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专题一创伤性凝血病与输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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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临床(ln chun)(ln chun)合理用血及血液合理用血及血液管理管理李正刚李正刚扬州市中心扬州市中心(zhngxn)(zhngxn)血站血站20172017年年3 3月月2828日日第一页,共一百一十六页。主要主要(zhyo)内容内容一、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浅析浅析二、各科临床输血二、各科临床输血(sh xu)(sh xu)要点要点三、患者血液管理(三、患者血液管理(PBMPBM)第二页,共一百一十六页。一、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gunl)(gunl)办办法法浅析浅析第三页,共一百一十六页。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2、管理(gunl)(gunl)办法办法 新版与旧版对比新版与旧版对比新版(新版(20122012年版):年版):六六章章4141条(部长令)条(部长令)分为分为(fn wi)(fn wi):总则、组织:总则、组织与职责、临床用血管理与职责、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责任和附则。4旧版(旧版(19991999年版):年版):无章,无章,2222条(部发文条(部发文(f wn)(f wn))旧版不足之处:法律责任旧版不足之处:法律责任不明确,无罚责。不明确,无罚责。第四页,共一百一十六页。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gunl)(gunl)办法办法
3、(新办(新办法)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4 4 条)条)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7 7 条)条)笫三章:临床笫三章:临床(ln chun)(ln chun)用血管理用血管理 (1919 条)条)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 (4 4 条)条)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章:法律责任 (6 6 条)条)第六章:附则第六章:附则 (1 1 条)条)共共4141 条条5第五页,共一百一十六页。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zngz)(zngz)管理目的管理目的管理依据管理依据(yj)管理机构管理机构管理要求管理要求管理范围管理范围6第六页,共一百一十六页。第二章第二章 组织组织(zzh
4、)(zzh)与职责与职责卫生部: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卫生部: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省省 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gunl)(gunl)委员会或临床用委员会或临床用血管理血管理(gunl)(gunl)工作组工作组 输血科(血库)输血科(血库)各级职责均已明确规定各级职责均已明确规定7第七页,共一百一十六页。第三章第三章 临床临床(ln chun)(ln chun)用血管理用血管理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临床医生输血输血(sh xu)科(血库)科(血库)采供血机构采供血机构各司其职各司其职8第八页,共一百一十六页。第四章第四章 监督管
5、理监督管理新办法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新办法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职能:部门管理职能:加强临床用血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临床用血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临床用血工作进行评价定期对临床用血工作进行评价(pngji);建立临床合理用血情况排名、公布制度;建立临床合理用血情况排名、公布制度;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9第九页,共一百一十六页。笫五章笫五章(w zhn)(w zhn)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增加罚责增加罚责笫三十五条至第四十条规定了医疗机构、医笫三十五条至第四十条规定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违反
6、本办法务人员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的处罚的处罚(chf)条例。条例。10第十页,共一百一十六页。第六章第六章 附则附则(fz)(fz)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本办法自20122012年年8 8月月1 1日起施行。卫生部于日起施行。卫生部于19991999年年1 1月月5 5日公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日公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试行(shxng)(shxng))同时废止。)同时废止。第十一页,共一百一十六页。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新办法)(新办法)主要主要(zhyo)(zhyo)内容内容一是健全组织管理:一是健全组织管理:明确了国家临
7、床用血专家委员会、省级临床用血明确了国家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省级临床用血控制中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工作控制中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工作组、输血科或血库等管理组织和部门,明确设立组、输血科或血库等管理组织和部门,明确设立职责职责(zhz),落实责任。,落实责任。12第十二页,共一百一十六页。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bnf)(bnf)(新办法(新办法(bnf)(bnf))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二是明确管理要求:二是明确管理要求: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用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用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用血申请、用血适应对用血申
8、请、用血适应(shyng)证的掌握和技术选择以及证的掌握和技术选择以及用血后评估等过程予以规范。用血后评估等过程予以规范。13第十三页,共一百一十六页。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新办法)主要(新办法)主要(zhyo)(zhyo)内容内容三是强化管理制度:三是强化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临床用血相应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临床用血相应管理制度。四是推进自体血回输等血液保护四是推进自体血回输等血液保护(boh)技术:技术:加强血液保护技术管理,推广自体血回输等节约用血的加强血液保护技术管理,推广自体血回输等节约用血的新型医疗技术,有效利用和节约血液资源,提高输血治新型医疗技术,有效利
