、新石器时期、铜石并用 依据人类学:猿人(直立人)、古人(早期智人)、新人(晚期智人) 依据婚姻发展状况:血族群婚、族外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 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依据人类文明程度:蒙昧时期(从人类社会起先,到制陶术独创)、野蛮时期(从制陶术独创到文字运用和标音字母独创为止)、文明时期(文字运用和标音字母独创之后) 第一节 中国历史的开端血缘家族时期
3、 一、猿人血缘家族的早期主要代表: 元谋猿人(距今170万年): 特点:眉脊骨特殊粗大、前额低平,嘴部突出;牙齿较大。头骨枕部宽敞而圆钝;头骨上窄下宽。外形轮廓呈楔形;脑壳较厚,脑量较小,约780CC 。 蓝田猿人(距今80万年) 北京猿人(距今4050万年): 特点:眉脊骨特殊粗大、前额低平,嘴部突出;无明显下颏,鼻子宽扁;头骨上窄下宽。外形轮廓呈楔形;脑量1059CC(个别达到1225CC) 从人类学分期看,为猿人(直立人);从考古学分期看,为旧石器时期的初期,其工具制作特别粗糙;从婚姻状况看,为血族群婚,即年龄相近的男女之间的群婚;从社会组织看:为血缘家族(血族群团),这是人类第一个社会
4、组织;从经济生活(以北京人为例):采集和狩猎为主,其工具主要有砍砸器、刮削器、尖状器等等。能运用天燃火。 总的说来,猿人的生活极其艰辛。生产力的极端低下,科学文化学问的极端贫乏,生活资料的极度匮乏,外部环境的凶险,使这些人类的祖先随时面临死亡的威逼,在北京猿人的四十多个个体中,约有三分之一不到14岁就夭折了。但正是他们人以极艰苦的劳动,改造了自然,也改造了自己,他们创建了原始文化,积累了阅历,繁衍了后代,使人类社会得以缓慢地发展。 二、古人血缘家族的解体 主要代表:大荔人(距今20万年) 特点:头顶低矮,眉脊粗大,骨壁较厚,嘴部不很突出,脑颅最宽所在位置比北京猿人所在的位置高得多(即头部的楔形
5、减小),脑量为1120CC。以上说明,原始特征虽然没有完全消逝,但比起猿人来有了明显进步,已近于现代人了。 许家窑人、丁村人、长阳人、马坝人(距今约10万年) 从人类学分期看,为古人(早期智人);从考古学分期看,为旧石器时期的中期,仍是打制石器,但制作更为精细;从婚姻状况看,为族外婚,解除了旁系亲属间的婚姻关系,形成不同族群间的群婚关系,这就为同一家族的一群兄弟与另一家族的一群姐妹之间的群婚创建了条件。这种新的更高级的群婚形式,即后代一度相当盛行的族外婚。人类排斥了血亲婚配,从而大大地加快了人类自身体质向更健康、更完善的方向发展。这是人类家庭婚姻史上又一次重大进步,氏族制度在这一时期就渐渐萌芽
6、了。 ;从社会组织看,为血缘家族(血族群团),但族外婚导致其趋于解体,从经济生活看,仍以采集和狩猎为主,学会了人工取火,古人在打制石器时,两石对击冒出火花,或在砍砸树木时,较长时问的摩擦生热而引起燃烧,这样就导致了人工取火方法的独创。这种方法,到古人时代也许已应用在实际生活中。古人时代用火的遗迹和燧人氏“钻燧取火”的传闻,正是驾驭这一人工取火方法的反映。 以上可见,古人的社会生活 古人的体质比猿人有显著进步,劳动阅历和技能渐渐有了提高,活动的领域进一步扩大,他们适应各地的自然环境,接着过着以采集狩猎为主的生活。 其次节 原始社会的发展母系氏族公社 氏族的特征: 第一,氏族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
7、族外婚为前提的社会生产、生活单位;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说:氏族是由有亲属关系的人组成的大家族。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氏族是由有亲属关系的人组成的大家族。有共同的宗教仪式,共同的墓地,而且一般实行共同的土地占有。氏族成员之间禁止通婚。” 其次,氏族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个人的平安依靠他的氏族;对任何一个人的欺侮就是对他氏族的欺侮”(同上书)。 第三,同一氏族有共同的特定名号和共同信仰,表现为图腾崇拜。图腾制度的特点为:一个氏族一种图腾,认为本氏族为该图腾所生;对于图腾有一整套神圣的崇拜仪式或禁忌;起到限制婚姻的作用;随氏族的分裂而分裂 母系氏族公社的特点: 第一,世系按母系血缘计
