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救灾防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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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救灾防病应急预案(2013年版)1总那么1.1背景浙江省是全国自然灾害多发省份之一,每年台风、洪涝灾害频发,潮汛、干旱及泥 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也时有发生,对当地政府和群众生产、生活等社会各方面构 成季节性、地区性和群体性的严重危害。一旦灾害发生,不仅造成国家、集体和群众的 财产与经济上的直接损害,同时可能对灾区居民的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甚至发生 灾害性传染病流行和疫病死亡的严重事件。1. 2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地预防与控制突发性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疾病流行,尽最大可能减少灾 害所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特制定本预案。1.
2、 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内交通卫生 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国 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浙江省突 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重特大自然 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全省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 案、浙江省干旱卫生应急专项预案等。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中心在浙江省区域内发生的洪、涝、风、旱灾及地震、地质、泥石 流、山体滑坡坍塌等自然灾害所可能引发的传染病流行、中毒等事件中的预防与控制。1. 5工作原那么1.
3、 5.1常备不懈,预防为主提高全中心救灾防病工作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 的应急储藏工作。健全救灾防病工作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作出快速响应,及时、 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以人为本,科学救灾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依靠科学,采取适宜的技术与方法,提供完备的技术保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统一指挥,明确职责由救灾防病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中心的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7应急保障7.1指挥决策保障领导小组在灾情期间应及时召开会议,24小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随时组织分析与 研究灾情和灾区传染病、中毒
4、事件、灾害性疾病、伤亡开展趋势,并作出进一步的预防 控制决策。7. 2物资保障在灾前,办公室(应急办)组织相关处所提出应急物资储藏和装备需求,制定应急物 资储藏计划,组织专家组论证,经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由后勤保卫处负责采购和储藏; 办公室(应急办)负责适量储藏应急小分队的应急装备物资。在救灾防病期间,办公室(应急办)应事先了解灾区受灾情况及食宿、水电、通讯、 交通现状,及时评估后制定应急物资装备清单。后勤保卫处根据办公室(应急办)提供的 物资清单,及时组织好救灾防病的药械、消毒、杀虫、灭鼠用药品、个人防护、生活保 障等物资的采购和供应,掌握灾区应急物资使用和需求情况,根据现场工作和生活的需
5、要及时供应应急物资。在灾后,后勤保卫处要根据应急物资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储藏和补充,保证下一步 救灾防病工作的物资供应。7.3人员保障中心应根据形势开展需要及时完善、补充和调整救灾防病应急专业队伍。在救灾防 病期间,各有关处所应合理安排和调整应急成员的工作,确保优先保证救灾防病应急工 作的顺利开展。7. 4经费保障计划财务处应配合有关处所做好救灾防病经费的预算核定,积极争取财政对救灾防 病工程经费的支持,保证救灾防病所需经费,确保救灾防病工作的顺利实施。人事教育 处、计划财务处应解决落实参加救灾防病各小组成员的加班费、通讯费、现场工作健康 保险和补贴。7. 5通讯与交通保障后勤保卫处负责调度应急
6、车辆,优先保证应急用车,需要时及时组织应急物资调运, 落实应急处置加班人员的食宿和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中心办公室(应急办)加强通讯检 查,保持通讯畅通。7. 6信息保障科研信息处应做好网络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网络正常运行和信息通畅。7.7技术保障中心有关处所应加强救灾防病相关技术研究。办公室(应急办)负责组织救灾防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的定期修订,开展经常性的救灾防病应急小分队员的业务培训和应急 演练,提高救灾防病应急队伍的业务技术水平。8责任和奖励中心对在救灾防病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受到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表扬或被一 致认定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和荣誉奖励。因玩忽职守延误救灾
7、防病工作,导致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或者蔓延 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的责任。9附那么1 .1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9 . 2预案更新本预案由办公室(应急办)组织制定,将根据救灾防病的形势变化和在实施中发现的 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附录:灾害分级标准本标准参考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浙江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 急预案(试行)、全省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浙江 省干旱卫生应急专项预案中的灾害分级标准,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一、特别重大灾害(I级)(一)省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我省登陆或严重影响我省。(二)较大范围(
8、一个设区市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或出现连续暴雨, 并且省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三)较大范围(一个设区市以上)内,7T0月份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 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缺乏,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3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00 万人。(四)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重要城市和50平方公 里以上较大区域,并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气象灾害。(五)全省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造成特大人员伤 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六)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
9、七)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 0级以上地震。(八)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地 质灾害。(九)受地质灾害威胁,转移安置人员占全省总人口 2%左右的灾害险情。(十)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十一)风暴潮、巨浪、海啸、赤潮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海洋灾害险情。(十二)对沿海重要城市或者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 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海洋灾害。(十三)国务院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灾区疫情和事件。二、重大灾害(II级)(一)省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在我省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以北
