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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合同法1999年年3月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颁布实施的年颁布实施的合同法合同法共共428条,条,涉及涉及15种合同(买卖、赠与、借款、种合同(买卖、赠与、借款、租赁、技术、委托租赁、技术、委托 etc.),),主要调整主要调整经济行为。经济行为。一、概述一、概述(一)概念:(一)概念: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合同的特点(二)合同的特点 1、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2、双方意思表示一
2、致、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双方地位平等、双方地位平等(三)合同的形式:(三)合同的形式:主要有明示与默示两种。主要有明示与默示两种。1、明示形式:、明示形式:口头方式口头方式书面方式书面方式(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由于发生争议时难以取证,所以由于发生争议时难以取证,所以只有在只有在数额不大、即时清结数额不大、即时清结的民事交的民事交往和其他基于高度信任的民事交往中,往和其他基于高度信任的民事交往中,才可采用口头形式。才可采用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如书面文件、书面协议和来往信件、如书面文件、书面协议和来往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3、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邮件等方式。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必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必须签名、盖章。须签名、盖章。对于某一民事法律行为,如对于某一民事法律行为,如法律、法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必须采用书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面形式。2、默示形式:、默示形式:默示分默示分作为性默示作为性默示和和不作为性默不作为性默示示两种形式。两种形式。(1)作为性默示:)作为性默示:作为性默示,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作为性默示,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民事权利要求,对方虽未用对方提出民事权利要求,对方虽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实施了实施了某种
4、行为(即作为),某种行为(即作为),该方当事人即该方当事人即根据对方的这种行为推定其内在意思根据对方的这种行为推定其内在意思为接受。为接受。(2)不作为性默示:)不作为性默示:不作为性默示:即沉默。不作为性默示:即沉默。不作为性默示不作为性默示只有在法律有明文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下才能作为行为人进行意思表示的方式。能作为行为人进行意思表示的方式。【案案 例例】甲、乙签订一供销种货的合同。甲、乙签订一供销种货的合同。后甲电告乙:货已无,拟改供货,后甲电告乙:货已无,拟改供货,请一个月内答复。一个月后乙未答复,请一个月内答复。一个月后乙未答复
5、,甲即将货运往乙地,乙拒收,甲告甲即将货运往乙地,乙拒收,甲告到工商局。请问:乙的拒收行为是否到工商局。请问:乙的拒收行为是否合法?合法?【判判 断断】甲方以书信方式向乙方提出签订甲方以书信方式向乙方提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附言:如乙方在一个月合同的条件并附言:如乙方在一个月内不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一个月内不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一个月过去了,乙方仍保持沉默,应认定甲过去了,乙方仍保持沉默,应认定甲乙双方合同成立。(乙双方合同成立。()二、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原则(一)订立原则(同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同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2、平等互利、协
6、商一致、平等互利、协商一致3、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二)订立程序(二)订立程序 案例:讨价还价案例:讨价还价 1、要约、要约 2、承诺、承诺 1、要约、要约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要约成立的条件:要约成立的条件:(1 1)内容具体确定。)内容具体确定。)内容具体确定。)内容具体确定。包括条款、期限等。包括条款、期限等。要约要约要约邀请,要约邀请,要约邀请要约邀请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思表示,思表示,思表示,是对不特定的人发出的,如寄送的价目表、宣传单、展是
7、对不特定的人发出的,如寄送的价目表、宣传单、展示会上的展示品、租房广告等,它对对方是无约束力的,可以更示会上的展示品、租房广告等,它对对方是无约束力的,可以更改,一般说明是临时价格改,一般说明是临时价格or价格面议。价格面议。(2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束。束。束。注: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不可再给第三人(有效期)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不可再给第三人(有效期)接前案例:要约邀请接前案例:要约邀请要约要约再要约再要约承诺承诺2、承诺:、承诺:受要
8、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1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本人作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本人作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本人作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本人作出。案例:海南甲向青岛乙发要约:服装一批。乙不要,案例:海南甲向青岛乙发要约:服装一批。乙不要,介绍给丙,丙愿要,发电给甲发货,这是承诺?介绍给丙,丙愿要,发电给甲发货,这是承诺?受要约人没有必须作出答复的义务。受要约人没有必须作出答复的义务。如,甲向乙的要约中言:如,甲向乙的要约中言:3月月1日不答复就视为买,发货日不答复就视为买,发货给乙,货到乙可以不要。给乙,货到乙可以不要。(2 2)无条件的。)无条件的。)无条件的。
9、)无条件的。如,其他皆可,只有发货日期提前一周,是为再要约,非如,其他皆可,只有发货日期提前一周,是为再要约,非为承诺。为承诺。(3 3)不超过期限。)不超过期限。)不超过期限。)不超过期限。拍卖会拍卖会 一条毛毯,底价¥一条毛毯,底价¥500,甲:,甲:“600!”乙:乙:“700!”最后最后“¥5000!”,拍卖员连喊三次,小锤,拍卖员连喊三次,小锤一敲:一敲:“成交!成交!”问:问:其中何为要约邀请,何为要约,何为承其中何为要约邀请,何为要约,何为承诺?诺?(三)订立内容(条款)(三)订立内容(条款)1、必备条款:、必备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址名称和住址 (2)
10、标的:规范)标的:规范 (3)数)数/质量:明确质量:明确 (4)价款)价款/酬金:(大宗金额用支票)酬金:(大宗金额用支票)(5)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式 练习:找出下面合同中有瑕疵的地方:练习:找出下面合同中有瑕疵的地方: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甲方:某服装经销商;乙方:光明羽绒制品厂。甲方:某服装经销商;乙方:光明羽绒制品厂。甲方购买乙方羽绒背心甲方购买乙方羽绒背心1000件,件,60元元/件。件。甲方验货合格后付款给乙方,现金一次结清,不甲方验货合格后付款给乙方,现金一次结清,不得违约。得违约。甲方签字甲方签字乙
