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pdf
《水电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电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pdf(3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与奖罚制度六盘水体育中心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2013 年 4 月修改版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1-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第一条 为贯彻中建系统的质量理念,根据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制度及凉都体育中心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的质量目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制度。项目经理及总工签字后生效并按本制度执行。第二条第二条 为使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
2、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第二章 奖励标准第三条第三条 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优秀者按照公司及本项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第四条第四条 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施工员,奖励 10003000 元。第五条第五条 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05000 元的奖励。第六条第六条 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
3、、管理人员 10003000 元的奖励。第七条第七条 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 200500 元的奖励。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2-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第八条第八条 对所辖区域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工程进度监管不力致使工期延误的施工员月效益工资降百分之十.第九条第九条在分管区域出现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现场施工员当月效益工资降百分之二十。三月内不能涨效益工资。第十条第十条 所有奖励金额不低于罚款的最低金额。不高于罚款的最高金额。第二章第二章基本规定基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及安全员
4、,给予 2000 元/次的罚款。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 10002000 元/次的罚款。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严格按图施工,严禁任何施工员擅自更改图纸,图纸修改需经甲方及设计院同意并签字认可。否则一切责任自负及承担经济损失.并处元以上次的罚款。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并处 1000元/次的罚款.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检验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检验样板
5、擅自施工,给予 2000 元/次的处罚。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 5001000 元/次的罚款。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3-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 200/次的罚款。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 5001000 元的处罚。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分包单位的质检员必须积
6、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分包单位 10002000 元罚款,质检员处以 50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 20005000 元罚款,质检员处以 1000 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检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单位处以 30005000 元罚款.项目现场施工员承担罚款的百分之三十。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以 1000 元次罚款,并对有关人员处以500
7、1000 元次罚款。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 20005000 元的罚款。项目现场施工员承担罚款的百分之三十。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4-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分包单位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 4 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 200 元/次的罚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落实问题的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罚款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单项工程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分包单位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
8、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 5001000 元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002000 元罚款。项目现场施工员承担罚款的百分之三十。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20005000 元/次的罚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工程资料的进度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如发现,对相关施工员罚 500 元/次,造成经济纠纷的,给予 2000 元/次的罚款。第二十六
9、条第二十六条 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 500 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相关条款为准).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2000 元/人/次的严厉处罚.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5-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分管区域施工员处以20005000 元/次的罚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
10、20003000 元/次罚款。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给予 2000 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 20005000 元/次的罚款。第二节第二节 三检人员三检人员(班组长自检。施工员复检。质检员交接检班组长自检。施工员复检。质检员交接检)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三检人员不执行项目部质量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办法的,给予100500 元次/人的罚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三检人员现场执行工作职责时服装、标识不清的给予 50 元次/人的罚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施工员由于责任心不强、技术交底要求不清、施工概念混淆造成质量隐患及质量事故的,给予 1000300
11、0 元次/人的罚款。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初、复检人员对施工资料填写、初审和整理不及时和不规范的,给予 500 元次/人的罚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初、复检人员在质检部及监理验收时不到现场的,给予200元次/人的罚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初、复检人员对质检部及监理验收时提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解决、二次验收依旧存在的,给予 20005000 元次/人的罚款。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6-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初、复检人员不按要求进行现场旁站的,给予 200 元次/人的罚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初、复检人员在工序未完或未达到验收标准向终检提出验收
12、申请的,给予 200 元次/人的罚款。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初、复检人员未经终检验收直接向监理申请验收的,给予500 元次/人的罚款。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初、复检人员不执行终检质量管理方面要求或不接受质量违规整改通知单的,给予 500 元次/人的罚款.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初、复检人员未向终检提出验收申请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给予 500 元次/人的罚款.注;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直接由项目质检员及安全员检查出来。现场施注;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直接由项目质检员及安全员检查出来。现场施工员效益工资降百分之十工员效益工资降百分之十.第三节第三节 测量测量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测量放样不及时影响质量控制及
13、验收工作、对技术部现场指定的测量项目拒不执行的,给予 200 元次/人的罚款。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由于测量原因造成的返工或各类偏差超标的,给予 500 元次/人的罚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测量不及时提交测量资料或资料不规范有错误的,给予 200元次/人的罚款第四节第四节 焊接检测探伤焊接检测探伤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未按规定对施工中有探伤要求的焊缝进行探伤检测的,给予500 元次/人的罚款。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7-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施工中未按规定及时对有要求的焊缝进行探伤检测,给予200 元次/人的罚款.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探伤检
14、测不达有关规定的,给予 500 元次/人的罚款。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提供探伤检测资料不及时或不规范有错误的,给予 200 元次/人的罚款.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为焊缝探伤检测提供虚假资料的,给予 500 元次/人的罚款。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对工程部所指定探伤检测项目拒不执行的,给予500 元次/人的罚款.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探伤检测设备未按规定定期检验的,给予 500 元次/人的罚款.第五节第五节 防雷接地焊接防雷接地焊接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防雷接地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接地电阻测试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整改。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搭接头1
