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讲义(第一讲)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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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讲第一讲引引 论论关于逻辑学的若干问题关于逻辑学的若干问题1本课件适用教材:本课件适用教材:1雍琦主编:实用司法逻辑学,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2李顺万、金承光主编:法律实用逻辑学,全国重点政法院校系列教材,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3雍琦著:法律逻辑学,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4郝建设主编、金承光副主编:法律逻辑学,新世纪多科性大学法学应用规划教材,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5雍琦主编:逻辑,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修订版。2本课件参考书目:本课件参考书目:1金岳霖主编:形式逻辑,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2
2、周礼全主编:逻辑:正确思维与成功交际的理论,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3雍琦、金承光、姚荣茂著:法律适用中的逻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4美 S F 巴克尔著:逻辑原理,田龙九等译,湖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5波兰齐姆宾斯基著:法律应用逻辑,刘圣恩等译,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3本课件配套练习册:本课件配套练习册:法律逻辑学学习指南,西南政法大学法律逻辑学教研室2005年编印。4 .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Histories make men wise;poets,witty;the mathematics,subtle;natural philosophy,dee
3、p;moral,grave;logic and rhetoric,able to contend.Francis Bacon 历史予人睿智;诗歌给人诙谐;数学使人精确;自然哲学使人深邃;道德令人庄重;逻辑和修辞则教人长于雄辩。弗兰西斯培根 逻辑是不可战胜的,因为反对逻辑也必须使用逻辑。西方一位佚名数学家的话5一、逻辑、思维及其他一、逻辑、思维及其他l1“逻辑”(logic)一词的由来及语义诠释汉语中的“逻辑”一词,系古希腊文(逻各斯)经拉丁文 logos 转化而来的音译。严复在翻译英国逻辑学家J.S.Mill的“Logical System:Induction and Deduction”一书
4、(严复译为穆勒名学)时,首次将英语的 logic 音译为“逻辑”。此前,中国本土没有“逻辑”这一术语。而采用“名理探”、“论理学”、“理则学”、“名学”、“辩学”等名称来指称西方所说的“logic”。6 “逻辑”在现代汉语中具有不同含义:(1)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的规律,即客观规律。(2)指主观思维的规律性,即思维规律。(3)指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方法、立场等等。(贬义)(4)指研究推理、论证以及思维方法、论辩技巧的科学,即关于思维的一门科学逻辑学。72思维及其类型思维及其类型l2.1思维(thinking)的界定(1)狭义的思维:即逻辑思维,就是指人的思维活动的过程。(2)广义的思维:即思
5、维主体运用符号系统、遵循相应的程序,对思维客体的反映及其结果。人、灵长类动物、智能机器人、灵长类动物、智能机器物(有形物和无形物)物(有形物和无形物)静态的思维,即思想静态的思维,即思想动态的思维,即思考动态的思维,即思考“眉头一皱,计上心来眉头一皱,计上心来”82.2思维的类型概说思维的类型概说(1)传统的思维二分法抽象思维(逻辑思维):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等思维形式反映客观现实的过程。形象思维(直觉思维):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形象、联想和想象等思维形式反映客观现实的过程。9(2)钱学森的思维三分法(钱学森主编关于思维科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思维思维抽象思维
6、(逻辑思维)抽象思维(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直觉思维)形象思维(直觉思维)灵感思维(顿悟思维)灵感思维(顿悟思维)10(3)新的思维二分法逻辑思维:即抽象思维。非逻辑思维:除逻辑思维之外各种思维方式的总称。如形象思维、灵感思维、前逻辑思维(原始思维)、反逻辑思维等等。113思维与语言的关系语言是思维的载体(物质外壳)思维是语言的实质内容124逻辑学的来龙去脉逻辑学的来龙去脉l4.1逻辑学的起源(三大发源地)(1)古 希 腊 Aristotle(亚 里 士 多 德,384-322BC)的古典演绎逻辑;“逻辑学之父”,工具论(2)古印度的因明学说;在古梵文中,因:推理、论证;明:学说(3)古代中国战
7、国先秦时期的名辩学说。名家、法家、儒家、墨家(墨经)等如邓析子的“两可”之说;公孙龙子的“白马非马”论13(1)F.Bacon(培根,1561-1626)及J.S.Mill(弥尔,1806-1873)的古典归纳逻辑学说 培根的新工具,弥尔的逻辑体系(2)G.Leibnitz(莱布尼茨,1646-1716)开辟了数理逻辑(现代逻辑)的道路;莱布尼茨将数学的方法引入逻辑领域,提出创制数理逻辑,将形式逻辑符号化,从而能对人的思维进行运算和推理。(3)I.Kant(康德,1724-1804)和G.Hegel(黑格尔,1770-1831)等人的辩证逻辑研究。4.2逻辑学的发展逻辑学的发展14l4.3逻辑
8、学的发展趋势(1)向现代逻辑方向的高深度发展(2)向普及与应用方向发展15l4.4普通逻辑与法律逻辑普通逻辑(common logic):自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以降直至19世纪的西方传统逻辑,包括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法律逻辑(legal logic):适用法律的逻辑,即法官将一般法律规定适用于个案,以论证裁决结论之所以合法、正当、合理的方法论和智力手段。16二、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学科性质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学科性质l1研究对象逻辑学侧重研究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与规则(1)思维形式与思维形式的结构思维形式(form of thinking):思维反映对象的方式。对抽象思维而言,就是指概念、判断和
9、推理。思维形式的结构(structure of thinking form):亦称思维的逻辑形式(logical form of thinking),是指思维形式本身各个部分之间的联结方式。17逻辑常项(logical constant):某一思维形式中固定不变的部分,它决定着该类思维形式的逻辑性质与逻辑特征。逻辑变项(logical variable):某一思维形式中因具体内容的不同而可以互相替换的部分。(2)逻辑常项与逻辑变项)逻辑常项与逻辑变项18l例如:所有金属都是导电的 所有偶数都是能被2整除的 所有盗窃罪都是故意犯罪逻辑常项是:所有是逻辑变项是:“金属”、“偶数”、“盗窃罪”、“导
10、电的”、“能被2整除的”、“故意犯罪”。若 用 x 表示在前的变项,用 y 表示在后的变项,则 它们共同的逻辑形式就是:所有 x 是 y192逻辑学的学科性质逻辑学的学科性质(1)工具性 人类的思维、认识和表达都要借助与逻辑。逻辑学既是表述和论证的工具,又是认识的工具。(2)普效性(deductive validity)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逻辑学提供的知识带有普效性。在学科分类中,逻辑学属于基础科学。(3)全人类性 逻辑学无民族性、本身没有阶级性,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20三、逻辑学的作用与意义三、逻辑学的作用与意义1一般作用:对所有思维正常者而言的意义v(1)逻辑学从理论上揭示了正确思维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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