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公司管理规定.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运输公司管理规定.pdf(1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交通运输公司管理规定交通运输公司管理规定一、工作纪律一、工作纪律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员工劳动规章制度。2.出勤规定:严禁迟到、早退,中溜、串岗,出现一次处罚20元,月累计超过3 次待岗学习。行政班岗位每月休班4 天,半天班或定期轮班的岗位不安排休班,超过法定休班天数的为事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旷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勤视为旷工,旷工期间停发工资,每天处罚 100 元。连续旷工 5 个工作日或年度累计旷工 15个工作日,解除劳动合同。待岗:待岗期间按时报到学习,每天只发放 15 元生活补助,办公室考核执行。3.假期规定:各类假期规定均依据最新劳动法律政策规定执行,法定假日计算在内。(
2、一)事假(一)事假员工因个人私事,在工作时间请事假,本人必须手写事假请假条报经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年累计事假12 个工作日,本年度不得参加各种评先树优。员工事假期间扣发薪酬:(本人月工资总额/月计薪天数)事假天数。(二)工伤假(二)工伤假员工因工伤个人申请,经职能部门认定,医院出据诊断证明,本部门、单位领导同意后报考勤员备案定勤休假。1企业职工工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 个月到 24 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 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3 个月,5 年以上的为 6 个月;实际工
3、作年限 10 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为 6 个月,5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为 9 个月,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的为 12 个月,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的为 18 个月,20 年以上的为 24 个月。2职工因工伤根据医疗期确定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工伤假期间,发现从事第二职业的,停止其一切待遇,并
4、限期回单位上班,否则,按旷工处理。(三)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员工请假,须出具医院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病假条和个人申请,经部门、单位领导批准,报考勤员备案定勤休假,1 年内病假连续不能超过 3 个月,累计不能超过 6 个月。1在 3 个月以内病假的:(1)本企业连续工龄不满 2 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薪酬的 60,即扣:病假天数(本人薪酬的 40%/30 天);(2)本企业连续工龄满 2 年不满 5 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薪酬的 70,即扣:病假天数(本人薪酬的30%/30 天);(3)本企业连续工龄满5 年不满 10 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薪酬的 80,即扣:病假天数(本人薪酬的2
5、0%/30 天);(4)本企业连续工龄满 10 年及 10 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薪酬的 90,即扣:病假天数(本人薪酬的 10%/30 天)。23 个月以上病假的(含 3 个月):本企业连续工龄不满 1 年者,停止其工资,按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基本薪酬的 40;本企业连续工龄满 1 年不满 3 年者,停止其工资,按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基本薪酬的 50;本企业连续工龄满 3 年及 3年以上者,停止其工资,按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基本薪酬的60;36 个月以上病假的(含 6 个月),按照医疗期相关规定执行;超过医疗期 1 年仍不能正常上班的,最长延长期不超过 1 年,否则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6、(四)婚假(四)婚假2016 年颁布实施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晚婚假奖励,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目前员工婚假为3 天,假期内不予扣发工资。(五)丧假(五)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酌情给予丧假天。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可视情况给予延长;非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丧假1 天,假期内不予扣发工资。(六)产假1据最新规定,女职工计划内生育,生育第一胎产假为98 天,晚育的增加 60 天,生育二胎产假为98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男职工配偶计划内生育,不论一胎还是二胎均可享受 7 天陪护假。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女职工怀孕不
