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垄断协议及其法律规制_cpa经济法知识点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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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和其他协同行为。 (1)“协议”与合同法意义上的协议相同,既包括书面协议,也包括口头协议。 (2)“确定”则是指企业集团、其他形式的企业联合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要求其成员企业共同实施解除、限制竞争的决议。 (3)“其他协同行为”则指经营者虽然没有达成协议,也没有可供遵循的确定,但相互间通过意思联络,共同实施的解除、限制竞争的协调、合作行为。 3.垄断协议解除、限制竞争。 (二)分类 1.横向垄断协议与纵向垄断协议 (1)横向垄断协议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协议,如生产相同产品的经营者达成的固定产品价格的协议。 (2)纵向垄断协议是指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市场环节而具有买卖
3、关系的企业通过共谋达成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协议,如产品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关于限制转售价格的协议。 2.价格垄断协议与非价格垄断协议 (1)价格垄断协议即指在价格方面解除、限制竞争的协议、确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2)除价格垄断协议以外的其他垄断协议为非价格垄断协议。 二、反垄断法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也称价格卡特尔。实践中,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的表现形式多样。 1.最简洁、最基本的方式如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统一确定、维持商品的价格,或统一提高商品价格。 2.也有的表现为非肯定地限制经营者的定价自由,而是对经营者定价过程设定统一的限
4、制条件,从而实现固定价格、限制竞争的目的。依据反价格垄断规定,上述限制条件主要包括: (1)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 (2)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 (3)运用约定的价格作为与第三方交易的基础; (4)约定采纳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 (5)约定未经参与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等。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的协议 1.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的协议,可统称为限制数量协议,是指参加垄断协议的经营者通过限制相关市场上商品的生产或销售数量,间接限制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 2.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不得就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5、: (1)以限制产量、固定产量、停止生产等方式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限制商品特定品种、型号的生产数量; (2)以拒绝供货、限制商品投放量等方式限制商品的销售数量或者限制商品特定品种、型号的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选购市场的协议 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选购市场的垄断协议,也称划分市场协议。 1.划分地域即经营者约定各自由销售或选购市场上的地域范围,相互不跨区销售或选购。 2.划分客户是指经营者约定各自的选购或销售对象,互不向他方的客户销售或选购。 3.划分产品则是通过约定各自经营的产品类型来实现互不竞争。 4.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选购市场达成下列垄断协
6、议: (1)划分商品销售地域、销售对象或者销售商品的种类、数量; (2)划分原料、半成品、零部件、相关设备等原材料的选购区域、种类、数量; (3)划分原料、半成品、零部件、相关设备等原材料的供应商。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协议 1.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协议,限制了经营者通过创新开展的竞争,爱护了落后,严峻损害市场的创新实力,降低了效率,损害了消费者福利。 2.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达成如下垄断协议: (1)限制购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 (2)限制购买、租赁、运用新设备; (3)
7、限制投资、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4)拒绝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5)拒绝采纳新的技术标准。 (五)联合抵制交易 1.联合抵制交易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联合起来,共同拒绝与其他的特定经营者进行交易的行为。 2.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就联合抵制交易达成以下垄断协议: (1)联合拒绝向特定经营者供货或者销售商品; (2)联合拒绝选购或者销售特定经营者的商品; (3)联合限定特定经营者不得与其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三、反垄断法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 与横向垄断协议发生在处于生产或者销售链条中的同一环节的经营者之间不同,纵向垄断协
8、议发生在处于不同的生产经营阶段或者环节的经营者之间,即上下游经营者之间。反垄断法将其表述为“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 (一)纵向垄断协议的主要表现形式 1.维持转售价格协议 2.地域或客户限制协议 3.排他性交易协议 (二)纵向垄断协议的经济效果 1.消极效果 (1)促成价格卡特尔。 (2)导致市场进入障碍 2.主动效果 (1)削减“搭便车”。 (2)克服销售商加价,提升消费者福利。 (3)改善售后服务。 (4)有利于经营者的市场进入。 (三)反垄断法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 1.只有那些对竞争和效率的消极效果明确大于主动效果的纵向垄断协议才被法律认定为非法。 2.我国反垄断法列举了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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