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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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 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和省委乡村振兴领 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 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九 次全会安排部署,铸牢底线思维,将巩固拓展脱贫攻
2、坚成果 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实现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围绕农 户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开展动 态监测,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 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人群”纳入监测帮扶,补 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有效构9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稳岗就业工作,落 实稳岗就业政策,履行行业筛查预警和帮扶责任。组织排查 外出务工返乡回流农民工情况,提供外出务工返乡回流农民 工名单。比对、反应拟纳入的“三类人群”是否有财政
3、供养 人员等情况。10 .县残联。牵头负责残疾人帮扶工作,催促落实残疾 人帮扶政策,履行行业筛查预警和帮扶责任。组织排查新增 残疾人口情况,提供新增办证的残疾人口名单。11 .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产业帮 扶工作,催促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履行行业筛查预警和帮扶 责任。组织排查产业工程开展失败等情况,提供产业绝收的 农户名单和失败工程所涉利益联结的农户名单。12 .县应急局。履行行业筛查预警和行业帮扶责任。组 织排查受灾困难群众、重灾户受灾情况和救助帮扶情况,提 供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住房因灾倒塌及严重损坏等受灾农户 名单。13 .县公安局。依托本部门信息系统,提供重大交通事 故造成
4、严重损失(死亡或重伤等)农村人口信息。负责比对、 反应拟纳入的“三类人群”是否拥有轿车或大中型货车等情 况。14 .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 息,排查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访案件或舆情信息,做好 信访案件或舆情信息的受理、答复工作。15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比对、反应拟纳入的“三类人 群”家庭成员经商办企业(或入股股东)情况。16 .县委编办。负责比对、反应拟纳入的“三类人群” 家庭成员在册在编情况。17 .县财政局。负责比对、反应拟纳入的“三类人群” 家庭成员财政供养情况。18 .县直其他部门。落实好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防
5、止返贫 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各项安排部署。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 充分认识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重要 意义,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严 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摆在突出位置。要压紧压实工作落实推进组县级干部的 领导责任,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县直部门(单位)的 包保责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的直接责 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牵头责任等“五个责任”,统筹做好防 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行业数 据信息共享共用,共同落实好信息筛查预警、数据比对和帮 扶政策落实等各
6、项工作。(二)规范操作程序。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 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部门、乡镇和村干 部的业务水平;要采取灵活措施,进一步提高农户的政策知 晓度。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 程序要求,认真抓好“预警、帮扶、销号”各个环节工作落 实,要按照“一户一档”要求,收集完善“三类人群”工作 档案,并适时进行更新(“一户一档”资料模板见附件4)。 监测对象的识别、帮扶、销号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 会和群众监督。(三)强化工作调度。县乡村振兴局要落实好“月监测 调度”制度,统筹调度工作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各 有关部门要按时高质量报送监测预警帮扶相关工作
7、资料,严 格执行零报告制度。1 .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县应急局、县教 育和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城乡 建设局、县生态移民局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每月8日前 归集本部门新增预警线索数据(见附件2),经分管领导审 核签字后报送到县乡村振兴局。由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反应各 乡镇(街道)开展核实。2 .各乡镇(街道)适时对农户自主申报、乡村干部排查、 以及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反应的行业部门预警线索进行核实、 研判,于每月15日前将拟纳入“三类人群”监测名单(见 附件3)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到县乡村振兴局。县 乡村振兴局
8、统筹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 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进行“四有人员” 比对,完成县级复审后,向各乡镇(街道)书面反应复审意 见。3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预警信息核实时限完成入户核 实工作,并在工作期限内(省、市、县将预警信息录入贵州 “扶贫云”系统的7天内)将预警信息的核实情况录入贵 州“扶贫云”系统;于每月25日前将新增“三类人群”信 息、所有“三类人群”帮扶措施及风险评估情况等信息录入 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4 .每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 25日前,各乡镇(街道)将季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工作总结(含“三类人群”监测情况、帮扶情况、风险
9、消除 情况等)报县乡村振兴局。(四)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 监督检查,完善工作措施,及时排查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 要依托本行业信息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应用,防止重复填表 报数,切实减轻工作负担。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新增 致贫返贫的,将对照包保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追究问责、严肃处理。本工作方案所述内容如与脱贫攻坚贫困监测预警帮扶 实施方法、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预警推进贫困监测工作 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建“预警、帮扶、销号” 一2 一的闭环式工作体系,切实 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三、工作内容(一)提前预警,精准识别通过常态化开展监测,
10、及时、准确识别出脱贫不稳定户、 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人群”。1 .监测范围将全县农村户籍家庭(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 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和待遇 的家庭)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其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省级 公布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监测标准线的家庭,纳入重点监 测范围。2021年我县执行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监测标准线为 6320元(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低于6320元的家庭纳入 重点监测范围)。以后每年由省级根据物价指数增幅、农村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低保标准增幅,对农村居民 人均纯收入监测标准线进行调整后,执行省公布的标准。年人均纯收入以农户履行
11、认定程序前12个月内家庭 成员收入的总和来进行计算。2 .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开展监测,重点监测整户收入支出状况、“两 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 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 的家庭,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 的家庭。及时监测发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 严重困难户等“三类人群”。具体标准为:(1)脱贫不稳定户。指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 收入在重点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2)边缘易致贫户。指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 重点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3)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年人均纯收入超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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