9、用和节约血液资源,提高输血治疗水平,节约血液资源。疗水平,节约血液资源。14第十四页,共一百一十六页。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新办法)(新办法)主要主要(zhyo)(zhyo)内容内容五是加大监督管理处罚力度:五是加大监督管理处罚力度:加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工作力度,规定卫生行政加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工作力度,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排名和公示制度,部门建立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排名和公示制度,增加法律责任一章,对违反增加法律责任一章,对违反(wifn)本办法的行为,本办法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处罚力度。15第十五页,共一百一十六页。新办法提升了法律地位,
10、新办法提升了法律地位,强化强化(qinghu)了法律责任了法律责任提升了法律地位提升了法律地位临床用血管理临床用血管理(gunl)(gunl)办法(办法(19991999年版)是以卫生部年版)是以卫生部办公厅的名义下发,而临床用血管理办公厅的名义下发,而临床用血管理(gunl)(gunl)办法办法(20122012年版,简称新办法)则以卫生部部长令的形式公年版,简称新办法)则以卫生部部长令的形式公布,属于国务院部门规章。布,属于国务院部门规章。16第十六页,共一百一十六页。新办法新办法(bnf)(bnf)提升了法律地位,提升了法律地位,强化了法律责任强化了法律责任强化了法律责任强化了法律责任医
11、疗机构的法律责任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新办法第三十五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对医疗机构违反新办法第三十五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或未履行义务的行为将给予行政处罚,包括规定或未履行义务的行为将给予行政处罚,包括(boku)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17第十七页,共一百一十六页。新办法新办法(bnf)(bnf)界定了违规或未履行法定界定了违规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义务的行为(共共1010条)条)1.1.未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工作组。未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工作组。2.2.未拟定临床用血计划或者未拟定临床用血计划或者1 1年内未对计划实施
12、情况年内未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进行评估和考核。3.3.未建立血液未建立血液(xuy)(xuy)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4.4.未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未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5.5.未建立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培训未建立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培训制度。制度。18第十八页,共一百一十六页。新办法界定了违规或未履行法定新办法界定了违规或未履行法定(fdng)(fdng)义义务的行为务的行为(共共1010条)条)6.6.未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未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7.7.将经济收入作为对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核指标
13、将经济收入作为对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核指标(zhbio)(zhbio)。8.8.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应的血液。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应的血液。9.9.违反本办法关于应急用血采血规定。违反本办法关于应急用血采血规定。10.10.违反临床用血管理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违反临床用血管理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19第十九页,共一百一十六页。新办法规定了地方新办法规定了地方(dfng)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县级以上县级以上(yshng)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
14、责的主管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第三十九条)职、开除等行政处分。(第三十九条)20第二十页,共一百一十六页。新办法规定了卫生行政部门新办法规定了卫生行政部门对临床用血的监管对临床用血的监管(jingun)职责职责卫生部监管职责卫生部监管职责新办法规定: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新办法规定: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治疗(zhlio)(zhlio)质量。质量。(第五条
15、)(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有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有4 4个方面个方面的主要职责。(第五条的主要职责。(第五条21第二十一页,共一百一十六页。新办法规定了卫生部临床用血新办法规定了卫生部临床用血专家专家(zhunji)(zhunji)委员会职责(共委员会职责(共4 4条)条)1.1.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准;2.2.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gngzu)(gngzu),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3.3.协助临床
16、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4.4.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22第二十二页,共一百一十六页。新办法完善新办法完善(wnshn)了了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强化了管理职责强化了管理职责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临床用血的保障和监管职责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临床用血的保障和监管职责(共(共1111条)条):1.1.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第二条)(第二条)2.2.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zhling)(z
