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房、预售房买卖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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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房、预售房买卖合同现房、预售房买卖合同(通用3篇)现房、预售房买卖合同 篇1合同双方当事人:甲 方 (卖方)注册地址 邮编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 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乙方的。2、第七条交房手续的办理。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商 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 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 宅使用说明书。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 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 式处理:L o2、。3、。第八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按 下列方式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 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 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一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 除合同的,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 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 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一(该比率应不小于上款中的比率)的
3、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到 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才安相 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九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 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逾期时间,按 下列方式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 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 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一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 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
4、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 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 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上款中的比率)的违 约金。第十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套内建筑面 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 处理。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 构实测面积为准,如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1、合同约定房屋总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3%以内 (含3%)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2、合同约定房屋总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超过3%的,
5、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 将已收房款退还给乙方,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乙方不退房的,实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 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房屋差价由乙方补足;超出 3%部分的房屋差价由甲方承担,产权归乙方。实测面积 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 房屋差价由甲方据实返还乙方;超出3%部分的房屋差价由 甲方双倍返还乙方。面积误差比二实测面积一约定面积X100%约定面积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面积差异,双方不 解除合同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一条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甲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
6、纠 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 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甲方应当在出售前 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明确告知 乙方。第十二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 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乙方所购商品房质量、使用功能或使用 环境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将 变更内容书面通知乙方: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2、;3、;4、;5、。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退 房。乙方应当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 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
7、的,视同接受变更。乙方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书面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付给利息。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双 方在30日内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 并按上款退房的约定处理。第十三条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 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 甲方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1、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第十四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 的承诺。本项目物业管理用房为 位于幢单元房号 ,轴线范围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
8、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1、于 年 月 日前通水;2、于 年 月 日前通电;3、于 年 月 日前通气;4、 ;5、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L2、甲方:日期:乙方:日期: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号码注册地址 邮编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方)现房、预售房买卖合同篇2合同当事人:甲方: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乙方:住所:国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甲方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
9、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_月一日至 年一月日止。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 商品房。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 发机关:编号:2、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颁发机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号: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 编 号 :4、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L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已办理权属登记,登记机关为 并领取了【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房地产权证】,编号为 o 2、该商品房作为在建商品房,已具备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的预售条件,已取得广东省广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颁发机关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号为: 第三条合同标的物
10、基本情况乙方所购商品房为本合 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梯】【座】【单元】【层】号房,测绘地址: 区 路 号 房。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 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 层,地下层数为 层。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层高为 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一房厅 厨卫,封闭式阳台 个,非封闭式阳台一个。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 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商品房面积预测算单位: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第四条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 理公司之前,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由甲方选聘物
11、业管理公司 提供。甲方应采取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方 式和条件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甲方与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 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甲方应制定业主临 时公约作为向乙方明示并予以说明,乙方在签订本合时 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作出书面承诺。第五条基本术语的含义双方同意,合同中出现的基本 术语作如下理解:1、首层:本合同所指首层以经市规划 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的标注为准2、建筑面积:房屋 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 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 以上的永久性建筑3、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 内墙体面积与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4、层高:是
12、指地面 至楼面或楼面至楼面、楼面至瓦底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 建筑面积的房屋结构,层高均应在2.20米以上。5、共有 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套 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 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 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的共有建筑面积,其内容包括: 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 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栋服务的公 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与 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 筑面积。6、已支付房价款:以按揭贷款购房的,该款项 不限于乙方自行支