7、满4 个月流产的,给予 15天产假;怀孕满 4 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 42 天产假;计划外流产按照病假执行,费用不予报销。3实行绝育、节育(含男员工)手术的,持相关证明休假7 天,待遇按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4女工哺育未满一周岁婴儿时,可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两次哺育时间(哺乳期),每次为 30 分钟(不含途中时间),也可合并一次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育一个婴儿,每次哺育时间增加30 分钟,经医院诊断证明婴儿有病延哺育时间的,每次最多不超过40 分钟。哺育期按正常出勤处理,一年哺乳期结束后,经个人申请、工作允许、单位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长不超过3 个月。5确因个人身体、孩子抚养等其他情况
8、在产假后不能正常上班的,经个人申请、工作允许、单位批准后一律停发工资,个人全额自负、单位协助代缴保险,但最长不超过6 个月。(七)探亲假(七)探亲假1在本企业工作满 1 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且 1 天(24 小时)内往返间隔少于 12 小时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且 1 天(24 小时)内往返间隔少于 12 小时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2 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30 天(不含往返路途时间)。但夫妇双方有一方享受了探亲
9、假待遇的,夫妇已经团聚,另一方就不能再享受探亲待遇;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 天(不含往返路途时间)。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的,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45 天(不含往返路途时间);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 天(不含往返路途时间)。二、日常管理二、日常管理1.日常工作中,各产业部门、科室、岗位要第一时间上报影响生产经营的突发事件、事故,一次做不到处罚责任人100-1000 元。2.值班规定: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根据部门管理职责实施值班管理,严禁迟到、空岗,一人次做不到罚款20 元,对科室负责人、分
10、工经理分别处罚 30 元、50 元。夜班人员出现睡岗、空岗现象的,取消夜班补助,并对责任人处罚100 元,对科室负责人、分工经理分别处罚 50 元、100 元。3.着装规定:凡配发工作服的部门岗位,未按规定着装者,一次处罚 20 元,对科室负责人、分工经理处罚 30 元、50 元。4.出差规定:因公出差,需提前一天向办公室登记,不登记的,不予核销差旅费用;出差产生的费用、票据及时向办公室说明,当月进行核销。5.参会规定: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或会议,由办公室建立会议考勤台帐,对无故不到的一次处罚30 元,迟到的处罚 20 元。参加集体活动的工时工资人员,每个工作日补助50 元。会议期间全体
11、员工要把本人的手机放在关闭或振动状态,一次做不到处罚 20 元。6.禁酒规定:工作期间杜绝饮酒,违规者一次处罚200 元;因饮酒贻误工作的,予以待岗处理;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7.廉洁规定:借工作之便向业户吃、拿、卡、要,一经查实,直接待岗;管理人员、班组人员与驾驶员、经营业户、企业客户相互勾结、损公肥私,一经查实,至少给予企业损失额10 倍以上的处罚,严重者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8.保密规定:全体员工要严守企业商密,不得对外提供有损企业利益的信息和证据,一经发现,直接待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9.节约规定:工作场所的电脑、电器、电灯等用电设备,要做到人走断电,
12、自觉节约用水、用纸;严禁使用公司配备外的电器设备烧水、做饭、取暖;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 元。因未按规定断电造成电器损坏或火灾事故,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10.保洁规定:各科室、岗位执行每周六上午打扫卫生制度,并保持各自工作场所、卫生区域整洁卫生,卫生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处罚科室负责人 50 元,分工经理 100 元。站务商贸经营部负责对进站班线营运客车的车容车貌进行检查;集约化班线客车、公交车、校车的车容车貌分别由客运科、公交科、校车运营科负责检查。确保卫生合格,一项次做不到处罚责任科室50 元。11.首问负责:工作人员要做到首问负责,妥善接待并协助外来人员办理相应业务。因推诿扯皮
13、、处置不当造成业务流失或不良影响的,处罚责任人 200 元。12.计生管理:全体员工要严格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计生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各项计生管理规定。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计生管理规定的情形,处罚计生管理人员 1000 元,当事人按照国家规定执行。13.维稳规定:全体员工严禁参加反动社会组织;严禁传播负面信息和谣言、参与聚众闹事、停产罢工等活动。否则,给予当事人 1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解除劳动合同。14.日常管理中,分工经理和科室负责人对内部人员的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按规定作出处理的,不再追究分工经理和科室负责人责任。三、基础管理1.规范工作规定:各产业、科室、部门要严格