10、)、 上海等附近省(市)登陆,严重影响我省(三个设区市以上)。(二)较大范围(一个设区市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省气象台预 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三)某一区域出现短时强降雨,3小时在300毫米以上,并出现灾害。(四)较大范围(一个设区市以上)内,7-10月份连续干旱50-69天;梅汛期降雨量严 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缺乏,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20-29天;饮水困难人数超过80 万人。(五)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大风和台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 亡的气象灾害。(六)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七)发生在人口较
11、密集地区6. 0-6. 9级地震(八)发生在杭州湾人口密集地区4. 0级以上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九)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 下死亡的地质灾害。(十)受地质灾害威胁,转移安置人员占全省总人口 1%左右的灾害险情。(十一)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十二)风暴潮、巨浪、海啸、赤潮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海洋灾害。(十三)对沿海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海洋灾害。(十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灾区疫情和事件。三、较大灾害(ni级)(一)省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
12、在厦门以南登陆或紧擦浙江沿海北 上,影响我省范围较小。(二)较大范围(一个设区市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达80-99毫米,并且省气象台预报 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三)某一区域出现短时强降雨,3小时在200-300毫米,并出现灾害。(四)较大范围(一个设区市以上)内,7-10月份连续干旱30-49天;梅汛期降雨量严 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缺乏,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10T9天;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0 万人。(五)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死亡的气象灾害。(六)造成3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七)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 0-5. 9级地震(八)发
13、生在杭州湾人口密集地区4. 0级以上并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九)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地质灾害。(十)受地质灾害威胁,一个设区市范围内转移安置人员占该市总人口 1%左右的灾害 险情。(十一)风暴潮、巨浪、海啸、赤潮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海洋灾害。(十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灾区疫情和事件。四、一般灾害(W级)(一)省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东经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 南转向,对我省影响较小。(二)较大范围(一个设区市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达50-79毫米,并且省气象台预报 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三)某一区域出现短时强降雨,3小
14、时在100T99毫米。(四)较大范围(一个设区市以上)内,7-10月份连续干旱20-29天;梅汛期降雨量严 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缺乏;饮水困难人数超过30万人。(五)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下人员死亡的气象灾害。(六)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地震。(七)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3. 5-4. 9级地震(八)较大范围公众震感强烈、产生社会恐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强烈有感地震。(九)因灾死亡3人以下的地质灾害。(十)受地质灾害威胁,一个县区范围内转移安置人员占该县区总人口设左右的灾害 险情。(十一)风暴潮、巨浪、海啸、赤潮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海洋灾害。(十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
15、一般灾区疫情和事件。组、专家组、信息报道和风险沟通组、疫情分析组、现场处置组、检验检测组、后勤保 障组等7个工作小组,启动II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各工作小组同时启动。未启动II级及 以上应急响应时,由办公室(应急办)负责中心救灾防病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同时领导 小组可视情况启动有关工作小组。1. 6分类分级灾害类型主要包括洪、涝、风、旱灾及地震、地质、泥石流、山体滑坡坍塌等自然 灾害和人为灾害。灾害分级按照灾害类型分为特别重大灾害(I级)、重大灾害(II级)、 较大灾害(III级)和一般灾害(W级)四级,详见附录。2组织体系及职责1.1 领导机构及职责1.1 .1领导小组组成中心成立救灾防病领导
16、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书 记和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全面负责中心救灾防病应急处置工作。1.2 . 2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制定救灾防病应急预案、防控方案,并检查落实预案、方案的实施;(2)研究和制定救灾防病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控制措施,组织、调度、指挥应急队伍和 应急物资的调配;(3)协调有关处所或各工作小组,组织商讨策略,共同做好救灾防病工作;(4)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实行或取消救灾防病紧急状态提供建议;(5)讨论救灾防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告疫情及防病工作情况,向受灾地区提出救灾防病工作要求和给予技术指导。1.3 日常管理机
17、构及职责2. 2.1日常管理机构办公室(应急办)负责中心救灾防病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2. 2.2日常管理职责(1)组织有关处所起草救灾防病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等;(2)负责组织相关处所评估灾情和灾区公共卫生风险,根据需要组建派遣救灾防病应 急小分队;(3)掌握和收集灾区受灾、救灾防病工作情况和信息,及时报告领导小组;(4)为领导小组召开救灾防病工作会议准备材料和做好会务工作;(5)组织开展中心应急小分队培训演练,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储藏;(6)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应急决策。3. 3各工作小组及职责4. 3.1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应急办)、人事、后勤、计财、科信等有关处所成员组成。
18、职责:(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救灾防病应急管理与处置的决策、部署和各项指令;(2)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工作会议并做好会务, 统一收集、汇总各小组工作进展和有关资料,上报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3)掌握全省各地救灾防病工作开展情况;(4)组织开展灾害公共卫生需求和风险评估。2. 3. 2专家组根据救灾防病应急工作需要,在中心抽调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职责:(1)对应急响应的启动、终止,响应级别的调整提出建议;(2)做好救灾防病应急处置技术参谋,对应急处置策略与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咨询意 见;(3)指导开展自然灾害防病工作相关应用性研究;(4)承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
19、作。2. 3. 3信息报道与风险沟通组由办公室(应急办)、健康教育所、科研信息处、党委办公室等有关处所人员组成。职责:(1)及时收集各工作小组和灾害发生地救灾防病工作信息,并进行工作进展情况宣传 报道;(2)对目标人群提供应急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制作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图文资料,并 做好宣传资料整理归档;(3)充分利用群众媒体、电脑网络、手机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灾害防范应对和疾病 防治知识,引导群众科学应对灾害事件,预防疾病发生;(4)负责中心新闻媒体接待和新闻报道工作,及时编发有关快讯、简报和新闻稿件, 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和人物;(5)负责救灾防病应急处置工作摄像摄影任务,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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