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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管理制度2-291 目的为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规范与会议有关事项的管理,特拟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公司例会、专题会议、临时会议等。3 职责3。1 会议发起人3.1。1 确定会议主题;3。1。2 确定会议主持人、参加人员;3。1.3 发起跨部门临时会议需经总监级以上领导批准。3.2 会议主持人3。2。1 确定会议通知人、记录人;3.2.2 确定会议议程;3。2。3 准时召开会议,控制会议节奏与时间,把握会议内容不偏离主题;3。2.4 确保会议不受干扰,主动制止和处理干扰会议的行为,例如:窃窃私语无精打采,故意刁难恶意攻击、逃避责任专横自大等行为;3.2.5 发挥群体力量,确保与
2、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增加与会人员对会议决议的支持;3。2.6 确保会议结束时形成会议决议事项,同时明确责任与完成时限;3.2.7 会议召开时间及议程变更的事前协调;3.2。8 会议纪律的监督、违规行为的及时处理;3。2。9 会议记录的审核、签发;3.2。10 会议决议事项的跟进执行、效果验证。3。2。11 会议结束时公布本次会议违规和处罚情况或要求稽核人员公布违规和处罚情况。3。3 会议通知人3。3。1 发出会议通知(注:公司固定召开的例会,除临时变更外,不另行通知)。3。3。2 会议通知一般采用电话或当面通知形式,但须确保通知到参加会议者本人。主持人要求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的,会议通知人必须采用
3、书面形式通知,被通知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3。3.3 会议开始前准备会议资料,并分发到相关与会人员。13.3。4 异常状况发生导致不能按时参加会议或会议不能按时进行时,10 分钟内知会会议主持人;3.3.5 各种例会因故取消或延迟,须提前 60 分钟通知相关人员。3.4 会议记录人3.4。1 提前 10 分钟做好会场准备,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会场;3。4。2 组织签到(列席人员不需签到),发放并收回会议签到表,在会议正式开始前向会议主持人报告会议缺席情况;3.4。3 现场记录会议内容;3.4。4 会议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成会议记录、决议,报主持人审核签字并发放各相关部门/
4、人。3.4.5 会议结束时做好会议违规处罚记录。3.5 参会人员3.5.1 准时参加会议,因临时突发事件不能准时参加或缺席的,提前 30 分钟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委派职务代理人员参加;3。5。2 事前准备会议相关资料和发言内容;3.5.2 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听从会议主持人安排;3。5.3 紧急会议在会后 4 个工作小时内向下属传达会议精神,非紧急会议通过部门例会或其它形式向下属传达会议精神;3.5.4 按会议决议规定,落实会议决议.4 定义无5.0 会议纪律5.1 与会人员参加会议时要携带笔记本、笔及会议相关资料,并提前做好发言准备;5.2 与会人员应提前 3 分钟到达会场完成签到,做好会议准
5、备;5.3 会议期间将手机关机、设为静音或调为振动状态,严禁手机响铃;5.4 会议期间严禁拨打或接听电话,如遇紧急来电必须接听时,要举手向主持人请示,同意后方可离开会场接听;5.5 与会人员遇突发事件急需离场处理时,举手向主持人请示,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开;5.6 与会期间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坐姿端正,发言时声音洪亮,条理清晰,内容简洁;5。7 会议期间,未经主持人许可,不许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或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5.8 需要发言时,举手并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或在主持人安排下发言;25。9 每位与会人员只有一次发言机会,特殊情况需二次发言的,必须先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否则,主持人有权
6、予以制止。5。10 与会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主持人要及时提醒和制止。6。0 管理办法:6.1 会议迟到、早退者,处罚 10 元/次,无故不参加会议者,处罚 20 元/次.6。2 决议的执行6。2。1 对于已生成的决议,负责人要无条件去执行,若未按期完成,每逾期1 个工作日处罚 20 元/项;6.2。2 若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日期完成的,要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主持人提出申请并要得到主持人同意,未按规定时间提前申请或未得到主持人同意的,每逾期 1 个工作日处罚 20 元/项;6.2.3 对于已在执行的决议,经验证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按 10 元/项处罚,并重新确定完成时限与实施效果;6。2。4 对于
7、已在执行的决议,经验证明显属敷衍了事或欺骗行为的,按 50 元/项处罚,并重新确定完成时限与实施效果;6.2。5 对于已在执行的决议,若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持续执行者,按 30 元/项处罚;6.2.6 对于已生成的决议,拒不执行者,按 100 元/项进行强制性处罚。6.3 会议记录人未在会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整理会议记录、决议并呈报主持人确认后分发至相关部门的,处罚 10 元/次.6。4 凡会议期间手机铃声响或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场接听电话的,处罚 10 元/次。6.5 参会人员在会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下属传达会议精神的,处罚 10 元/次.6.6 在会议上有谩骂他人、拍桌子、扔物品、中途恶意离场及其它严重扰乱会议秩序行为者,处 100 元/次罚款。6。7 主持人没有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的,处 10 元/次罚款.6.8 违反其它会议规定(纪律)或未履行相关职责的,处 10 元/次罚款。7。0 附则7.1 本制度由*负责制订、修改、解释;7。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其他文件与此相冲突者,一律依本规定执行。8。0 记录:列出该制度中所应用到的记录、表单等。记录名称记录编码提出部门审批人3收 集保 存传递部门 归档部门备注时间期限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表随时随时随时随时会议决议事项跟进表4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