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门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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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门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字波市特种设备检睑研究院编制2015年9月第三章起重机械吊索具安全使用制度3.1吊索具的购置1、购置吊具与索具时,必须购买合格产品。合格的吊具与索具,产品出厂单位应在其适当位置作 出不易磨损的标记,并签发合格证。标记内容至少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载荷)、检验标志、 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产品售出时,应附有安全使用、 维护保养说明书等资料。2设备档案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本单位的吊具与索具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内容至少包括:(1)吊具与索具出厂技术文件如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2)安装后开始使用时间;(3)日常
2、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3. 2常用吊索具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报废标准3. 2.1吊带1.安全技术要求(1)使用吊带前,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安全系数正确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 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2)吊装时,将吊装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 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3)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必须加护套、护角等来保护吊带,以免割伤吊带。(4)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确保吊带挂在双钩对中心位置,发现缝合线磨断、 断股时,严禁使用。(5)吊带环眼张开角度不应大于20。
3、,避免吊装过程中环眼开裂,移动吊带时不要在地面或在粗 糙表面拖拉,防止磨伤吊带。(6)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切勿高温使用。同时不宜吊装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 伤害吊带。(7)不应将物品压在吊带上,会造成吊带损坏;不应试图将吊带从下面抽出来,造成危险,应将 物体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装带顺利拿出来。(8)使用时挂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成套吊具使用时,应确保受力均 匀,严禁单根受力。2、吊带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报废:(1)圆环型吊装带承载芯线或带有红色警戒线吊装带的警戒线裸露。(2)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o(3)吊装
4、带有割口或被尖锐物体划伤,当吊带被快口利器割断达到其截面积5虬(4)吊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严重擦伤、带股松散、局部破裂。(5)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6)合成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发黄、表面粗糙、合成纤维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7)吊带出现死结。(8)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3. 2. 2钢丝绳1、安全技术要求(1)新钢丝绳在开卷时必须按正确方法进行,应使卷绳轮转动放出钢丝绳;钢丝绳切断时,应有 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2)钢丝绳和各种规格的绳扣,在使用前由生产操作人员细致检查断丝、磨损、拧劲、烧损等情 况,发现达到报废标准的应立即更换。
