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研究》PPT课件.ppt
《《物权法研究》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权法研究》PPT课件.ppt(35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民法分论物权法张 力第二编第二编 人身权人身权v人身权与财产权在民法中的排序先后问题人身权与财产权在民法中的排序先后问题v理想的排序理想的排序:人身权人身权财产权财产权v理性的排序理性的排序:财产权财产权人身权人身权第三编第三编 物权法物权法 第一章第一章 物权总论物权总论v第一节第一节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v一一.物权法的概念物权法的概念(一一)物权法的缘起物权法的缘起1.1.作为最原始、最典型的财产法作为最原始、最典型的财产法,发挥发挥”定份止定份止争争”之功能之功能2.2.在历史唯物论之视角下在历史唯物论之视角下,物权法是所有制关系物权法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体现的法律体现v(二)(二)中国
2、古代财产法中国古代财产法(物权法物权法)的基本特点与的基本特点与传承传承 v1、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v2、土地国有在历史上始终占有重要地位、土地国有在历史上始终占有重要地位v3、永佃与一田两主现象、永佃与一田两主现象v4、典权兴起的原因、典权兴起的原因v5、古人如何对待拾得、古人如何对待拾得遗失物遗失物v(三三)现代大陆法中物权法的概念现代大陆法中物权法的概念 物权法是通过规定静动法律关系中的物权物权法是通过规定静动法律关系中的物权,调整物质资料调整物质资料占有占有,归属归属,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物权,通俗地说,一头牛属于你,你可以用它来耕田、拉
3、车,物权,通俗地说,一头牛属于你,你可以用它来耕田、拉车,可以租给他人使用,也可以杀掉卖牛肉。这种支配的权利是可以租给他人使用,也可以杀掉卖牛肉。这种支配的权利是排他的,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你。排他的,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你。1.1.物权法的基本调整方法物权法的基本调整方法,首先是通过规定物权首先是通过规定物权,而收纳社会生而收纳社会生活中之种种财富的占有活中之种种财富的占有,利用的事实利用的事实2.2.所规定的物权主要对应财富的归属与非归属的两种状态所规定的物权主要对应财富的归属与非归属的两种状态v(四四)物权法的调整对象物权法的调整对象有体物的归属与有体物的归属与利用关系利用关系v1.1.物的归属
4、关系物的归属关系v核心问题核心问题何为何为”归属归属”一个在解释一个在解释上容易陷于同语反复的法律概念上容易陷于同语反复的法律概念,可以尝试着可以尝试着”描述描述”这一概念这一概念v(1)(1)归属可以是指特定民事主体优越于其他一归属可以是指特定民事主体优越于其他一切民事主体的切民事主体的,对物质资料的支配地位对物质资料的支配地位.v(2)(2)归属还可以是指特定民事主体对一定物质归属还可以是指特定民事主体对一定物质资料在面临社会分配时的资料在面临社会分配时的“剩余索取权剩余索取权”.”.v(3)(3)还可以是指物质资料被他人直接占有还可以是指物质资料被他人直接占有 利利用时用时,物主人可以依
5、据间接占有继续支配物质物主人可以依据间接占有继续支配物质资料资料,并在利用关系解除以后并在利用关系解除以后,恢复到完全支恢复到完全支配者的地位的法律上的能力配者的地位的法律上的能力v(4)(4)归属关系的广泛存在归属关系的广泛存在,还代表一个社会对还代表一个社会对个人财产支配能力的高度信任个人财产支配能力的高度信任,故而归属关系故而归属关系没有期限性没有期限性.v(5)(5)归属关系可以作为一切财产关系的逻辑起归属关系可以作为一切财产关系的逻辑起点点.例,以下体现物物之“归属”关系的有v、张某在某公司中拥有的张某在某公司中拥有的1万股份万股份vB、李某在银行的、李某在银行的1万元存款万元存款v
6、C、王某对合伙经营所的购买的一栋房屋财产享有、王某对合伙经营所的购买的一栋房屋财产享有的合伙人份额的合伙人份额vD、赵某作为某住宅楼业主对屋顶的共有权、赵某作为某住宅楼业主对屋顶的共有权vE、陈某创作了某雕塑,而对雕塑作品拥有的著作、陈某创作了某雕塑,而对雕塑作品拥有的著作权权vF、吴某一家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吴某一家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v答:答:CD2 2、物的利用关系、物的利用关系 使物尽其用,才是物权法最终服务的目的。使物尽其用,才是物权法最终服务的目的。相比之下,追求相比之下,追求“物尽其有物尽其有”的归属关系,的归属关系,反倒是为了达成更有效的物的利用的一种手反倒是为了达成更有效的
7、物的利用的一种手段。段。物的利用的两种主要形式:物的利用的两种主要形式:A A、自主利用、自主利用 B B、他主利用他主利用 在大陆法建立完备的所有权制度的背景下,在大陆法建立完备的所有权制度的背景下,我们反倒更应当注意他主利用的社会效率。我们反倒更应当注意他主利用的社会效率。v二、我国物权法的立法目的评价二、我国物权法的立法目的评价v第一条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制定本法。v第三条第三条