13、付的首期价款,还包括以贷款向甲方支 付 的 款 项。 7第六条计价方式、价款、付款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下述 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L该商品房属【现售】【预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 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元整。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 筑面积的建设费用已分摊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 价内,不再另行计价。2、商品房属【现售】【预售】, 按【套】【整层】【整幢】出售并计价,总金额元整。甲方同意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L 一次 性付款总金额:元。在年月日前支付。2、分 期付款第一期:自本预售合同签订暨网上备案之日起日内,即 年一月日之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金额 币):元。第二期:在
14、年一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一%,金额元。第三期:在 年一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一%,金额 元。第四期:在 年月一日前内支付全部房价款的%,金额元。第五期:在一年一月一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 ,金额 元。3、按揭贷款方式付款首期款:自本预售合同签订暨网上备案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 房价款的一% ,金额:元。除首期款外,剩余 房款金额 元。该款应于 年一月日前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并按照按揭方式付款。按揭银行是 o委托代 理人:注 册地址:营业执 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通 讯地址:邮编: 。甲 方代理乙方办理按揭手续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并支付首期 款后 日内,将申请银行按揭贷款
15、需由乙方提供的证 件资料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自行办理按揭 贷款手续甲方应在乙方支付首期款后一日内,将乙方申 请银行按揭贷款需由甲方提供的证件资料交付乙方或乙 方指定的第三人。4、其它方式:第七条付款方式甲方应当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 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使用乙方支付的预售房款,即在 项目竣工之前,预售房款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 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 不得挪作他用。为保证预售款按照上述用途使用,防止挪 作他用,乙方应将商品房预售款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 管理条例的规定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预售款监控账号,接 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监控。监控银行:
16、监 控 账 号:第八条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L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支付期限将各期 房款支付至监控账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日房价款总 额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2、一次性付款 一次性付款的,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支 付期限将全部房款支付至监控账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 每日房价款总额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3、 按揭付款乙方以按揭贷款支付房款的,首期款应当按照本 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支付期限支付至监控账号如果乙方未 能按照约定期限将首期款支付至监控账号,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按每日房价款总额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 同。甲方代理乙方办
17、理按揭贷款或甲方指定按揭银行的, 甲方应要求按揭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将全部按揭贷款直接 划入监控账户,不得放入其它账户。如果按揭银行未将全 部按揭贷款直接划入监控账户,视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 要求甲方按每日未入监控账户的按揭款金额的的标准支 付违约金,直至全部按揭款项进入监控账户。乙方自行办 理按揭贷款的,乙方应要求按揭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将全部 按揭贷款直接划入监控账户。如果按揭银行未将全部按揭 贷款直接划入监控账户,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按每日未入监控账户的按揭款金额的的标准支付违约 金,直至全部按揭款项进入监控账户。第九条备案确认【甲方】【乙方】应于本合同网 上备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18、持本合同向广州市房地产登 记机构申请办理网上备案的确认手续。第十条交房期限甲方应当在一年一月日前 将作为本合同标的物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因不可抗力或 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 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交付后,甲方不得以房屋已 交付使用为借口懈怠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如:办理产权证的义务等。第十一条交房条件甲方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下列第种条件:1、该商品房已经有关政府部门办妥竣工验 收备案手续2、该商品房项目已办理初始登记手续。双方 可以在上述条件之外,另行约定交房条件:3、 .以上 交房条件,双方可以任选其一。双方可以就该商品房的装 饰、附属设备的规格、标准
19、等进行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十二条房屋及有关资料的交接商品房达到交付使 用条件后,甲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日前通知乙 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日内, 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是o在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 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及有关 资料,并签署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须提 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 宅交楼书。甲方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 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交楼书应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制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 商品住宅交楼书的最低要求。如果甲方不出示上述证
20、明文件及有关资料或出示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接受交 付,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 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O第十三条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房,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最后交房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国籍通 讯 地 址邮编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邮编 联系电话 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一日后,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要 求继续履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最 后交房期限的第二
21、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 方支付已付房价款0.5 %。的违约金。2、第十四条风险责任的转移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 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 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 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 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 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第十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买卖双方选 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 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第六条计价方式2的, 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实测计价面积有差 异的,以实测计价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实测计
22、价面 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L方式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按 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 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 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 分的房价款由乙方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所有权归乙方房屋实际面 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 价款及利息由甲方返还乙方,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 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面积误差比二/合同约定计价 面积xlOO%。2、方式二双方自行约定如下:第十六条规划、设计的变更该商
23、品房预售后,甲方不 得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确 需变更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 准。不同意变更的乙方可要求解除买卖合同。甲方应在乙 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的30日内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利第十七条权利瑕疵担保甲方应当保证作为本合同标 的的商品房不存在权利瑕疵,即未设定抵押权、租赁权等 无赔偿义务,如欠缴税费,出让金等也不存在被法院或其 它国家机关、机构、部门查封的情况。若存在权利瑕疵, 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消除瑕疵超过 指定期限或合理期限未消除瑕疵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 合同。第十八条产权登记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办 理产权登记:1、甲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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