5、(3)吊、捆用的钢丝绳,端部必须有打结的钢绳环,其打结扣不得少于钢绳直径的15倍,以免脱 扣。(4)用钢丝绳吊物时,棱角处要加包垫,不准直接接触,捆绑时如多点或多圈受力一定要均匀。(5)传动钢丝绳在使用中必须绕槽正确,不准有挤压、打结、拧劲等情况,不准急剧改变升降速 度,如突然制动等,以减小钢丝绳在使用中受到的冲击载荷。(6)钢丝绳索具使用时,将索具直接挂入吊钩的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钩尖部位;两根钢丝绳 索具在使用时,将两根索具直接挂入双钩内,四根钢丝绳索具在使用时,每两根索具直接挂入双钩内, 注意沟内两根钢丝绳索具不能产生重叠相互挤压,四根钢丝绳索具要对称于吊钩受力中心。(7)钢丝绳在使用
6、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以下几种情况出现:a.钢丝绳与电焊线接触,b.钢丝绳与金属尖锐棱角经常摩,c.钢丝绳从已经破损的滑轮上穿,d. 吊装角度超过60 o(8)在高温物件上使用的钢丝绳,必须采取隔热措施,以防降低钢丝绳强度和使用寿命。(9)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2.钢丝绳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报废:(1)断丝起重机械中钢丝绳可见断丝数如达到相应标准规定;当吊运熔化或赤热金属、酸溶液、爆炸物,易 燃物及有毒物品时,附表中的断丝数应相应减少一半。(2)磨损若由于外部的磨损使钢丝绳实际直径比其公称直径减少7%或更多。(3)变形图3-2或扭曲的钢丝绳应报废;图3-4在出现波浪形的情况下,如果绕过滑轮
7、或卷筒的钢丝绳在任何载荷状态下不弯曲的直线部分满足 dl4d/3,或如果绕过滑轮或卷筒的钢丝绳的弯曲部分满足(如图3-1)。图3-1出现笼状畸变(如图3-2)的钢丝绳应报废; 有绳芯或绳股挤出(隆起)(如图3-3、图3-4)图3-3有钢丝挤出(如图A-5)的钢丝绳应报废;图3-5图3-5图3-6绳径局部增大(如图A-6)而使钢丝绳实际直径增加5%以上,钢丝绳应报废;有扭结(图A-7、图A-8)的钢丝绳应报废;图3-7图3-7图3-8由于绳芯的损坏,引起阻旋转钢丝绳实测直径比钢丝绳公称直径减小3%,或其他类型的钢丝绳 较小10%,应报废。(4)钢丝绳因异常的热影响作用在外表出现可识别的颜色变化时
8、,应报废。3. 2. 3吊链1、安全技术要求(1)吊链使用前,先全面检查,确认各功能正常、完好时,再投入使用;准备提升时,链条松弛 部分应小心收紧,链条应伸直,不得扭曲,打结或者弯折。(2)吊链端部配件,如环眼吊钩,应按相应的要求使用。(3)用多肢吊链通过吊耳链接时,一般分肢间夹角不应超过60 (与铅垂线夹角30。)。严禁使用 已断裂或变形的吊链,严禁链条拉长后继续使用。(4)吊装时吊链严禁承受振动荷载,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人体从工件下面穿过。严禁把长环链 (p3dn)、提升链用作吊链。(5)根据使用的频度、工况条件恶劣程度,对吊链链环焊接等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不应低于 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9、,并作检查记录。2、吊链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更换部件或报废:(1)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它部位磨损减 少到原公称直径的90%o(3)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5%时。(4)链环修复后、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大于原公称直径的10%o(5)扭曲、严重锈蚀以及积垢,不能加以排除。(6)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达原尺寸的10%。(7)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8)卸扣不能闭锁。(9)肉眼或其它设备检查链环焊缝开裂或其它有害缺陷的链条。(10)链环之间不灵活时。4. 2. 4吊钩5
10、. 安全技术要求:(1)严禁超负荷使用,吊钩在使用前,应检查吊钩上标注的额定起重量,不得小于实际起重量, 如没有标注或起重量标记模糊不清,应重新计算和通过符合试验来确定其额定起重量。(2)作业前应对吊钩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3)吊钩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吊钩的表面情况,保持光滑、无裂纹、无刻痕。(4)使用时,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5)挂吊索时要将吊索挂至吊钩底部,如需将吊钩直接钩挂在构件的吊环中,不能辨别,以免使 钩身受侧向力,产生扭曲变形。(6)对于经常使用的吊钩,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7)吊钩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碰撞。