8、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v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何谓何谓“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的基本原则”?A A、它仅仅是贯穿于物权法内部的行、它仅仅是贯穿于物权法内部的行为准则为准则 B B、它
9、是在物权法律实践中积累的经、它是在物权法律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性、技术性原则,而非伦理性原则。验性、技术性原则,而非伦理性原则。C C、它仅仅适用于大陆法系的物权法。、它仅仅适用于大陆法系的物权法。v(一)物权法定原则一)物权法定原则v 物权法第物权法第5 5条条规定: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由法律规定。”v 1 1、概念:物权的种类、每一类物权的内容,创、概念:物权的种类、每一类物权的内容,创设、移转、消灭的方式,均由法律规定。设、移转、消灭的方式,均由法律规定。vA A、物权法定的项目:种类、内容、创设移转消灭、物权法定的项目:种类、内容、创设移转消灭的方式的方
10、式vB B、物权法定中的、物权法定中的“法法”,不是指广义物权法的一,不是指广义物权法的一切渊源形式,在通常情况下仅仅是指民事基本法与切渊源形式,在通常情况下仅仅是指民事基本法与民事单行法(物权法)民事单行法(物权法)v C C、比较物权、比较物权“法定法定”与法律行为的与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合法性”要要求会发现,此求会发现,此“法定法定”与彼与彼“合法性合法性”既有联系,既有联系,但更有区别。但更有区别。v案例案例1 1: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甲: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甲将其房屋的使用权长期转让给乙,该长期使将其房屋的使用权长期转让给乙,该长期使用权具有物权性质,作为对价,乙必
11、须支付用权具有物权性质,作为对价,乙必须支付给甲给甲1616万元。合同签订后,乙将万元。合同签订后,乙将1616万元付给万元付给了甲。后来,乙由于急需用钱,就将该房屋了甲。后来,乙由于急需用钱,就将该房屋的长期使用权转让给了丙。甲知道后,就向的长期使用权转让给了丙。甲知道后,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其与乙签订的合同,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其与乙签订的合同,并要求丙返还该房屋。并要求丙返还该房屋。v在这个案子当中,甲和乙约定的对房屋的长期使用在这个案子当中,甲和乙约定的对房屋的长期使用权具有物权性质,而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权具有物权性质,而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只能由法律规定,而不
12、能由当事人随意创设,由类只能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随意创设,由于我国现有物权中并不存在房屋的长期使用权这一于我国现有物权中并不存在房屋的长期使用权这一类型,所以甲和乙的约定由于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类型,所以甲和乙的约定由于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不能产生物权效力。在实践当中,当事人自行约定不能产生物权效力。在实践当中,当事人自行约定的的“终身居住权终身居住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等物权类型,等物权类型,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如果当事人以其约定诉讼到法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如果当事人以其约定诉讼到法院,要求保护他们所谓的物权时,法院都可以根据院,要求保护他们所谓的物权时,法院都可以根据物权法物权法
13、第第5 5条条的规定,驳回他们的诉讼请求,因为他的规定,驳回他们的诉讼请求,因为他们的约定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们的约定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v“物权内容法定物权内容法定”案例案例 :v甲有一套房子,乙租赁了该房屋,乙为了能够长期甲有一套房子,乙租赁了该房屋,乙为了能够长期使用该房屋,就和甲商定由其永久租赁,甲永远不使用该房屋,就和甲商定由其永久租赁,甲永远不能收回该房屋,也不能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那么能收回该房屋,也不能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那么乙和甲之间的这种约定是否合法?乙和甲之间的这种约定是否合法?v不合法。因为他们约定永久性地限制房屋所有人甲不合法。因为他们约定永久性地限制房屋所有人甲对该
