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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厂管理制度工厂管理制度安全防范制度第一条 总则1、为了加强本厂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本厂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第二条 防火的知识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对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如设置防火墙等。3、配备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第三条 预防触电的知识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1、各类电器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
2、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2、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接线头要包扎绝缘。3、建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4、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第四条 事故处理: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第五条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1、首先要切
3、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3、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防止事故扩大和尽可能减少损失.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6、事故终止后,要保护好现场.第六条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准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第七条 安全检查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5、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
4、用。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1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第八条 自我安全检查要点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2、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注意堆放、运输手段等。3、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4、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5、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第二章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十条 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厂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
5、其他保护厂利益的工作。第十一条厂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第十二条 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第十三条 厂员工应妥善保管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第十四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厂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第十五条 厂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办公室备份一套,办公室必须妥善保管
6、,以备急需时使用。第三章 财物失窃处理办法第十九条 本厂发生财物失窃事件后,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被硬性物撬开的迹象。第二十条 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第二十一条 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第二十二条 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第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到现场后,应主动协助其工作,以做好内部调查。第二十四条 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第四章 防火安全制度第二十五条 本厂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7、的方针,防患于未然.第二十六条 总厂、分厂及各部门均实行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第二十七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厂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厂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厂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条 各分厂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发生火灾要尽力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第三十条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第三十一条 消防设施要随时检查,保证有效。第三十四条2任何人发现火险后,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安全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119),并积极
8、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第三十五条 奖励1、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奖励2050 元;2、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奖励 100-1000 元。第三十六条 处罚:1、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仍拒不执行的,处罚款 200 元/次。2、因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经济赔偿责任,并处罚款 200 元/次。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所在部门防火责任人处罚款200-1000 元。第五章 突发事件处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
9、适用于厂总部全体员工及所有驻外机构的员工。第三十八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员工人身发生重大的病、伤、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家庭恶性纠纷等.它们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点.第三十九条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1、突发重大事件一经发生,当事人或知情人须向相关管理部门及厂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协同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需要向厂有关部门求助时,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与支持,不得推诿延误。2、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办公室可以采取边报告、边处理的方法,对事件直接进行处理。3、厂办公室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厂一切必要的资源;全权处理后,再进行经验总结。如有偏差,待处理下次类似事件时,再吸取教训。4、突发重大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厂以外的人和事,统一由厂办公室对外交涉。5、突发重大事件的事发报告、请示及事后结果报告统一由办公室向厂领导报告。第四十条 总结经验教训及文档管理1、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必要时可将分析报告,通报给相关人员以吸取教训。2、对处理政策的把握和厂组织意图的理解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供其他管理者参考借鉴.XX 工厂2015 年 7 月 18 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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