11、方签字乙方签字2002年年5月月25日日 2、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如当事人双方自愿约定担保、公证合如当事人双方自愿约定担保、公证合同(有当然的法律效力)、免责条款等。同(有当然的法律效力)、免责条款等。3、特定性质的合同内容:、特定性质的合同内容:如贷款合同要含贷款用途;工程合同如贷款合同要含贷款用途;工程合同要含排污水管道、临楼相隔距离等;要含排污水管道、临楼相隔距离等;三、担保:三、担保:担保是指促使债务担保是指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实现的法律措施。债的担保方式的分类债的担保方式的分类图图 保证保证质押质押抵押抵押留置留置
12、定金定金约定担保法定担保人的担保物的担保货币担保分类序号1、定金:、定金:(1)定金的概念)定金的概念 (2)定金合同)定金合同 (3)定金规则)定金规则(1)定金的概念:)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合同的履行为目的,于合同还未履行前,合同的履行为目的,于合同还未履行前,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债权的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债权的担保的一种法律制度。担保的一种法律制度。钱保钱保预付款(预付款(订金:订金:若不要商品,钱要退还若不要商品,钱要退还)(2)定金合同:)定金合同:定金应当以书面合同形式约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合同形式约定,但约定的数额
13、不得超过但约定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主合同标的额的的20。(3)定金规则:)定金规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一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双倍返还定金。2、保证:、保证:(1)保证的概念)保证的概念 (2)保证人的资格)保证人的资格 (3)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责任的范围(1)保证的概念:)保证的概念:保证是指由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是指由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做
14、保证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做保证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约定由保证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法律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法律制度。制度。(2)保证人的资格:)保证人的资格:下列对象不得作保证人:下列对象不得作保证人:A、国家机关;国家机关;B、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C、未以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的未以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能部门。(3)保证责任的范围:)保
15、证责任的范围:v“保证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保证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务承担责任。”v保证期间,债权、债务转让的或债权保证期间,债权、债务转让的或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不再承担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3、抵押:、抵押:(1)抵押的概念)抵押的概念 (2)抵押的相关法律规定)抵押的相关法律规定 (1)抵押的概念:)抵押的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
16、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不转移对其财产的占有移对其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制度。优先受偿的法律制度。(2)抵押的相关法律规定:)抵押的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如甲欠乙如甲欠乙3万,丙万,丙8万,丁万,丁10万,而甲只万,而甲只有房屋一处,卖掉得有房屋一处,卖掉得8万,若事先将房屋抵押万,若事先将房屋抵押给丙,则只还丙。给丙,则只还丙。重复
17、抵押无效(以第一抵押人为准)。重复抵押无效(以第一抵押人为准)。4、质押:、质押:移交占有权移交占有权 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动产质押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权利质押权利质押权利凭证交付给债权人占有:权利凭证交付给债权人占有:如:如: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5、留置:、留置:(1)留置的概念)留置的概念 (2)留置的法律适用
18、)留置的法律适用 (3)留置权的行使)留置权的行使(1)留置的概念:)留置的概念: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按照合同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制度。的法律制度。(2)留置的法律适用:)留置的法律适用:根据根据担保法担保法规定,只有因规定,只有因保管合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
19、行债务的,债权人才有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才有留置权。(3)留置权的行使:)留置权的行使:v留置一般发生两次法律效力。留置一般发生两次法律效力。v第一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第一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义,债务人未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将合同标的物予以留置。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将合同标的物予以留置。债务人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务人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内履行债务。v第二次:合同规定的履行债务的第二期限或法第二次:合同规定的履行债务的第二期限或法定的第二期限届满定的第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后,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债权人可以与
20、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四、无效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四、无效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一)无效合同的认定:(一)无效合同的认定:1、主体没有资格:、主体没有资格:(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亦有效;超越代理权的经被代理人追认亦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亦有效;超越代理权的经被代理人追认亦可。
