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范文通用参考模板可修改打印9篇.docx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范文通用参考模板可修改打印9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范文通用参考模板可修改打印9篇.docx(4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范文通用参考模板可修改打印精选9篇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11、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工程负责人等、各级专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2、担负各级危险作业生产许可审批和监护的人员(如:动火审 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 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后 方可任职。3、国家和船舶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 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 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 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
2、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 应按照规定,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 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复训I。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 部门级、班组级),经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 修进行规范的记录。5、凡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3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 及员工因工负伤歇工天数超过3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二、 三级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门负责实施。6、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时, 应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 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7、外协服务工作人
3、员,须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的安全 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须经接待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教 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由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 育。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 作业前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指出活动,由班组长在布置当天 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及安全负责人,检查 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 求。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 作。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 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 日常
4、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 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催促本机楼(房), 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 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 记和保管工作。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 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 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
5、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 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 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 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 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 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 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 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 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等危险的处所,必
6、需 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 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 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 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 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 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 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 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
7、表要合格,灵敏, 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 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 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 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 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电梯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 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 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 年审等事宜。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
8、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 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 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 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 患运行。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 格证。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 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 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第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 护用品,各
9、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 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 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 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 的决定。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 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 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 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
10、乳期从事影响胎儿, 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教育与培训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 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 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 上岗。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 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 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 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整改第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 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
11、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 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 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第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 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第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 劳保经费工程中列支。奖励与处分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 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 进个人。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1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 纪律保障生产安全;.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 .坚决反
1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2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 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3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 善劳动条件;4 .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 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第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 设备损毁
13、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 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 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第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 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 资总额的处分,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 任。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 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分。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 个人的处分,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 并
14、可进行行政处分。第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 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 或死亡。2 .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 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3 .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 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 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4 .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5 .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 成的负伤或死亡。6 .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
15、,设施或劳 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第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 济损失程度分级:1 . 一般事故:经济损失缺乏1万元的事故;.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2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第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1 .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 105日,并未到达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2 .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 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3 .死亡。第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
16、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 理:1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 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 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2 .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 报告。3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 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内,重伤 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 .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6 .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来教育职工。第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7、1 .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 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 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 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 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 并送交安委办。2 .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 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分,处分款项原那么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 处分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 为限。3 .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 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
18、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局部由肇事者自负。4 .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分;可视 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5 .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 理。6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 个月以内的奖金。7 .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 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第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 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 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
19、权提出结论性 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第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 按玩忽职守论处:1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2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 的。3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4 .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5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催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 .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7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8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
20、闸,信号等。9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10.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 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 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精选6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 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均衡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第三条、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
21、。每班组兼职安全员不得少 于一名。第四条、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机 构,负责组织、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减少应急情况下造成的人员财产 损失。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 “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制,追究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各分区的 管理人员对在自己分工范围内发生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承当领 导责任。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六条、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明示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服从管理,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 作业。第七条、应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依法为工作 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
22、岗位 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第八条、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 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 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作业。第九条、及时向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报告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 每个作业人员的义务;作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单位管理人员不得报复。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作出处理。第十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准看报,不准 睡觉、干私活或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带小孩上班。第三章、用电系统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电器维修工应经培训合格,
23、持证上岗,掌握电器设 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修技术。第十二条、变压器、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接受供电 部门校验、检修,变压器发生故障,应申请供电部门停电检修,变压 器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配电柜严禁超负荷运行; 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第十三条、进行电器安装和检修时,至少应有两人以上人员参 加并停电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禁止带电作业。第四章、奖励与处分第十四条、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安全生 产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经举报,消除和预防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有功人员;在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五条、生产工作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
24、产管 理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矿山有关规定进行 经济处分、行政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 其法律责任。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在自己分工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力,放任下 属或违章指挥,致使分管工作内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发 生时,组织抢救不力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甚至逃匿的,报 公司给予降级、撤级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第五章、附那么第十七条、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与国家相关法律不一致的,按国家法规执行。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二零一年九月一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挤塑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司 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标准 范文 通用 参考 模板 修改 打印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