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pdf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pdf(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质量平安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质量平安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平安管理规定通航平安管理规定编辑:编辑:第一章第一章总总那么那么第一条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排筏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今,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平安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沿海和内河水域进行以下涉及通航平安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以下简称施工作业),适用本规定:(一)设置、撤除水上水下设施;(二)修建码头、船坞、船台、闸坝,构筑各类堤岸或人工。(三)架设桥梁、索道,构筑水下隧道;(四)打捞沉船、沉物;(五)铺设、撤除、检修水上水下电缆或管道;(六
2、)设置用于捕捞、养殖的固定网具设施;(七)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竹木排筏系缆桩以及类似的设施;(八)进行影响水土交通平安的海洋及气象观测、水文测量、地质调查、科学研究等活动:(九)去除水面垃圾;(十)扫海、疏浚、爆破、打桩、拔桩、填埋、挖砂、淘金、采石、抛泥沙石;(十一)救助遇难船舶,或紧急去除水面污染物、水下污染源;(十二)其它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平安或对通航环境产生影响的施工作业。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以下简称港监局)主管全国施工作业通航平安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港务(港航)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港监)具体负责其管辖水域内的施工作业通航平安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第二章 资格和申请资格和申请第四
3、条建设者或施工者(以下统称施工作业者)从事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施工作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施工作业所在地的港监提出施工作业通航平安审核申请(以下简称申请),接受港监的审核。涉及多类型、多科目施工作业的建设工程或涉及多个施工作业者的工程,可由对工程总负责的施工作业者统一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由具体从事某一类型和某一科目的施工作业者就涉及本类型和本科目的施工作业分别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第五条申请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至(五)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业者应在拟开始施工作业次日 20 天前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六)至第(十)、第(十二)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业者应于拟开始施工作业次日 1
4、5 天前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除第二条第(十一)项规定外,从事涉及本规定第二条中其它各项的突击性或临时、零星施工作业,其书面申请可与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申请一并提出。第六条从事本规那么第二条第(十一)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业者,应于开始施工作业之时 24 小时以内向港监提出口头申请。按本规定进行口头申请的,应在口头申请中将以下有关情况报告港监:(一)遇险船舶、设施的情况;(二)水域污染和去除的情况;(三)施工作业船舶名称和施工作业方式:(四)施工作业的地点和起止时间。第七条施二仁作业者提出书面申请时,应填写?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平安审核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一,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有关
5、主管部门对该工程批准的文件;(二)与通航平安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三)平安及防污染措施方案书;(四)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五)施工作业者的资质认证文书;(六)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七)施工作业者是法人的,还应提供其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文书;(八)发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有关资料。第八条涉及构筑水上水下固定、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作业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评审活动应有港监部门参加。施工作业工程经港监部门审查,符合通航平安要求后,施工作业者方可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办理书面申请手续。在长江、珠江、黑龙江干线及沿海水域、进出港航道、习惯航线上
6、进行架设、构筑桥梁、索道、闸坝、隧道等大型固定性、永久性设施;在港外建立过驳、装卸站点;扩展港区范围,建立新港区;建设新锚地;设定永久性禁航区等相关的施工作业,事前须报港监局批准,其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评审活动应有港监局参加,经审核符合通航平安要求或未符合通航平安要求的情况得到改正后,方可办理施工作业书面申请手续。第九条 施工作业水域涉及两个和两个以上港临时。施工作业者的申请应向其共同的上一级港机机关提出,或向港监局指定的港监提出。第三章第三章许可证许可证第十条 港监自收到本规定第五条第一、二款所述的书面申请后,应自收到书面申请次日起至申请的拟开始施工作业次日 7 日前,作出施工作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上 水下 施工 作业 通航 安全管理 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