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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奥2022年大名沔绕眩吆述蜀攻坚”(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强化全县臭氧污染应对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 治工作,扭转PM25浓度上升和优良天数比例下降的不利形势, 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 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 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 好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和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视频 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坚持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 心,践行大气污染防治“一二三四五”工作法,狠抓“减排、 管控”两个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奋力实现空气质量 进位赶超,持续擦亮美丽江西“XXX
2、特色”的蓝天底色。(二)工作思路聚焦源头防控,突出重点领域减排。围绕“控气、控车、 控尘、控烧、控防”开展专项攻坚,加快推进钢铁超低排放、 企业深度治理、散煤禁燃、移动源尾气治理、扬尘整治、油 烟治理、露天禁烧、禁燃禁放等重点工作,更新一站一图污 染底数,制定任务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持续开展督导帮扶, 建立问题台账,狠抓整改落实,严格闭环管理,强化考核调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 使用或未定期清洗维护导致运行不正常的或违规露天烧烤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处分款;拒不改正或到期仍整改不到位 的,依法责令停业整治。(县城市执法局牵头,县生态环境 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局配
3、合) 综合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因地制宜推 进秸秆综合利用,对发现秸秆燃烧火点较多的乡镇,加大政 策倾斜,制定实施秸秆综合利用“一镇一策二对河道旁、 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露天燃烧高风险地区城市公共区域内 私建开荒、垃圾乱堆乱放等现象开展集中清理,严格管控城 市露天燃烧行为。规范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燃烧 处理、除治性采伐、烧荒炼山行为,指定规范处置方法,并 提前报备实施计划。(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 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牵头)17.强化露天禁烧管控。17.强化露天禁烧管控。完善露天禁烧三级监管网格、.巩固烟花爆竹禁燃成效。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烟花
4、爆竹禁燃管控,加强部门协同,切实抓好中秋、 国庆、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 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全链条压实烟花 爆竹禁燃责任。在污染天气期间,结合实际适当扩大禁燃禁 放管控区域。(县公安局牵头)(六)污染天气应对行动18 .完善应急指挥调度机制。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 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气象局等县大气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 指派专人参加县污染天气应急指挥调度,实时跟进污染变化 形势,统筹各自行业领域应急管控指令传达、应急响应、措 施落实督导等工作,加强管控信息共享,协调联合执法行动, 切实解决应急管控难
5、点堵点问题。2022年底前,完本钱级大 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大气污染防治 作战指挥体系。(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牵头)19 .强化科学应对技术支撑。加强生态环境、气象部门 会商研判,提升污染预测准确度。强化气象监测分析,加强 人影作业计划沟通,科学精准实施人工增雨,缓解污染影响。 2022年10月底前,引入专业第三方服务团队,综合运用走 航监测、无人机等监测手段,厘清本地污染特征,细化精细 化管控措施尺度,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科学精准治污提供 技术保障。(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牵头)20 .强化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强与市大气指挥部沟通, 加强上下风向之间县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
6、大气指挥部要抽 调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骨干力量,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县区联合或交叉帮扶督导。(县大 气污染防治指挥部牵头)21 .强化应急措施落实督导。每一轮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期间,各攻坚任务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 导,对照应急管控措施要求,突出重点对象督导。大气指挥 部办公室要组建应急管控工作专班,加密巡查督导调度,完 善工作日报机制,建立问题清单(详见附件7)交办责任属 地或部门催促整改,责任单位按照立整立改、快整快改的原 那么,及时报告整改完成情况(详见附件8),进行闭环销号管 理。(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牵头)三、保障措施(一)强
7、化组织领导成立XXX县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指挥部,由 县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分管生态环境的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 长,成员由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各乡镇、经开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平台 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县大气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 局,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大气指挥 部办公室负责攻坚期间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实行“点位长”责任制,设“点位长” 一名,由县政府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每月至少亲自调度一次大气污染防治攻 坚进展。(二)强化工作调度实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日分析、周调度、月通报”, 县大气指挥部办公室每日早、晚间分别发布一次空气质