8、算; 其次,妇女在生产中起主要作用; 第三,实行母方居住制,男子是配偶,每一个人都属于母亲所在的氏族而不是父亲所在的氏族; 第四,妇女是氏族的管理者; 第五,男女地位不同等,女尊男卑。 一、新人氏族社会的形成 主要代表:山顶洞人(距今约1.8万年);河套人、柳江人、资阳人(距今约万年)。 从人类学分期看,为新人(晚期智人);从考古学分期看,为旧石器晚期,其工具类型增加,出现了复合工具、骨角器等;婚姻状况为族外婚,即“普那路亚”婚。恩格斯说:“这一进步的影响有多么强大,可以由氏族的建立来作证明;氏族就是由这一进步干脆引起的,而且远远超过了最初的目的。它构成了地球上即使不是全部的,也是多数的野蛮民
9、族的社会制度的基础。”正是因为这种新的婚姻制度的产生,使社会组织渐渐出现了氏族公社;从经济生活看,仍以采集、狩猎为主。具代表性的狩猎武器为石球和弓箭;同时,此时出现了了装饰品,说明人们有了审美观念,原始艺术起先萌芽。 二、母系氏族的旺盛 距今约 六、七千年到四千多年,母系氏族达到了全盛和旺盛,也是整个氏族社会和整个原始社会的全盛和旺盛。这一时期,原始村落星落棋布,氏族组织如雨后春笋。如今已发觉的属新石器时期(包括母系和父系两个时期)的文化遗址已有七千多处。遍及全国各地。 主要代表: 黄河流域:仰韶文化(代表遗址:西安半坡村)、马家窑文化、大汶口文化 长江流域: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大溪文化
10、从考古学分期看,为新石器时期,不仅工具数量、种类增多,而且磨光石器在这一时期普遍运用;此时农具陡增;制作更加精细、锋利;形态更为端正;从婚姻状况为对偶婚,即一对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的比较固定的偶居,是可以轻易离异的个体婚。这是母系氏族社会晚期的一种婚姻形态,是群婚向一夫一妻过渡的中间环节。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男子)不管他在家庭里有多少子女或占有多少财产,仍旧要随时听候吩咐,整理行李打算滚蛋。”其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是氏族,通常包括几个女儿氏族,组成一个母系大家族(即胞族);此时的经济生活最突出的表现是,原始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出现。 第三节 原始社会的解体父系氏族公社 约距今五
11、千年左右,母系氏族渐渐向父系氏族过渡,它标记着原始社会的解体。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类所经验过的最激烈的革命之一。” 一、父系氏族社会的主要特点 主要代表:屈家岭文化、龙山文化、齐家文化;婚姻状况为一夫一妻制,这种婚姻是建立在丈夫统治之上的,比较稳固和长久,女嫁男方,子随父姓;其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依旧是氏族,但由母系氏族过渡到了父系氏族,即一个父系氏族包含了若干个父系大家族,而父系大家庭的成员由同一男性繁衍的若干个体家庭构成;从经济生活看:农业:工具得到大大改进、农作物品种增多;畜牧业:六畜俱全(马牛羊鸡犬豕);手工业:制陶术进一步发展、制铜业的出现是这一时期的突出成就。 二、原
12、始社会的解体 (一)导致原始社会解体的缘由 由于生产力发展导致社会财宝增多,因此出现了私有制财产,贫富分化由此产生,阶级因而出现,原始社会趋于解体。在这一过程中,两次社会大分工起到了促进作用,导致原始交换的日益频繁,促进了贫富分化的产生。 (二)原始社会末期特有的制度军事民主制 原始社会末期实行于部落联盟的行政制度,即由各部落共同推举出某一部落的首领为部落联盟的首领,即军事首领。它具有两大特征: 第一,民主性:军事首领选举产生,死后禅让,重大事务由他召集各部落首领共同决策,故没有太大的权力。 其次,军事性:军事首领负责率军作战、担当主祭,故有肯定的权力。 军事民主制反映了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
