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制度(共1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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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修订)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修订)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第三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规定。第四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省、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规定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
2、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第五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内容:(一)楼地面、墙面和天棚面层质量;(二)门窗安装质量;(三)栏杆安装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室内空间、构件尺寸;(六)外墙保温质量;(七)给排水、采暖系统安装质量;(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九)智能建筑安装质量;(十)其他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第六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一)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参加。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住宅分户验收工作。(二)分户验
3、收应逐户、逐间进行,并做好记录。分户验收分户内和公共部位两部分。验收具体内容应按照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表 1)进行。分户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填写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及各方参加人员签字并加盖各方法人公章的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户内部分)(表 2)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公共部位部分)(表 3);对于建设单位有其他方面质量要求的住宅工程及精装修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内容及所用表格可自行确定;分户验收不合格的,须经整改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第七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应作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在房屋交付时一并交给住户。第八条 住宅工程质
4、量保证书中必须同时注明以下事项:(一)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二)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三)物业公司名称、联系电话;(四)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五)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第九条 单位工程分户验收合格后,将整个单位工程的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填写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表 4),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方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分别签字并加盖公司法人公章。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一式肆份,建设、施工、监理各方分别留存一份,一份在报送竣前检查资料时交质监机构监督员留存至工程监督档案。第十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出现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5、第十一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对分户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第十二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等重大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第十三条 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二八年三月一日起实施。表 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要求一、户内部分一、户内部分验 收验收内检查方法验收标准项 目容楼 地
6、面空 鼓 面 积 不 超 过空鼓、裂400cm2;不得出现1、楼缝、起砂裂缝和起砂地面、小锤轻击和观察墙面、天墙面、无空鼓、脱层;距检检查棚空鼓、天棚查面裂缝、脱面层1处正视无裂缝和层 和 爆爆灰灰窗台或落地窗防护外 窗 台 钢尺检查,每个栏 杆 高 度 不 低 于高度窗台不少于一处900mm 且不得有负偏差外 窗 渗 淋水试验或雨后外窗及周边无渗漏漏观察检查门 窗 开 开 启 和 关 闭 检 开启灵活、关闭严2、门启查,手扳检查密;不松动、不晃动窗应使用安全玻璃的安 全 玻不得使用非安全玻璃 认 证 观察检查安全认璃,玻璃上有安全认标识证标识证标识(标识不得隐蔽)双 层 玻 对照图纸检查玻玻
7、璃层数必须与图璃璃层数纸一致阳台、上人屋面栏杆六层及以下不低于栏 杆 高1.05 米;七层及以上度3、栏钢尺测量,每片不低于 1.10 米,不得杆栏杆不少于一处有负偏差竖 杆 间距参照标准、备注GB50209-2002GB50210-2001GB50204-2002GB50352-2005GB50096-1999建筑法 第六十条GB50210-2001GB50210-2001发 改 运 行(2003)2116 号第六条经审查的施工图GB50368-2005GB50368-2005临空处栏杆净间距GB50210-2不应大于 0.11,001正偏差不大于 3mm4、防水5、室内空间、构件尺寸有水平
8、杆件的栏杆防 攀 爬或花式栏杆应设防GB50352-2观察检查措施攀爬措施(金属密005网、安全玻璃等)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厚观察检查 3C 安护 栏 玻度不应小于12mm,GB50210-2全标识,游标卡璃当临空高度超过5 001尺测量时,必须采用钢化夹层玻璃屋 面 渗 雨后或淋水、蓄GB50207-2屋面无渗漏、无积水漏水试验检查002卫 生 间蓄水24小时后放等 有 防水,最小蓄水深GB50209-2水 要 求无渗漏、排水顺畅度 不 得 小 于002的 地 面20mm渗漏建筑法 第六十条,含与外 墙 渗 淋水试验或雨后墙面无渗漏、滴水线住户相关联漏观察检查无爬水的地下室、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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