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pdf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pdf(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和有效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目标控制,加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因设计变更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结合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适用范围:所有工程在合同签订后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现场签证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等.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完成招标后,对比招标所用施工图纸,设计院发出的所有的修改施工图(包括对施工图纸的修改、增补、废除,出新版图纸等).第二条 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善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
2、便施工,安全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施工图成品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非设计原因是指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外部条件发生了改变,或建设、使用单位的要求发生了改变。第四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变更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实需要变更工程设计文件的,应当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设计单位对修改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第五条 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共同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设计质量,减少一般设计变更,避免重大设计变更,努力控制工程造价.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六条 变更设计应当遵循“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的原则,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之目的
3、。第七条 变更设计实行审批管理制;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不得擅自变更;禁止利用设计变更提高设计标准、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提高工程造价。第八条 发包人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总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可按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补充合同.第九条 发包人:项目组是发包人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审批权限内的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对审批权限外的变更,负责上报公司审批。第十条 设计单位:参加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理,提出设计方意见;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提出按单项设计变更(设计自身提出的变更单)增减投资额的估算和说明,及时修改施工图。第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在发
4、包人授权范围内综合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接纳、初审工程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意见,会同发包人项目组召集相关各方处理工程变更申请,下达工程变更令,管理变更工程的实施,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至有关单位并存档;负责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设计变更预算。第十二条 承包人:是工程变更的实施主体,依据工程变更令,实施变更工程;12。1 收到工程变更通知后配合变更审批工作并提出工程变更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程变更预算报送监理、建设单位并提供相关附件(包括费用估算、工期影响计算等)。12。2 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相关附件:包括费用估算、工期影响计算等),通过施工联系单的方
5、式,报送监理、建设单位,经评审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单按规定程序执行。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13.1 发包人授权监理工程师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不必先审批而会同承包人采取一切必要处理措施,保证生命和工程安全,同时应立即口头报告发包人,24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发包人,7 天内监理工程师按实事求是原则补办手续.13。2 项目组认为必要时,经公司领导授权(按审批权限),可先组织部分工程变更的实施,事后按实际情况补办审批手续(14 天内)。第三章设计变更的管理第十四条 设计变更工作包括设计变更的提出、批准、形成变更文件、实施和文件归档。各参建单位可以根据设计问题、材料采
6、购、施工工艺、外部环境变化等情况提出设计变更建议,出具相应的沟通联系单;在不同的权限范围内,经监理、建设相关部门批准,由设计单位形成设计变更文件后,下发变更指令执行。第十五条 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依次签署确认,下发变更指令后方可执行,特殊情况按本规定第十三条执行。第十六条 工程开工前,设计单位应将本单位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提交建设和监理单位备案,明确设计变更在设计单位内部的签署权限。第十七条 各承建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建议,应由监理、建设、设计单位审批,确认设计变更的原因和必要性;由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第十八条 设计变更文件应准确说明工程名称、变更的卷册号及图号、变更原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设计 变更 管理 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