13、渡时期的特征 三、原始社会末期的传闻 1、关于黄帝与炎帝的传闻 2、关于尧舜禹的传闻 其次章 夏、商奴隶制国家的建立和发展 第一节 夏朝奴隶制国家的建立 一、夏朝的建立 1、各种资料表明,夏朝已初具国家规模,各种公共权力(即国家机器,如军队、监狱、刑法)的建立起来。 礼记明堂位:“夏后氏百官。”这说明官僚机构阵容的浩大。左传襄公四年:“茫茫禹迹,画为九州。”,可见其地方行政区域出现了;汉书食货志: “禹平洪水,定九州。”也说明白这一点。左传宣公三年:“贡金九牧,铸鼎象物。”说明白地方行政长官的出现。而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说明夏朝有了刑法;史记夏本纪:“乃召汤而囚之夏台。”,说
14、明出现了监狱。越绝书卷十一:“以铜作兵。”说明夏朝建立了军队。而孟子滕文公:“夏后氏五十而贡。”说明夏朝已出现了经济剥削 2、从二里头墓葬看明显的贫富分化和阶级对立 二里头的墓葬分为三类,可以看出其贫富分化的明显,进一步推论其阶级剥削和压迫的严峻。 第一类:随葬品丰富、高级,墓穴宽大,有棺有椁,朱砂垫底。属贵族墓;其次类随葬品不多,121件,墓穴体积减小,约前一类的1/5到1/3。属平民墓。第三类:30余付骨架散见于墓中,尸骨相互叠压,有的手腕相交,象是被捆住活埋。无随葬品。属奴隶墓。 二、夏朝的经济 1、农业 一些资料表明夏朝对农业的重视。 论语宪问:“禹、稷(即后稷)躬稼而有天下。”论语泰
15、伯:“(禹)尽地力乎沟洫。”另外,从考古发掘来看,农具的品种和质料都大大超过以前,同时,夏代饮酒之风极盛,说明粮食有肯定的富有。 2、手工业 陶器业和青铜业是其主要代表。 三、夏朝的灭亡 (一)夏前期统治阶级内部的冲突 从太康失国到少康复国 (二)夏后期的阶级冲突及其灭亡 少康季杼,夏朝达到鼎盛,持续 六、七代,到第13代王孔甲时走向衰落,(孔甲)好方鬼神事,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国语周语下:“孔甲乱夏,四世而陨。” 到第16代王夏桀王成为末代国王。史记殷本纪:“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 其次节 商朝奴隶制国家的发展 一、商朝的建立和发展 商代始祖为契,传14代-到汤。商汤王任用伊尹、
16、仲虺为相,国力大大发展,随后便向向夏发起了攻击。首先灭了夏的属国,最终灭夏建商。商汤王,国力强盛,版图大有所增。 诗经:“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 商人多次迁都,从契到商汤王迁都达8次,从汤到盘庚(第20王)又迁都5次,直到盘庚时,迁殷终成定局,从今商朝快速发展,第23王武丁时期,商朝达到极盛。诗经:“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彼四海。” 二、商朝的国家机构 在夏代国家制度的基础上,商代的国家机器有所加强并趋于完备。 商代是以商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专政的国家,王权是奴隶主阶级专政的总代表。商王自称“余一人”或“一人”,表明是至高无上的。由夏到商的王位继承,基本上是父死子继,并辅
17、之以兄终弟及。 商王之下,由各级官吏组成一整套的统治机构。在商王之下地位最高、权势最大的是尹。以下还有分掌各项详细事务的“多宰”、“小臣”,如管理耕作的有“小糟臣”等。武官有亚、服。官吏中有以王室为中心的众多贵族,他们有的是很多“旧邦”的首领,而更多的是王室近亲不断建立的新宗,他们是商王朝的支柱,也是奴隶主阶级的主要组成部分,原始宗法制度在商代有了初步发展。 其地盘分为:内服(王畿)中心干脆管辖的内地;外服(方国),少数民族所在的偏远地区, 有大规模的军队;出征时少则 三、五千人,多则上万。甲骨文:“王作三师,左中右。”兵种不仅步卒,到商朝后期,战车已成为作战主力 刑罚:左传昭公六年:“商有乱
18、政,而作汤刑。” 吕氏春秋:“刑三百。” 三、商朝的经济 (一)农业:在甲骨文中,有许多与农业相关的字,均可说明商代农业的重要地位和受到极大的重视。其耕作方式为奴隶制的大农业。甲骨文曰:王大令众人曰,协田! (二)畜牧业:六畜俱全,数量大增 (三)手工业:青铜业;商代文明的象征,其特点为:造型浑厚、纹饰繁缛;数量多;种类多(礼器为主,尤以酒器最多;另有兵器和日常生活用具),商代青铜器的代表作是司母戊鼎,重875公斤,通耳高133厘米,长110厘米,宽78厘米,形制宏伟,为世界同时代所仅见。 此外,制陶、丝织、建筑、骨玉器等也有发展。 (四)商业: 在中原地区出现了许多来自海边的产品,还出现了大