11、(8)吊钩上的裂纹或磨损不能焊补。2、吊钩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报废;(1)表面有裂纹。(2)危险断面磨损或腐蚀达原尺寸的10%。(3)钩柄产生塑性变形。(4)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5)钩身的扭转角超过10。(6)当板钩产生吊挂盛钢桶不灵活的侧向变形时,应进行检修;当钩片侧向弯曲变形半径小于板 厚10倍,应报废钩片。(7)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8)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a.板钩钾钉松弛或损坏,使板间间隙明显增大,应更换钾钉。b.板钩防磨板磨损达原厚度的50%时,应报废防磨板。3. 2. 5吊环1 .安全技术要求:(1)使用吊环前,应检查螺丝根部
12、是否有弯曲变形现象,丝扣规格是否符合要求,丝牙有无损伤 等。(2)吊环螺纹在旋紧时必须拧紧,最好用扳手或圆钢用力扳紧,防止由于拧得太松而在吊索受力 时打转使物件脱落,造成事故。(3)吊环使用中若发现螺纹太长,须加垫片,拧紧后方可使用。避免将螺丝杆露在外面,以免螺 丝杆受力后,产生弯曲而断裂。(4)吊环使用时必须注意其受力方向,垂直受力为最佳,严禁横向受力。当重物有两个以上吊点 使用吊环时,钢丝绳间夹角一般应在60以内,以防吊环受到过大的横向力而造成弯曲变形,甚至断 裂。如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在两吊绳之间加横吊梁来减少吊环所受的横向力。(5)吊环上的裂纹或磨损不能焊补。2 .吊环出现以下情况时,应
13、及时报废:(1)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2)椭圆环内长L (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3)吊环直径磨损和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4)吊环上出现裂纹,裂痕或凹槽。3 . 2. 6卸扣1、安全技术要求:(1)卸扣要正确支撑载荷,即作用力要沿着卸扣的中心线的轴线上,避免弯曲,不可以过载不稳 定的载荷。(2)卸扣使用时,严禁超负荷使用。(3)严禁使用螺栓或者金属棒代替销轴。(4)卸扣使用时,销轴在承吊孔中应转动灵活,不允许有卡阻现象。(5)卸扣本体不得承受横向弯矩作用即承载力应在本体平面内;在本体平面内承载力存在不同角 度时,卸扣的最大工作载荷要有所调整。(6)吊装时,卸扣承
14、载的两腿索具件的最大夹角不得大于120。(7)卸扣使用时,应避免卸扣的偏心载荷,如发现卸扣有裂纹、磨损严重或横销弯曲等现象时, 应停止使用。(8)在与钢丝绳索具配套作为捆绑索具使用时,卸扣的横销部分应与钢丝绳索具的锁眼进行连接, 以免索具在提升时,钢丝绳与卸扣发生摩擦,造成横销转动,导致横销与扣体脱离;(9)卸扣在高温使用时,应当减小载荷运行。(10)起重作业完成后,严禁在高空中将拆下的卸扣往下抛掷,以防卸扣变形及内部产生不易发觉 的裂纹损伤。(11)不用卸扣时,应在其横销的螺纹部分涂以润滑油,存放在干燥处,以防生锈。2、卸扣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报废;(1)卸扣扣体扭曲超过10。时、弯曲、拉
15、长、破损。(2)锈蚀和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o(3)卸扣扣体和销轴经探伤有裂纹。(4)卸扣扣体和销轴发生明显变形。(5)肉眼看出有裂纹和裂痕时,应更换部件或报废。(6)销轴无法牢固与本体连接。(7)螺纹严重损坏。(8)有焊接痕迹。3. 2. 8钢板钳1、安全技术要求(1)使用前先要检查咬头、垫片、齿间堵塞、磨损状态及其它异常现象,检查后再使用。(2)吊装时,钢板钳必须在容许荷重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3)在起吊作业时,将夹钳口打开,稳固的夹持在所要作业的重物上,然后起吊;拆开时,应将 重物着地后,无负荷的情况下,取下吊钳。钢板在吊运时要水平。(4)除竖吊钢板起重钳外,不得单边起吊钢板,钢
16、板厚度应在钢板钳吊装厚度范围内。(5)竖吊钢板钳一次只能夹持1块钢板。(6)竖吊钢板钳只适用于钢板的竖直吊运,严禁用于钢板的水平吊运,在钢板起吊后如有严重倾 斜,应重新安装竖吊钳。(7)吊装时严禁碰触、敲打或冲击钢板及钢板钳,严禁吊装时急剧移动或急剧停止吊物。(8)钢板钳不适用于不锈钢板的吊装,钢板的被吊装部位不允许有油污。2.钢板钳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报废;(1)横吊钢板钳:吊钳的钳牙磨损量达到原高度的1/3,钳轴的磨损量达原尺寸的2. 5%。吊钳的钳牙有崩齿,有一个齿全崩或两个以上部分崩齿。任何部位发现变形,变形量超过原尺寸的2%o(2)竖吊钢板钳:钳牙的磨损高度达原高度的10%o钳牙的