17、hling)控制中心,有指导、控制中心,有指导、评价和培训等职责;(第六条)评价和培训等职责;(第六条)3.3.指定血站向医疗机构提供血液;(第十三条)指定血站向医疗机构提供血液;(第十三条)4.4.核准医疗机构科研用血;(笫十三条)核准医疗机构科研用血;(笫十三条)23第二十三页,共一百一十六页。新办法新办法(bnf)完善完善了了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强化了管理职责强化了管理职责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临床用血的保障和监管职责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临床用血的保障和监管职责(zhz)(zhz):5.5.制订临床用血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自然灾害、制订临床用血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18、等大量伤员和特殊病例、稀缺血型等应急用血突发事件等大量伤员和特殊病例、稀缺血型等应急用血的供应和安全;(笫二十六条)的供应和安全;(笫二十六条)6.6.加强边远地区临床用血保障工作,科学规划和建设中加强边远地区临床用血保障工作,科学规划和建设中心血库与储血点;(第二十七条)心血库与储血点;(第二十七条)7.7.本行政区域内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本行政区域内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24第二十四页,共一百一十六页。新办法新办法(bnf)完善了组织结构,完善了组织结构,强化了管理职责强化了管理职责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临床用血的保障和监管职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临床用血的保障和监管
19、职责:责:8.8.建立临床用血评价制度,定期进行评价;(第三十建立临床用血评价制度,定期进行评价;(第三十二条)二条)9.9.建立临床合理用血情况排名、公布制度;(第三十建立临床合理用血情况排名、公布制度;(第三十二条)二条)10.10.将临床用血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第将临床用血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第三十四条)三十四条)11.11.将临床用血情况作为将临床用血情况作为(zuwi)(zuwi)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医疗机构评审、评价重要指标。重要指标。25第二十五页,共一百一十六页。临床用血管理组织结构临床用血管理组织结构(jigu)及其职责及其职责医疗机构法人的职责医疗机构法人的职
20、责(zhz)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建全岗位责任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建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笫一责任人。(第七条)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笫一责任人。(第七条)26第二十六页,共一百一十六页。临床临床(ln chun)用血管理组织结构及其职责用血管理组织结构及其职责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第八理委员会,负责临
21、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第八条)条)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委员由院长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输血(sh xu)科、麻醉科、主要临床科室、护理、手科、麻醉科、主要临床科室、护理、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责日常管理工作。27第二十七页,共一百一十六页。临床用血管理临床用血管理(gunl)(gunl)委员会职责(共委员会职责(共
22、6 6条)条)1.1.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本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术规范和标准,制订本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并监督实施;2.2.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3.3.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评价血评价(pngji)(pngji)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28第二十八页,共一百一十六页。临床临床(ln chun)(ln chun)用血管理委
23、员会职责(共用血管理委员会职责(共6 6条)条)4.4.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5.5.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sh xu)(sh xu)等血液保护及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sh xu)(sh xu)新技术;新技术;6.6.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第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第九条)九条)29典第二十九页,共一百一十六页。输血科或者血库的设置要求输血科或者血库的设置要求(yoqi)和职责和职责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设置输血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设
24、置输血科或者血库,并根据自身功能、任务、规模,配备与科或者血库,并根据自身功能、任务、规模,配备与输血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输血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不具备条件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的医疗机构,应当安不具备条件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的医疗机构,应当安排排(npi)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用血工作。(第十条)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用血工作。(第十条)30第三十页,共一百一十六页。输血输血(sh xu)(sh xu)科或者血库的职责科或者血库的职责(共共9 9条)条)1.1.建立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合理用血;推动临床合理用血;2.2.负责负责
25、(fz)(fz)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根据血站供血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3.3.负责负责血液的预订、入库、储存、发放工作;血液的预订、入库、储存、发放工作;4.4.负责负责输血相关免疫血液学检测;输血相关免疫血液学检测;31第三十一页,共一百一十六页。输血科或者输血科或者(huzh)(huzh)血库的职责(共血库的职责(共9 9条)条)5.5.参与参与推动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推动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6.6.参与参与特殊输血治疗病例的会诊,为临床合理特殊输血治疗病例的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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