19、量的货币海贝(单位:朋),同时还出现了大量殉贝现象出现均说明白商代商业的初步发展。 四、商朝的灭亡 (一)尖锐的阶级冲突奴隶主与奴隶的冲突 在商代,奴隶地位极为低下,他们普遍运用于各个劳动领域,受尽剥削压迫,完全是“会说话的工具”。最能说明其地位低下的是人殉人祭,1976年在安阳武官村北地殷王陵墓区东侧发觉了一个祭祀场,面积约有数万平方米。在发掘的4700平方米的范围内,清理了191个祭祀坑,每坑埋有人牲1至10人不等,共发觉1178具用作人牲的遗骸。据探讨,每次杀祭人数多寡不等,最多的一次竟达339人。人牲中一部分是被砍去头颅的男性青壮年,未被砍去头颅的多为成年女性和少年儿童,年龄最小的仅有
20、六岁,都是被捆绑活埋的。在殷墟侯家庄西北冈和武官村一带的商王陵墓里,所清理出来的人祭的遗骨,每一墓地,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最多的达千人以上。 (二)尖锐的民族冲突 武丁时期对四周少数民族进行了系列征战,特殊是连续三年征讨鬼方。而商纣王集中兵力征讨东夷,使民族冲突达到了极为尖锐的程度。左传昭公十一年:“纣克东夷,而殒其身。” (三)统治阶级内部冲突 武丁死后,儿子祖庚、祖甲相继即位,商朝由盛而衰,而到商代的最终两个国王帝乙、纣王时,政治腐败残暴达到高峰,社会动荡担心。诗经大雅:“如蜩如螗,如沸如羹。” 尚书微子:“小民方兴,相为仇敌。”摇摇欲坠的商王朝在周族的进攻下最终走到了它的终点。 第三
21、章 西周奴隶制国家的强盛 第一节 西周奴隶制国家的强化 一、西周的建立 (一)周初的发展 西周始祖为弃(后稷),此时约为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时期,居邰(陕西武功县西南);后稷3代到公刘,居豳(陕西栒邑县西),营建居邑,发展农业,建设宗庙,为周族进一步发展和周王朝建立奠定了基础;公刘传9代到古公亶父(太王),居周原(岐山南)。设官分职,兴建城廓,初具国家规模。古公亶父传2代到姬昌(文王),迁都于丰(西安西南),限制了整个关中平原,三分天下而有其二,奠定了灭商的基础。 (二)武王伐纣 周文死后,儿子姬发即位,是为周武王,居镐(西安),建立西周。经过几年打算,周武王于公元前1046年向商王朝发起进
22、攻,即武王伐纣。他组织八个民族、兵车300乘、虎贲3000人、甲45000人,从关中动身,会师于孟津,发兵到牧野,攻打至朝歌(商之行都),歼灭了商纣王,商朝灭亡。 (二)周公东征 武王去世,儿子姬诵(成王)即位,尚在襁褓之中,周公(姬旦,武王弟)辅成王。此时武庚(纣王之子)和周武王的三个兄弟管叔、蔡叔、霍叔(三监)在殷旧地发动叛乱。于是周公继武王伐纣之后其次次东征,彻底摧毁了商朝在东部的残余势力,限制了整个东方,周王朝的灭商事业得以最终完成。周公东征,是其次次灭商斗争。 二、西周的各项制度 (一)分封制 内容:天子留下一部分土地作为王畿后,把全国土地划分为若干,连同劳动者分给下一级奴隶主诸侯;
23、诸侯留下一部分土地后,把诸侯国内的土地划分为若干,连同劳动者分给下一级奴隶主大夫;大夫也把土地划分为若干,让下一级奴隶主士详细管理。 分封制导致了奴隶制的等级层次的产生,所以,分封制从行政角度确立了奴隶制的等级制,即:天子、诸侯、大夫、士。各级奴隶主的权限:各级奴隶主对土地只有运用权,没有全部权,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诸侯的义务:缴纳贡赋、率军助战、镇守疆土、朝见述职。 周初受封者:同姓(姬姓)、功臣、古帝王之后。周初分封71国,姬姓占53人。主要有: 齐吕尚(武王岳父);今山东半岛北部; 鲁伯禽(周公长子),今山东半岛南部; 燕召公奭(武王弟),今河北北部; 晋叔虞
24、(成王弟),今山西及河北、河南地区; 卫康叔(武王弟),今河北南部; 宋微子(纣王之兄),今河南中部; 吴太伯、仲雍(文王之兄),今江苏南部。 (二)宗法制 宗法即宗族之法,也就是宗族内部所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规定了宗族内部的组织法、继承法和等级制。宗法制的内容: 第一,确立宗族内部的尊卑秩序,区分大宗和小宗族人尊奉宗主,小宗尊奉大宗; 其次;确立嫡长子继承的继统原则,称宗主。 作用: 第一,宗法制与分封制紧密结合,相辅相成,成为构筑西周王朝统治大厦的两大重要支柱,使政权和族权紧密结合。 其次,分封制从政治角度确立了奴隶主政治首领的地位,宗法制则从血缘宗族的角度确立了统治者的宗族首领地位。