17、两个齿崩刃,或一个齿全齿崩刃。钳轴或其它轴磨损量达原直径的2. 5%o钳轴或钳体的变形量达原尺寸的1. 5%o吊钳整体活动不灵活,各滑动部件经润滑油仍不灵活。吊钳受热,致使变形变色。(3)翻转钢板钳:钳口变形量达到原开口度的2. 5%o钳轴的磨损量或变形量达到原直径的2. 5%o钳轴孔的磨损量达原尺寸的5%o有牙的零件,有一牙严重崩齿或有两个崩齿。牙的磨损使牙顶宽达1. 2 mm以上。3 . 2. 8永磁铁4 .安全技术要求;(1)吊装时,先将被起吊工件表面清理干净,如有锈皮和凸刺应清理,起重器的中心线最好与工 件重心线重合,然后进行起吊。(2)工件吊起时,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人体从工件下面穿
18、过,被吊工件温度和环境温度不大于 80,无剧烈振动及冲击。(3)吊装圆柱形工件时,应保持V形槽与工件接角为两条直线接触,所以它的起重力仅为额定起 重力的30%-50%o(4)完成吊装后,向内按动手柄按钮,使手柄上的保安健与保安销脱离,使起重器处于关闭状态, 工件与起重器脱离。(5)吊装结束后,将磁力吊放置于钢板上。5 .永磁铁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报废:(1)永磁铁吊环销轴的磨损量超过名义直径的1/3。(2)永磁铁转动臂灵活,磨损达到转动臂横截面的1/4。(3)两棘爪与两棘轮配合松动,起吊时不同步。(4)各部分螺纹连接出现松动。(5)吸力面不平整。(6)当起重永磁铁的拉脱力是额定载荷2 5倍时
19、,需降级使用;当起重永磁铁的拉脱力是额定载 荷2倍时,需更换磁场或报废处理。6 .3吊具索安全使用与维护3. 3.1安全作业一般要求1 .吊具与索具应与吊重种类、吊运具体要求以及环境条件相适应。2 .作业前应对吊具(含控制、制动系统和安全装置)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 方可投入使用。3 .拴挂前,应确认吊重上设置的起重栓挂连接点是否牢固,提升前应确认连接是否可靠。4 .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 等特殊工况)。5 .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6 .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力求与吊重重
20、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否则提 升前应做试吊试验,直到使吊重获得平衡为止,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滚动.3. 3.2夹持吊具类1 .钳壁开闭动作,应在无载荷状态下进行。2 .作业时,应防止钳爪意外钩抓到其它物品或吊重上。3 .夹持物品时,在夹紧面或夹持点上不得粘有油脂等异物。3 . 3.3吊索类4 .通用要求(1)应防止吊重在吊运中产生倾覆或滑动,当吊重重心在吊索拴挂点之上时,吊索分肢与水平线 的夹角应大于吊重重心与拴挂点边线和水平线相交形成的夹角,否则应将吊索分肢拴挂点移至吊重重心 上方。(2)为防止吊重在吊运中产生摇摆或转动,宜采用一根牵引索在地面加以控制。(3)吊索应宽松
21、地稳挂于起重机吊钩上,且应有防止滑出措施,绝对不能挂在钩尖上或插入吊钩 的开口处。(4)与环眼吊钩连接的吊耳、柱销等应能挂入钩底。(5)重物不宜在吊索上摩擦滚动,当吊索在吊重下面受阻不能直接取出时,除特殊情况,一般不 得硬性拉拽。(6)不得利用物体捆带作为吊点提升物体,但专为提升用设计的捆带除外。(7)吊索挠性部件不得打结,索眼绳端固定连接部位不得做拴挂连接点。(8)当用二根以上单肢吊索提升同一个物体时,各根吊索的材质、结构尺寸、索眼端部固定连接、 端部配件等性能应相同。(9)吊索提升吊重时,应力求各分肢受力均匀,肢间夹角一般应不超过90 ,最大时不得超过 120 o(10)吊索卸载后,空载重
22、新提升或承载多肢吊索有未使用的自由分肢,一般应将下端部反钩到(如 果可行时)起重机吊钩上或上端部配件上,防止随起重机运行时因摆动意外伤人或钩挂到其它物件上。(11)钢丝绳、纤维绳吊索不得用插接、打结或绳卡固定连接方法缩短或加长。(12)当吊索未达到报废标准,而在个别部位出现异常时,宜在该处做出明显标记,作为继续检查 的重点。(13)不得将吊索不必要地暴露于腐蚀性介质中。5 .吊链(1)选用吊链尺寸与等级,由M级到S级再到T级依次升高。可使用逐渐变小链环名义直径以取 得相同强度的吊链。(2)吊链在高(低)温环境里作业时,单肢链极限工作载荷应符合要求。注:吊链在表中提供温度范围内使用后,当恢复到常
23、温再使用时,并不意味着吊链极限工作载荷 有任何永久性的减少。当吊链在30以下低温环境使用时,应与制造厂家协商。(3) S (6)、T (8)级吊链不应在酸性溶液、酸性蒸汽中使用;M (4)级吊链在酸性介质中使用时, 应采用下列保护措施:a.此时该吊链的极限工作载荷应不大于原极限工作载荷的50%;b.吊链使用后,应立刻用清水彻底冲洗;c.吊链每天使用之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吊链在其它腐蚀性环境里使用时、应与制造厂协商。(4)准备提升时,链条松驰部分应小心地收紧,链条应伸直,不得扭曲、打结或弯折。(5)当用多肢吊链通过载荷吊耳、环孔连接时,一般肢间夹角应不超过60。(与铅垂线夹角30。)。(6)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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