8、量预 测提醒和管控建议,调度部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当预测存 在超标风险时,加密调度频次,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现场督导; 每周组织各攻坚任务牵头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召开周例会, 通报本周空气质量状况,调度各项攻坚任务进展,部署下周 工作任务;每月通报全县空气质量状况和阶段性目标任务的 完成情况,通报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三)强化监督问责县大气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开展攻坚工作落实现场检查, 通过“智慧环保”平台实时向属地或市直有关单位交办污染 问题,每日通报责任单位催促问题整改进展,直至整改销号; 每月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 动开展情况及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
9、查,对因工 作不力、敷衍应对、玩忽职守,导致大气污染问题反复、空 气质量反弹的,实施“一事三查”,即:查业主(企业、施 工)单位,查监管责任部门,查所在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 会、城市社区管委会,建议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履职 缺位、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四)强化宣传引导邀请新闻媒体重点对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各领域工作进 行跟踪报道,定期在各类媒体公开空气质量状况,鼓励市民 群众监督,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大气污染防治攻 坚浓厚气氛。每月制作大气污染问题视频,曝光大气污染的 典型案例,专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附件:1.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企业名
10、单.重点监管存续工地及地块名单2 .重点保洁路段.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清单台账3 .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台账(样表).中心城区餐饮油烟管控重点区域范围4 .x月x日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现场督查问题 清单5 . xx (单位名称)对x月x日大气污染防治百 日攻坚现场督查问题整改反应表度,在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战线全面践行“说一件、做一件, 做一件、成一件”的务实作风。聚焦过程监管,突出重点环节管控。实行差异化管控, 推广大气污染防治一局带一区试点成果,动态开展企业绩效 分级,加快实施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治理,加强百差工地评 选结果运用,持续开展道路积尘走航结果考核,落实运输企 业车辆退出机制,推进渣
11、土运输夜转白试点,实施餐饮油烟 在线监控,开展扬尘污染联合惩戒,推动企业治理转型升级, 树立典型治理示范,引导涉气领域形成比学赶超、争先进位 的良好气氛,推动全域全境全面治理,巩固“全县一盘棋” 系统治气格局。(三)工作目标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期间,开展全县大气污染 防治百日攻坚行动。PM“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26微克/每 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45微克/每立方米;空气优良 率不低于2021年度水平。二、主要任务(一)工业污染减排攻坚1 .深入实施VOCs深度治理。全面排查经开区、企业落实 “一园一策”“一企一策”(名单见附件1)治理进展,建立 清单台账,倒排工期,催促企业加
12、快落实治理措施,提高废气 治理“三率”水平,实现减排实效,定期通报进展。深化有机 化工外表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产业集群治理成效。(县 生态环境局牵头)3 .强化锅炉炉窑治理效果跟踪。9月底前,完成生物质 锅炉烟气排放情况排查,重点检查厂内生物质锅炉规模合计 在1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企业,以及县建成区内燃用生物质 锅炉的单位,开展烟气达标抽测,对存在超标排放的,依法 责令停产整治。10月底前,完成县建成区燃油和燃气锅炉烟 气排放情况排查,检查锅炉运行、烟气自行监测情况,指导 企业做好锅炉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明确考前须知,为锅炉低 氮改造工作打好基础。10月中旬前,完成砖瓦窑企业整治效 果“回
13、头看”检查,重点检查废气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烟 气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严禁掺烧燃煤。(县生态环境局牵头)4 .强化攻坚帮扶和执法检查。10月底前,完成一轮工业 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制造等行业治理专项帮扶,建立问题 清单,逐项反应至企业和监管部门,每月调度整改进展,每 个重点行业至少发布1篇帮扶治理示范案例。对前期帮扶发 现问题进行整改“回头看”检查,严格查处无废气治理设施、 治理设施擅自停运、旁路直排偷排、有组织或无组织废气严 重超标以及VOCs监测数据、LDAR、运行管理台账造假等行 为,对污染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或到期仍整改不到位的,依 法严肃查处并作为污染典
14、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加强对企 业自行监测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 测数据质量。(县生态环境局牵头)5 .深化涉气企业绩效分级。扩大企业绩效评级范围,依 据江西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绩效分级方法,对涉气企业应 评尽评,按照“能低不就高”的原那么,从严把控评级结果, 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加快企业提级改造。10月底前,完成颗 粒物及氮氧化物企业评级,更新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县 生态环境局牵头)(二)燃煤污染治理攻坚6 .分散锅炉综合整治。10月底前,完成10蒸吨/小时以 下燃煤锅炉淘汰“回头看”和煤改生物质锅炉排放水平执法 检查,严防擅自启用燃煤锅炉或生物质锅炉掺烧燃煤,确保 锅
