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_廉租住房保障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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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_廉租住房保障系统 中心补助廉租住房保障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便利,猜你可能喜爱“廉租住房保障系统”。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心补助廉租住房保障 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 财综202242号 辽宁、福建、山东、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海南、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西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依据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新状况、新要求,为支持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做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加强中心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运用效
2、益,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我部重新制定了中心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 政 部 2022年6月20日 中心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支持财政困难地区做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加强中心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运用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看法(国发20222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中心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中心财政设立的用于补助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相关地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根据
3、公开、公允、公正、透亮的原则安排给相关地区。详细补助范围 包括: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部10个省及辽宁、山东、福建3省(不含省会城市和安排单列市)。 第四条 专项资金管理依据相关地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状况适时调整。 其次章 安排与计算 第五条 专项资金在优先满意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前提下,可用于购买、改建或租赁廉租住房支出。其中,购买廉租住房可以购买旧房,也可以购买新居。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将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第六条 专项资金原则上根据有关地区年度发放租赁补贴户数以及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
4、房套数等因素,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系数计算安排。2022年,发放租赁补贴户数以及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套数两项因素所占权重分别为80%和20%,以后年度两项因素权重由财政部依据各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状况适时调整。财政困难程度参照财政部均衡性转移支付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 第七条 专项资金安排相关地区的计算公式:某地区专项资金总额=(该地区年度租赁补贴户数该地区上年度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各地区年度租赁补贴户数相应地区上年度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该地区年度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套数该地区上年度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各地区年度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套数相应地区上年度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年度
5、专项资金总额。其中:年度租赁补贴户数是指当年安排发放租赁补贴户数,减去上年度未实施的安排发放户数,加上上年度超安排实施的发放户数;年度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套数是指当年安排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套数,减去上年度未实施的安排套数,加上上年度超安排实施的套数。上述租赁补贴户数和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套数实施状况,以是否实际发放租赁补贴以及签订购买、改建、租赁合同为准。廉租住房套数不得跨保障方式、跨施工年度、跨取得方式等重复申报。 第八条 财政困难地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 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会同廉租住房主管部门,在汇总审核各市、县(师、团场)
6、是否根据规定申报后,于每年2月28日之前向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提交下列资料: (一)本地区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及年度保障安排,各市、县(师、团场)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及年度保障安排。 (二)加盖部门印章的本方法附表 1、附表2。 (三)本地区年度发放租赁补贴户数和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套数等有关资料。 (四)省级财政部门及廉租住房主管部门对市、县(师、团场)申报材料审核状况的说明。 (五)其他与审核有关的材料。 第九条 财政困难地区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会同廉租住房主管部门,于3月31日前将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认定后的附表 1、附表2和相关文字说明报送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7、。对于未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看法的,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不予受理。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资料的地区,视同不申请专项资金处理。 第十条 财政部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应当确保实地抽查不少于3个地级市(含省直管县),抽查廉租住房保障数据比例不低于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数据的20%。对于抽查审核剔除率较高的,应当刚好商相关地区省级财政部门或兵团财务局将申报材料退回,重新调整数据后再报。对于未按规定时限向相关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报送审核资料或者审核发觉严峻弄虚作假或重大违规等问题,应当刚好向财政部报告。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工作结束后,应于3月31日前将审核看法表(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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