25、(三)井田制 井田之名,或说阡陌划分田地如“井”字,或说古代同饮一水井者构成一个耕作单位。 周天子以天下宗主身份,将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人民分封给新旧诸侯,诸侯国的国君在封地范围内又有最高的权力,这就形成了“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的局面。在诸侯国君的统辖范围内,再将部分可耕地建立采邑,分封给卿大夫,形成卿大夫之家;各卿大夫之家,再将所属范围内的土地分封给士。这样,各级奴隶主贵族各自成为所受封地的实际占有者。他们世代相承,役使奴隶耕作,形成层层相属大小不等比较稳定的奴隶制经济单位。 井田的疆理,一般是以每一方块为一百亩(约合今31亩),作为一个耕作的单位,称为一田,是当时一个劳
26、力所能耕种的标准。纵横相连的九田合为一井,面积约为一平方里。十井称为一成,百井称为一同。也有以一田为一夫,十夫为一井,再以百夫、千夫作为计算大田单位的。 在井田制下,卿大夫以下的贵族所分得的田地,不经王室或公室的特许,不得随意买卖转让,可见井田制是奴隶制国家的经济基础,它与宗法制度紧密相连,在西周得到高度发展。 (四)西周国家机器的强化 1、周王朝的统治机构 西周王朝的统治权力较之商代更为强化,国家的统治力气加强了,统治机构比过去更为浩大、困难。周王作为奴隶主阶级的总代表,自称“余一人”,表示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在周王左右的辅佐人物,有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为“三公”或“师保”。与师保地位相当
27、,而干脆辅佐周王管理政事的是太宰。太宰拥有总揽一切政务的大权,是政府机构中的首脑。太宰以下,有众多的卿士,其中比较重要的政务官,是被称为“三有司”的司土(徒)、司马、司工(空)。三司之外还有司寇。司徒除管土地垦辟、井田划分和有关农田耕作等事外,还要管理诸侯封疆的划定和军旅事宜。司马负责征收军赋、管理战车以及驾车马匹等军政事宜。司寇掌管刑法。司空负责管理百工以及兴建土木、水利等工程。他们都是比较高级的政务官,一有战事,又是重要的统兵官。他们都有许多僚属,分管各项详细事务,由中下级贵族担当,组成相当浩大的统治机构。 周王朝的大小官职,有许多是世代相承的,这样就形成了世卿世禄,还有不少以官职为氏号的
28、家族。诸侯国大都仿周室而设立相应的官职,有些诸侯则兼为王室卿士。 2、军队 中心干脆限制宗周六师(西六师)、成周八师(殷八师),每师约1万人;除中心干脆限制的军队外,地方诸侯国大国三军、中国二军、小国一军,数量也极为浩大,另外,从记载的一些出征资料中也可以看出当时军队规模的浩大。 禹鼎:“戎车百乘,斯驭二百,徒千。” 孟子尽心“武王之伐殷也,革车三百辆,虎贲三千人。” 诗经小雅“方叔涖止,其车三千。” 3、礼乐制和刑罚制 礼乐制: 五礼:吉、凶、军、宾、嘉。奴隶主贵族内部表现其等级观念,体现其时代文明的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包括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军旅朝聘、祭祀等方方面面。因实施于奴隶主贵族内部
29、,故曰“礼不下庶人”。在实行上述礼节仪式时须演奏音乐和表演舞蹈,即“乐”。 这些礼乐制度,广泛地应用于政治和社会的各个方面,既能使人恪守符合等级观念的各种规范典则,又能体现当时的时代文明,对后代产生重大影响,同时,礼乐制与分封制、宗法制互为表里,共同支撑了奴隶制的等级制分封制确立了奴隶制的等级制;宗法制指导实施了奴隶制的等级制;礼乐制则把奴隶制的等级制很好地表现出来了。 刑罚制: 五刑三千条:墨(1000)、劓(1000)、剕(500)、宫(300)、大辟(200),刑罚是用于奴隶主外部,故曰“刑不上大夫”。 其次节 西周经济的发展 一、农业 水利浇灌系统比前代有所发展;金属工具较多地运用:诗