21、)可。)2、意思表示不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屈于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危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屈于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危害国家利益的合同。3、不合法:、不合法:内容不合法,如买卖军火内容不合法,如买卖军火;形式要件不合法,形式要件不合法,如买房要房管局的核准、过户如买房要房管局的核准、过户(二)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二)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1、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合同;、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合同;2、受欺诈、胁迫或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不损、受欺诈、胁迫或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五、合同的履行五、合同的履行(一)履行原则:(一)履行原则:1、实际、实际:以合同的标的物为实
22、际履行对象。以合同的标的物为实际履行对象。2、全面:、全面:按照合同的所有规定履行。按照合同的所有规定履行。(二)三种抗辩权:(二)三种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同时履行抗辩:“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2、后履行抗辩、后履行抗辩: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先履行安抗辩)、不安抗辩(先履行安抗辩):是指在异时履行的合同中
23、,应当是指在异时履行的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能或不会履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能或不会履行债务,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担保以前,行债务,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担保以前,有权暂时中止债务的履行。有权暂时中止债务的履行。案例:案例:买房人甲与乙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买房人甲与乙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2006年年2月份订立,合同规定月份订立,合同规定2007年年2月份(即一年内)交月份(即一年内)交房,房,2006、6交首期的房款。交首期的房款。可到了可到了6月底准备交房款之前,甲发现到了这月底准备交房款之前,甲发现到了这个时候,开发商连地基
24、都没有打,而且他发现对个时候,开发商连地基都没有打,而且他发现对方现在已经负债累累,根本没有钱来建房,他怎方现在已经负债累累,根本没有钱来建房,他怎么有可能在么有可能在6个月之内把房子盖好后给买房人?个月之内把房子盖好后给买房人?在这种疑虑下,甲如果不付首期款,算不算在这种疑虑下,甲如果不付首期款,算不算违约?违约?(三)合同的保全:(三)合同的保全:1、代位权、代位权 2、撤销权、撤销权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但发生下列情况者可以允许:但发生下列情况者可以允许:1、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但涉及
25、国计民生的物品,若因此而损但涉及国计民生的物品,若因此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则双方协商也不能变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则双方协商也不能变更或解除国家的买卖合同。更或解除国家的买卖合同。2、单方解除:、单方解除:参照课本参照课本七、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一)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双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务不符合约定,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二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v严
26、格责任严格责任 是指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不管主观上是否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不管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具有法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具有法定的或约定的免责情形的除外。定的或约定的免责情形的除外。(三)免责事由:(三)免责事由: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免责事的规定,免责事由分由分法定的免责事由法定的免责事由和和约定的免责事约定的免责事由由两种。两种。第一,法定的免责事由:第一,法定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A、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据不可抗力的影
27、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能免除责任。B、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提供证明。发生不可抗力主张免责的条件:发生不可抗力主张免责的条件:A、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B、只能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相只能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相应地免除责任;应地免除责任;C、不可抗力发生在履行期间的,才能
28、不可抗力发生在履行期间的,才能主张免责;主张免责;D、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提供证明。第二,约定的免责事由:第二,约定的免责事由:免责条款,即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免责条款,即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些免除其违约责任的事由的条款。约定某些免除其违约责任的事由的条款。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约定的免责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约定的免责条款,法律是承认其效力的。但是对于严重违反条款,法律是承认其效力的。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是禁止的。免责条款,法律是禁止的。合
29、同法合同法规定了两种免责条款无效:一是规定了两种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二是因故意或者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四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第一,继续履行第一,继续履行 第二,采取补救措施第二,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赔偿损失第三,赔偿损失 第四,支付违约金第四,支付违约金 第五,返还财产、折价补偿第五,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八、合同争议的解决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民间:双方协商解决;他人调解民间:双方协商解决;他人调解 正式:仲裁、诉讼(时效正式:仲裁、诉讼(时效2年)年)1、快捷度不同:、快捷度不同:仲裁一局终局,快捷但无补救机仲裁一局终局,快捷但无补救机会;诉讼两审终审,漫长但尚有机会弥补;会;诉讼两审终审,漫长但尚有机会弥补;2、透明度不同:、透明度不同:仲裁可选择公开或不公开;诉讼仲裁可选择公开或不公开;诉讼公开、公正,但败诉会影响信誉;公开、公正,但败诉会影响信誉;3、仲裁可各自选仲裁者。、仲裁可各自选仲裁者。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