14、房子的处分权,实际上是取消了所有权中的处对该房子的处分权,实际上是取消了所有权中的处分权能,这显然与分权能,这显然与物权法物权法规定的所有权的权能不符,规定的所有权的权能不符,这种约定也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其约定是无效的。这种约定也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其约定是无效的。v例题例题甲对乙负有甲对乙负有50万元的债务,甲所提供的下列万元的债务,甲所提供的下列担保方式中哪些是合法有效的?(担保方式中哪些是合法有效的?()vA.甲将自己的一幢价值甲将自己的一幢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不转移占万元的房屋不转移占有质押给乙有质押给乙vB.甲将自己的一幢价值甲将自己的一幢价值50万元的房屋抵押给乙万元的房屋抵押给乙
15、vC.甲的朋友丙将自己的一幢价值甲的朋友丙将自己的一幢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万元的房屋抵押给乙担保甲债务的履行抵押给乙担保甲债务的履行vD.甲乙约定若甲到时不能清偿债务,则甲的房甲乙约定若甲到时不能清偿债务,则甲的房屋归乙所有屋归乙所有v答案答案BCv在本案中,在本案中,B、C两项属于法律规定的抵押权,并且两项属于法律规定的抵押权,并且其内容也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其内容也符合法律的规定。而A则创设了一个法律则创设了一个法律没有规定的新的担保物权种类,因为依据民法通没有规定的新的担保物权种类,因为依据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质权的设定必须转则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质权的设定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如果不
16、转移占有,即使名为质权,移质物的占有,如果不转移占有,即使名为质权,也是不允许的。也是不允许的。D项属于流质条款的约定,也是无项属于流质条款的约定,也是无效的。效的。v注意注意物权的种类和内容法定,这一点和债权物权的种类和内容法定,这一点和债权是完全不同的。债权奉行的是契约自由原则,当事是完全不同的。债权奉行的是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范围内,创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范围内,创设任何种类的债权。法律往往并不限制合同的种类设任何种类的债权。法律往往并不限制合同的种类和内容,允许当事人自由协商约定合同的内容,承和内容,允许当事人自由协商约定合同的内容,承认并
17、保障其效力的实现。认并保障其效力的实现。v(07年卷三第年卷三第11题)甲将其父去世时留下的毕业纪题)甲将其父去世时留下的毕业纪念册赠与其父之母校,赠与合同中约定该纪念册只念册赠与其父之母校,赠与合同中约定该纪念册只能用于收藏和陈列,不得转让。但该大学在接受乙能用于收藏和陈列,不得转让。但该大学在接受乙的捐款时,将该纪念册馈赠给乙。下列哪一选项是的捐款时,将该纪念册馈赠给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正确的?vA.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纪念册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的所有权vB.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取得纪念册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的所
18、有权vC.只有经甲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只有经甲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权vD.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纪念册的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所有权v答案:答案:Dv解析:物权法第解析:物权法第39条规定:条规定:“所有权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第物权法第5条规定: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本题中,甲在赠与合同中约定学校不得处本题中,甲在赠与合同中约定学校不得处分(转让)该纪念册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
19、,分(转让)该纪念册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仅具有债的效力,仅具有债的效力,不具有物权效力。不具有物权效力。v因此因此D项正确。项正确。v 2 2、物权法定原则的历史价值、物权法定原则的历史价值v A A、“归属关系归属关系”与与“利用关系利用关系”的有效区别的需要的有效区别的需要v B B、在阶级社会,物权法定原则成为物权法体现阶级倾向、在阶级社会,物权法定原则成为物权法体现阶级倾向性的工具性的工具v C C、使作为对世权的物权,能够取得适当的公示方式、使作为对世权的物权,能够取得适当的公示方式v D D、物权法定原则是社会习惯中的、物权法定原则是社会习惯中的 新兴新兴“物权物权”萌芽之萌芽之被