14、遵守国家法规,认真执行行业工作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制度。凡因工作不到位,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的,对当事人处罚100-500 元,对科室负责人处罚 200-600 元,对分工经理处罚 300-800元。因科室工作原因造成其他科室工作延误的,每次视情处罚 50-1000元,相关科室共同处罚。2.文件起草规定:需要拟定上报的各种方案、报告、请示、领导人发言讲话、汇报材料、专业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实行分口负责、部门起草、办公室审核的程序,确保按时完成,一次做不到对责任部门处罚 50100 元。3.档案管理规定:各科室、部门按行业标准,加强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保障齐全完整,
15、及时归档,并做到专人管理、专橱存放,查阅检索方便,达不到上述要求,对科室负责人和管理责任人分别处罚 200 元,对分工经理处罚 400 元。4.业务办理规定:科室负责人要做好本科室业务公开和对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本部门人员熟悉科室业务、胜任科室各项工作,凡因科室人员不熟悉业务而贻误工作的,每次对科室负责人处罚100元。5.资料上报规定:各科室部门要及时做好各类上报资料的整理,按时限要求上报,做不到一次处罚科室负责人50 元。6.宣传报道规定:各科室部门每月至少上报东平公司一篇质量较高的新闻稿件,中稿除集团公司奖励外,在县级报刊中稿东平公司奖励 100 元;在县级以上报刊中稿奖励 200
16、元;科室当月无稿件处罚 200元。7.通讯管理规定:固话凡因不接听而造成投诉的,每次处罚责任科室 100 元。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手机要确保 24 小时通讯畅通。否则,因此而贻误工作的,每次罚款 50 元。凡配备对讲机人员,要随身携带、应答及时,否则每次罚款 100 元。办公固话每月费用执行标准:客运科 200 元;办公室、站务科、总务科、计财科、机务科各40 元;安全科(含监控中心)150 元;公交科、校车运营科各50 元;其他座机只报销月租费。以上座机费用,由计财科负责统一缴纳、报销,因拖交电话费而停机的,处罚计财科200 元。8.办公设备管理规定:各岗的工作设施、设备保持完好、有效使用,因
17、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的,按价值的10%100%处罚责任科室部门或责任人。四、财务管理1.资金管理:一切资金收入必须纳入财务统一管理,杜绝私自调控收入,杜绝坐支各类资金收入,一经发现违规,处罚分工经理 1000元,处罚科室部门负责人800 元,处罚直接责任人500 元,并取消当年各类先进评选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2.费用核销:严格落实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履行单据签字审批负责程序,出现一次违规行为,由责任人全额承担损失,并处罚科室负责人 100 元,处罚责任人 50 元。(单据签字审批流程为管理费用及经营费用报销:经办人持注明支出项目的合格发票,依次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核分工副经
18、理核准财务主管复核经理批准后到计财科办理报销手续,招待费用及办公用品费用报销还需经办公室主任复核;自购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核销:经办人持注明支出项目的合格发票及批复,依次由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核分工副经理核准财务主管复核经理批准后到计财科办理报销手续;集团公司投资固定资产核销:经办人持注明支出项目的合格发票及集团公司批复,依次由经办人签字财务主管复核经理批准后由财务主管到集团公司办理转资手续;集约车直接经营费用报销:经办人持注明支出项目的合格发票,依次由经办人签字客运科室负责人审核财务主管复核分工客运、站务副经理核准后到计财科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凭据于发生当月报办公室审核,次月到计财科核销
19、,各科室、责任人因公由经营者批准对外发生的各种费用,取得的发票应与实际业务相符,并且不得超过 1 个月核销,年底将本年度费用全部报销完毕,发票项目和实际不符及超期费用一律不予核销。3.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审批制度,无预算或超预算不得支出;任何费用不能跨年度结算,特殊情况由经办人向经营者书面说明原因,经批准签字,报计财科备案,否则,一切后果由经办人自负。各种往来款项的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债权人亲自到东平公司办理领款手续。认真遵守各项财经法规、财务审计制度,出现一次违规行为,处罚科室 200 元。4.工资管理:各科室部门务于每月公布责任制考核结果后3 日内将考核工资分配详表经科室负责人、分工经理、
20、经理三级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报办公室存档、另一份报计财科发放工资,每拖报一天,对分工经理、科室负责人分别处罚 50 元、30 元;班长津贴 200 元/月,按照所在班组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比例发放;当年被评为劳模的员工,按 100 元/月的标准享受劳模津贴,共发放一年。5.管理创收:各科室部门确保完成东平公司下达的管理创收目标,管理创收全额上缴计财科,目标内按30%即时返还,超目标部分按 40%即时返还,未完成部分按 10%处罚;未足额上缴,按私收论处;安全机务科确保“四不放过”罚款到位,达不到标准的,亏标准部分等额从工资中扣除,但不作管理创收;科室、班组管理创收要使用由集团公司印制的收据,
21、管理创收完成情况一律以计财科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准。五、安全生产管理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行业工作标准规范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2.安全管理责任:全员实施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按照考核办法和标准,实行月度考核,奖惩兑现。3.客运车辆管理:(1)营运客车严格落实一卡通安全管理流程,即:车辆安全例检合格领取车辆运行路单报班审核合格(安全教育)进入发车位发车出站安全查验。例检人员未按工作标准实施车辆例检或为不合格车辆出具合格证明,每辆次处罚责任人员 100 元;客运部门向未例检合格的车辆发放路单,每辆次处罚责任人员 100 元;报班人员未经审核为不合格车辆或不具备资质驾驶员