30、经臣工:“令我众人,庤乃钱、鎛,奄观铚、艾”。其劳动形式依旧是奴隶制大农业。诗经:“十千维耦”、“千耦其耘”;懂得了休耕;选种、施肥的学问超过了前代;农产品种类和数量都大大增加 二、手工业和商业 特点:工商食官。依旧是青铜业、制陶业、纺织业这些传统手工业较为突出 第三节 西周的衰亡 一、国人暴动和共和行政 从昭、穆王起先,西周走向衰弱。厉王残暴,导致国人暴动。 国语: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王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弥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
31、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王弗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山西霍县)。 前841年,国人冲入宫中,厉王逃往彘,太子静藏入召公家中,被国人围住。召公交出自己的儿子冒充太子,被杀。此后,召公、周公临时主政,史称“共和行政”。 共和行政是我国有准确纪年的起先,揭开了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序幕 二、宣王中兴和西周的灭亡 宣王中兴:前828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即位,是为宣王。宣王时期“四方既平,王国庶定,时靡有争,王心载宁”,史称“宣王中兴”。 宣王死后,子幽王即位,西周衰弱达到顶点。前771年,犬戎之乱,攻进都城镐京,幽王被杀;前770年,周平王(宜臼)东迁至雒邑,东周起先。 第四章 春秋奴
32、隶制国家的衰亡 第一节 春秋时期的争霸斗争 一、春秋初年的政治形势 总体形势:王室衰弱,诸侯坐大。王畿仅存洛阳四周 一、二百里,诸侯则动辄方圆数千里。 论语季氏:“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西周礼仪制度遭到破坏虢太子墓用七鼎;朝聘、受命之事越来越少,变成了“请命”、“锡命”;天子私求财数典忘祖;君臣交质现象产生,甚至发展到了君臣交恶,如前707年,周郑繻葛之战。 周天子此时的作用:不仅不能制止斗争,反而成了各国斗争的借口。 二、大国争霸的经过 1、齐桓公的霸业 前685年,齐桓公即位,任用管仲为相,进行改革:第一,士农工商分居;其次,作内政而寄军令;第三,
33、相地而衰征,国力快速发展。于是开展了进攻其他诸侯国的争霸活动。以尊王攘夷的旗号赶走了北方少数民族,并联合中原各国阻挡了南方楚国觊觎中原;前656年,齐楚“召陵之盟”(河南偃师东),齐桓公取得霸主地位;前651年,齐桓公大会诸侯于葵丘(今河南兰考),霸业达到顶峰。 左传僖公四年:春,齐侯以诸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 楚子使与师言曰:“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对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对
34、曰:“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给?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师进,次于陉。 2、晋文公争霸中原 前636年,晋文公辗转数国后回国即位,随后任用狐偃、赵衰进行改革,军事力气大大加强;前635年,平定周王室“王子带之乱”,在诸侯中威信大振;前632年,晋、楚“城濮之战”(山东濮县),晋国大胜;同年,大会诸侯于践土(今河南原阳县西南),与齐、秦、宋、郑、鲁等八国结盟,周天子亲自参与,晋文公中原霸主地位更加巩固。 3、楚庄王问鼎中原 前613年,楚庄王即位,任用孙叔敖进行改革,开垦荒地、兴修水利、改革内政、训练军队,国力由此大增;前606年,楚庄王北上至王畿,观兵于周郊,问鼎之轻重;前597年,