20、社会承认过程始终处于成文法的稳定控制之下。被社会承认过程始终处于成文法的稳定控制之下。v3 3、物权法定的项目内容、物权法定的项目内容v A A、物权的种类、物权的种类v B B、物权的权能、物权的权能v C C、物权的创设、移转方式、物权的创设、移转方式v4 4、物权法定原则与民法的意思自由原则的、物权法定原则与民法的意思自由原则的 关系关系 矛盾矛盾 与与 统一统一v5 5、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法律后果、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法律后果v(二)一物一权原则(二)一物一权原则v 1 1、概念:一物之上只允许存在一个最优越的支配权、概念:一物之上只允许存在一个最优越的支配权所有权。所有权。v 延伸含义
21、:一物之上不允许存在两个和两个以上彼此互不相容的物延伸含义:一物之上不允许存在两个和两个以上彼此互不相容的物权。权。v“一物一物”是一个是一个“独立物独立物”,原则上非集合物,也不是其他物的一部分。,原则上非集合物,也不是其他物的一部分。v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v 一物一权原则仅仅适用于对个人主体地位高度尊重,自物权与他物一物一权原则仅仅适用于对个人主体地位高度尊重,自物权与他物权高度分离的,继承罗马法传统的大陆民法。权高度分离的,继承罗马法传统的大陆民法。v 而不严格适用于深刻继承了日耳曼法的团体主义的当今英美法系的而不严格适用于深刻继承了日耳曼法的团体主义的当今英美法系的财产法。但这又并不
22、妨碍在英美法系国家财产法。但这又并不妨碍在英美法系国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原则的贯彻则的贯彻v v2、例:索先生与张女士于、例:索先生与张女士于2005年年3月月14日协日协议离婚,针对双方共同所有的登记在张女士名议离婚,针对双方共同所有的登记在张女士名下的一套两居室房屋,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下的一套两居室房屋,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南侧一间归索先生所有,北侧一间归张女士所南侧一间归索先生所有,北侧一间归张女士所有。有。v2007年年1月,张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月,张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离婚协议中有关房屋的约定无效,请求依法分离婚协议中有关房屋的约定无效,请
23、求依法分割房屋。割房屋。v北京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北京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权利人要实现其对物的直接支配和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权利人要实现其对物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须以国家公权力的保护为后盾。而国家公权力排他的权利,须以国家公权力的保护为后盾。而国家公权力要实现对物权的保护,必须以确定物的范围和界域为前提。要实现对物权的保护,必须以确定物的范围和界域为前提。一套房屋的范围和界域内只能确定一个所有权,国家对不动一套房屋的范围和界域内只能确定一个所有权,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的统一登记制度中,不允许对同一套房屋登记两个以产
24、实行的统一登记制度中,不允许对同一套房屋登记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因此,不动产虽然可以由两个以上个人共有,上的所有权。因此,不动产虽然可以由两个以上个人共有,但成套建造的单元楼房不得由两个以上个人分别所有该套房但成套建造的单元楼房不得由两个以上个人分别所有该套房屋内的不同房间。屋内的不同房间。v索先生与张女士的离婚协议约定索先生与张女士的离婚协议约定:两人共有的两居室房两人共有的两居室房屋中南侧一间归索先生所有屋中南侧一间归索先生所有,北侧一间归张女士所有,违反北侧一间归张女士所有,违反了一物一权(所有权)的基本原则,该约定无效。张女士起了一物一权(所有权)的基本原则,该约定无效。张女士起诉要求确
25、认离婚协议中的该约定无效,符合物权法的相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中的该约定无效,符合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应予支持。关规定,应予支持。v此案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此案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确认双方离婚协议中有关房屋的约定无效,一套两居室判决确认双方离婚协议中有关房屋的约定无效,一套两居室房屋归张女士所有,张女士给付索先生房屋折价款。房屋归张女士所有,张女士给付索先生房屋折价款。v3 3、“一物一权一物一权”原则反思原则反思v“集合物集合物”与一物一权原则与一物一权原则v“集合物集合物”,是指各个物并不丧失其独立存在,是指各个物并不丧失其独立存在的价值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物权法研究 物权法 研究 PPT 课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