22、予以报班的,处罚责任人员 100 元;报班室安全管理人员未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的,每人次处罚100 元;出站查验人员违反“六不出站”规定放行车辆,每辆次处罚责任人100 元。责任部门或人员因职责履行不到位受到上级批评或发生事故的,将实施责任追究,从严处理。(2)营运车辆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四个及时”要求,即:及时发现违章、及时纠正违章、及时处理违章、及时通报处罚,并做好车辆监控设备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好。车辆监控设备故障发现、维修不及时,每辆次处罚监控中心50元;未落实车辆动态巡视规定及“四个及时”要求,每次处罚责任人300 元;发送应急信息及日常安全教育信息发送不符合要求,每次处罚监控中心 1
23、00 元。动态监控工作不符合监控工作标准或监控工作在上级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取消监控人员岗位补贴。(3)营运车辆完成当日运行任务,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的停放由分工安全、生产副经理牵头组织安全科、稽查保卫科及车辆管理部门共同确定车辆停放的区域、地点;安全副经理负责组织落实车辆停放期间的安全措施。车辆指定停放位置不符合安全要求处罚分工经理 100 元;车辆停放期间发生“四防”事故,处罚稽查保卫科200 元;驾驶员擅自变更车辆停放地点,每次处罚200 元。(4)营运车辆保险,由安委会办公室于每月10 号之前,向经营者提供次月投保计划,并向计财科报备,按批复意见保障车辆按时入保。违反集团公司车辆入保
24、规定的,每次处罚责任人400 元,处罚科室负责人 500 元,处罚分工经理600 元。安委会办公室要按时组织协调车辆管理科室进行车辆年审,因管理原因导致车辆脱审的,每辆次处罚安委会办公室和车辆管理科室各 100 元。(5)机务科及时编制一、二级保养计划,报车辆管理科室,共同落实车辆保养工作。未及时编制车辆一、二级保养计划,处罚机务科 200 元;一、二级保养计划落实不到位,每辆次处罚机务科和车辆管理科室各 100 元。集约车辆维修由机务科审核,未经机务科审核的不予报销,因机务科审核不严造成损失的,由机务科承担。4.站务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三品”检查人员失职漏检“三品
25、”,每次处罚责任人100 元。因失职漏检“三品”,被上级通报批评,每次处罚责任人200 元,并取消当月岗位补贴。“三品”登记台账填写不规范,每次处罚责任人50 元。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发车区域,每次处罚值班站长100 元。5.应急管理:遇有影响生产安全的冰冻、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安全、生产分工经理及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生产现场,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工作措施。否则,每次对分工经理处罚 200 元,对科室负责人处罚 100 元。6.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三级”(厂级、车间级、班组岗位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厂级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检查;车间级每旬开展一次车间范围检查;班组岗
26、位级每天进行工作区域检查。扎实做好“四防”安全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每次处罚分工安全和责任产业的副经理各 200 元,处罚责任科室负责人和班组长各 100元。六、厂区安全管理1.分工安全稽查保卫副经理要组织做好对厂区监控设备的日常检查,及时维修失效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对监控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厂区监控失效的设备发现、维修不及时处罚分工安全稽查保卫副经理 100 元,处罚责任科室100 元;监控发现的异常情况处理不及时处罚安全稽查保卫副经理100 元,处罚责任科室100 元。2.加强对保安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
27、24 小时巡逻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影响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和危及“四防”安全的现象,各项工作记录齐全完整。否则,落实安保制度不到位,发生秩序混乱和“四防”安全隐患,每次处罚稽查保卫科100 元,处罚责任人100 元。工作记录不完善,每次处罚责任人 50 元。七、安全教育培训1.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障参训人员和培训课时符合要求。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处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 200 元。未落实培训计划或参训人员培训课时不符合要求,处罚人力资源负责人100 元。2.驾驶员安全教育由安全科负责组织,每月2 次,每次不低于 1小时,教育内容结合实际,具有针对性。教育次数、教育人数、教育课时达不到,每项次处罚安全科 100 元。3.各产业部门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作业安全和上下班途中自身安全。特殊工种的管理部门要按时组织岗位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确保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未做到持证上岗处罚管理责任部门200 元。4.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的科室部门要建立完善教育培训的基础资料,并符合法规要求。教育培训基础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处罚培训部门负责人 200 元。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