35、晋、楚“邲之战”(河南荥阳),楚国大胜,楚庄王成为中原霸主。 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于洛,观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对曰:“在德不在鼎。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奸回昏乱,虽大,轻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 4、秦穆公霸西戎 秦国地处西陲边远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秦穆公(前659前621)即位后重用“客卿”,如蹇叔、百里奚等,国力大大发展。前627年,秦东进欲称霸中原,但“殽之战”大败于晋,转而攻击西戎,“益国十二,开地千里”,成为西戎霸主,对关中及其以西地区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历史贡献。 左传僖公三十二年:杞子自郑使告于秦曰:“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
36、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穆公访诸蹇叔。蹇叔曰:“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师劳力竭,远主备之,无乃不行乎?师之所为,郑必知之。勤而无所,必有悖心。且行千里,其谁不知?”公辞焉。召盂明、西乞、白乙使出师于东门之外。蹇叔哭之曰:“盂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人也?”公使谓之曰:“尔何知!中寿,尔墓之木拱矣!” 蹇叔之子与师,哭而送之,曰:“晋人御师必于崤,崤有二陵焉。 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必死是间,余收尔骨焉?”秦师遂东。 5、弭兵之会 春秋时代,先后召开过两次“弭兵”会议。 第一次:前579年,由宋国执政华元发起,地点宋都商丘,约合晋楚,于宋会面,订立了彼此不运用武力,相互帮
37、助,救助危难,共同讨伐违命抗拒的诸侯的盟约。晋楚之间的短暂休战,正是为新的争夺做打算。盟约订后仅仅三年时间,楚国就撕毁了盟约。随后晋楚双方多次绽开大战。 其次次:前546,由宋大夫向戍主持,地点宋都商丘。有楚、晋、齐、秦、鲁、郑、卫、宋、许、陈、蔡、滕、邾、曹等14个国家参与。达成协议:晋楚双方停战,晋楚共为霸主,其他各中小国要向两国同时纳贡(秦、齐及其属国不贡)。 弭兵之会赢得了比较安定的和平环境。此后40多年中,中原斗争削减了,人民得到喘息的机会,客观上为生产的发展和新兴势力的夺权创建了有利的条件。弭兵之会后,晋、楚争霸局面接近尾声,北方齐、晋、鲁等国的新兴势力与公室固执的旧势力之间绽开激
38、烈的夺权斗争。长江下游崛起了两个国家吴、越,主动从事霸业的活动。 6、吴、越图霸吴国 前515年,吴王阖庐即位,任用伍员(伍子胥)掌政治,孙武掌军事,国力大增;前506年,与楚五战五捷,攻占了楚都郢,吴国走向最高辉煌;前496年,吴越“檇李之战”(浙江嘉兴),吴军败,阖闾受伤而死,子夫差即位;前494年, “夫椒之战” (今太湖椒山)吴军大败越军,夫差随后两度北上战胜齐国;前482年,夫差大会诸侯于黄池(河南封丘),成为霸主。 7、吴、越图霸越国 前494年越险遭亡国,于是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前482年,越军乘吴军黄池之会时攻吴;前473年,越灭吴,夫差拔剑自刎。勾践北上,大
39、会诸侯于徐州。 三、对争霸斗争的评价: 1、加速了统一中国的步伐,实现了区域性的局部统一,为全国统一起到了奠基作用。 2、不同程度地打击和减弱了奴隶主旧贵族集团,加速了新旧制度的更替过程。 3、促进了中原华夏族和四周少数民族的民族大融合 其次节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 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一)农业 发展的重要标记:铁器、牛耕的一般运用和水利的兴修。齐语国语:“美金(铜)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铁)以铸鉏、夷、斤、斸,试诸壤土。”“一女必有一针一刀,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 (二)手工业和商业 工商食官局面被打破;郑国商业最为发展;前524年周景王造大钱 二、井田制的瓦解和封