15、00 元的处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防雷接地的引上点。测试点。避雷网。避雷针的安装必须牢固,平直。符合规范及验收要求.焊缝符合规范及验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焊缝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搭接头100 元/点的罚款。第六节第六节 管桁架工程管桁架工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管桁架拼装组对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探伤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整改。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搭接头500-3000 元的处罚。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8-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 管桁架拼装组对的管口坡度要符合规范要求
16、。焊缝要打磨干净。焊缝要达施焊要求。否则按 500 元/条焊缝罚款.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管桁架及檩条安装应使用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以外方法施工,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 元/次的罚款.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管桁架及次桁架檩条的安装应牢固,焊接及螺栓连接要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否则给予 500 元/处的罚款。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 管桁架及次桁架檩条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檩条的型材壁厚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给予500 元/根的处罚款,檩条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管桁架的连接必须符合图纸尺寸、方案要求,否则给
17、予 5000 元/品的罚款。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管桁架及次桁架,檩条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要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安装要牢固,位置要正确,功能需满足要求。若质量不达标,给予 500010000 元/品的处罚。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 管桁架及次桁架,檩条安装后,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如不达标给予 100 元/点的处罚。第六十条第六十条 管桁架及檩条安装后,焊接点的焊缝应焊接平整、光滑、饱满,如现场擅自使用其它不符合规范、方案要求的焊接方法造成质量问题,将给予 500 元/点的罚款。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9-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第
18、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 整体管桁架焊缝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若不达标,给予 1000/焊缝的处罚。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整体管桁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根据其偏差程度将给予 10003000 元/点的处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安装过程中,如发现管桁架拼装组对及吊装,安装尺寸.不满足设计要求,应及时通知现场班组长、施工员,技术员给予协调,不得擅自改动,否则给予 500 元/次的罚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管桁架及次桁架檩条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出现质量问题的,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 100500元/处的罚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 未按相关程序对起重设备检测验收并填写表格资料的,处于200
19、 元/次罚款.严格禁止未经检测及不合格起重设备及机具进行吊装作业。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六条 起重作业指挥人员,起重设备操作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持有效证上岗。违者罚 500 元/次.第七节第七节 电气工程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七条 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与建筑结构构件的连接应牢固,不得采用熔焊(电气焊),且严禁热加工开孔。若达不到要求罚 100 元/处.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 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的连接必须具有不可拆卸性,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金属导管(除复合型可挠金属导管外)必须接地或
20、接零。金属软管不得作为电气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10-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设备的接地导管.电缆金属支架、导管过墙、板的电缆金属套管应保护接地或接零;钢管与箱体间应按规定做跨接地线.镀锌导管、可挠性保护管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地线;金属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安装牢固,并不得敷设在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上方。金属线槽不得作为设备接地导体。镀锌线槽、桥架连接板两端不少于 2 个连接固定螺栓,平垫、弹簧垫齐全。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两点与接地干线相接。非镀锌线槽连接板两端应跨接地线,接地线材质、截面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或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若达不到要求,根据问题
21、的严重性给予 1001000 元/处的罚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 金属导管、线槽应按规定做防腐处理。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埋入混凝土中导管外壁除外)。塑料线槽须有阻燃标记。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得有变形和破损。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得有折扁、裂缝,管口应平整,管内无毛刺.表面涂层均匀,无污染、无锈蚀。若达不到要求处罚 30 元/米。第七十条第七十条 电线、电缆的配管及线槽、桥架敷设安装的位置、走向、连接、固定方法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线应分色,导线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 100500 元/处。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
22、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若达不到要求罚 200500 元/处。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11-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二条 电源插座的规格、型号、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厨房、卫生间安装防溅插座,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各种插座安装均应与墙面(地面)贴紧、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平整,盖板、装饰帽齐全、固定牢靠,无破裂、划伤。若达不到要求罚 50 元/个。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三条 照明开关的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同一建筑工程的照明开关
23、,应采用同一系列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安装位置正确、便于操作,高度、距离符合要求,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周边无缝隙,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接触可靠。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完整,装饰帽齐全。若达不到要求罚50 元/个。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四条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导线、端子等器材产品,必须是经过有产品生产许可认证厂家的合格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给予 2001000 元/次的罚款。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五条 配电箱柜安装牢固,垂直度、平整度要符合规范要求。根据偏差严重性给予 100500 元的罚款。第七十
24、六条第七十六条 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匹配、无气割开孔.暗装配电箱与墙面贴紧。表面油漆完好,无污染;配电箱柜内电器安装整齐牢固。配线正确,接线端子固定牢固;强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七条 照明配电箱(盘)内,分别设置 N 线和 PE 线汇流排,N 线和PE 线经汇流排配出。母线镀层完整,紧固螺栓直径、数量、搭接面符合要求;开关、电器、电缆应按规定标识正确、清晰、齐全。箱、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12-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柜内电器安装系统图图例应与箱、柜内电器安装一致。绘图正确、清晰、整齐、适用;导线按相序及用途分色一致,接线不用开口鼻子。线鼻子根部用热塑封或
25、绝缘布包扎,颜色与分色一致,包扎整齐、美观;箱柜内导线按回路分束绑扎,导线应留有余量.若达不到要求罚 100 元/处。第八节第八节 给水排水,消防给水排水,消防,喷淋工程喷淋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应符合现行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图纸要求的相关图集的要求.第七十八条第七十八条 给排水,消防及喷淋管道的套管预埋,防雷接地焊接预埋要与图纸相符;错埋及漏埋罚 200 元/点根.第七十九条第七十九条 给排水安装工程所用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性能及其产品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复试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认证或生产许可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电 安装 工程质量 管理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