40、建生产关系的产生 (一)井田制的瓦解和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 封建生产关系是发生在封建主和农夫之间的生产关系,表现为地租剥削的方式。春秋时期,由于生产力发展,耕种井田之外尚有剩余时间和劳动力,于是,奴隶主将这些剩余时间和劳动力用于开垦荒地,并在新垦地上实行的新的剥削方式(地租剥削),过去的过去的井田因此荒芜。诗经齐风:“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田甫田维莠桀桀。” 国语周语中:“道路不行知,草在田间,野有庾积,场功未毕。”于是,奴隶主只好在井田上也实行新的剥削方式,井田制由此瓦解和封建生产关系越来越广泛地产生。 (二)赋税制度的改变 前685年,齐国“相地而衰征”。 前645年,晋国“作爰田”、“作州
41、兵”。 前594年,鲁国“初税亩”。 前548年,楚国量入修赋。 第三节 奴隶平民的抗拒和新兴地主阶级的夺权斗争 一、奴隶平民的抗拒 随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奴隶制度走向腐朽没落,奴隶主对奴隶平民的剥削压迫更加残暴。 左传昭公二十年:“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杀之,寘诸畚,使妇人载之过朝。” 左传宣公十五年:“易子而食,析骸以爨。” 抗拒的两种表现形式:民溃、干脆暴动 二、新兴地主阶级的夺权斗争 主要表现形式:“私家”(即大夫)对“公室”(即诸侯)的斗争 1、田氏代齐 前532年,田桓子战胜栾氏、高氏;前489年,田乞战胜国、高、弦、晏四大贵族;前481年
42、,田常(即田恒、田成子)战胜监止和齐简公;前476年,齐之政皆归田常;前386年,周天子正式封田和为齐侯 2、三家分晋 晋国主要有六家大夫(六卿):韩、赵、魏、智、范、中行;前493年,韩、赵、魏、智灭范、中行;前453年,韩、赵、魏灭智;前403年,周威烈王正式册命三家升为诸侯,但晋国依旧存在;前376年,韩、赵、魏灭晋国。 地主阶级夺权斗争的意义:加速了地主阶级和农夫阶级的形成过程,也就是封建政治体制的形成过程。 第五章 战国封建制度的确立 第一节 各国的变法运动和封建政权的建立 一、各国变法的缘由 1、为了进一步革除奴隶主旧贵族势力。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通过夺权斗争已基本驾驭政权,但封
43、建制度不甚完备,奴隶制旧势力还有较大影响。为巩固地主阶级政权,必需进一步革除这一旧势力,完备封建制度。 2、为了加强地主阶级向农夫阶级的专政。战国时期的主要社会冲突已转变成地主阶级与农夫阶级的冲突。为巩固地主阶级专政,加强对农夫的奴役和剥削,必需进一步完备封建制度。 3、为了谋求富国强兵之策。战国时期斗争不断,各国为争取兼并斗争的成功,必需通过变法来谋求富国强兵之策 二、各国主要的变法 (一)李悝在魏国的变法 变法时间:魏文侯在位时(前455前396),约前400年左右。 主要内容: 1、废除奴隶主世袭制。按“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选拔官吏,由此吸引大量的人才。 2、“尽地力之教”: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农作物产量。 (1)规定粮食亩产1.5石,激励达到3石; (2)杂种各种农所物,以防某种农作物因病虫害而颗粒无收; (3)努力耕作,勤于除草,收获时加紧抢收; (4)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的空闲之地植树种桑,并多种瓜果蔬菜。 以上措施的意义并非仅在于经济收入,更在于土地全部制的变革 3、平籴法:以“取有余以补不足”来平衡粮价,以防止商人操纵市场,稳定小农经济,也就是巩固封建经济基础。 4、制定法经六篇:盗法(制裁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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