15、炉废气达标排放。县建成区不再审批新增35蒸吨/小时及 以下燃煤锅炉工程。(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信局配合)7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治理。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 区”管理,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开展禁燃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燃 用散煤专项执法检查,催促相关单位于11月底前完成散煤 燃烧设施清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开展禁燃区内 生产、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等行为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取缔违 法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 局、县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牵头)(三)移动源尾气治理攻坚8 .加大在用车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黑烟车”专项行动,建立“黑烟车联合整治工作沟通机制”,依托
16、机动车 遥感、黑烟车抓拍等监测手段,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采集审核 “黑烟车”数据,及时追踪车辆、现场处分和反应,交通运 输部门负责催促车辆维修整改。重点对遥感监测超标率超过 10%的营运柴油车大户开展入户检查,常态化开展重点时段、 重点路段路检路查及入户监督抽测,攻坚期间累计抽测车辆 不少于300台,重点检查尿素添加情况和SCR安装情况,建 立问题车辆、企业台账。(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 按职责分工牵头)9 .强化I/M制度落实。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快推 进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落实,加强对机 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和汽车排放性能维修单位(M站) 的监督管理,推进检验
17、机构监管市县联动试点,严格设备校 准与标气使用,提升检测数据质量,开展检验机构年度评估。(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牵头)10 .深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10月底前,全面排 查物流园区、工业企业及施工工地非道路机械使用情况,清 退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催促物流园、企业、工地完成所 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对国ni以下超标排放的非道路 移动机械实施分类治理,对不具备治理条件的及时淘汰,引 导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县生态环境局牵 头,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配合)11 .加强油品使用环节监督检查。10月底前,完成一轮 油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不合
18、 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持续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 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在开展用车大户入户 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时,同步抽查其使用的油品质量, 发现油品质量超标的,要追溯倒查销售、生产环节,问题线 索及时移交至市场监管、公安等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县商 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 牵头,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四)扬尘污染治理攻坚12 .施工扬尘污染系统整治。9月底前,全面排查县建成 区内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拆迁和老旧改造、市政设施养护 和迁改、公路、水利等工程,对照或参照江西省建筑施工 扬尘检查标准要求,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列支施工扬尘污染 防
19、治措施费用、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使用管理、 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隐患巡查和污染整改台账记录情况。 加快推进建筑工程“智慧工地”系统建设,充分运用已有在 线监控设备开展扬尘污染治理监督;对未安装扬尘实时监测 和视频监控设备的建筑工程实施停工整改,直至行业主管部 门现场验收合格方可准许复工。建立重点工地(见附件2) 扬尘整治清单台账,动态跟踪工程进展,盯控处于基础、装 饰装修、扫尾阶段和污染问题频发的工地,实施联合惩戒和 差异化管理,被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发现并推送主管部 门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首次发现的催促立行立改,发现2 次的催促立行立改并处分款,发现问题3次及以上的,责令 停工整
20、改直至整改到位;拒不改正的,依法按日连续处分。 由各级大气指挥部办公室发现的扬尘污染工地,被主管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或责令停工整改的,需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 门现场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准许复工。狠抓重点工程扬尘污 染治理,各级平台公司须于9月底前建立环保专业公司或组 建环保专班队伍,系统落实所属工程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资金、 措施、管理要求。(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县科工 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工程管理中心、县 公路事业开展中心、各平台公司等按职责分工开展)14 .强化道路清扫保洁。严格执行“马路本色”环卫作 业标准和行动考核。固化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人行道 冲洗、快速流动保洁”
21、作业机制,常态化开展市区建成区主 次干道及车行道在5米以上的背街小巷机械化清扫、冲洗, 加快补充环卫单兵作业装备;强化重点路段(附件3)保 洁降尘作业保障,巡回开展喷雾和洒水作业,遇不利气象条 件,增加降尘作业频次;早晚高峰前严格落实“吸冲洗保” 机械化保洁作业要求,高峰期开展人工流动作业。强化重 点线路巡查,加大建筑垃圾重点运输线路巡查频次,至少每 2小时巡查1次,执法人员应及时查处抛撒滴漏污染路面、 不密闭运输、车轮带泥上路等问题,责成相关运输单位或个 人清除污染,确无法找到污染主体的,协调保洁单位及时清 扫保洁,防止二次起尘。深化“洗城”行动,在保持原有 夜间冲洗机扫及白天喷雾降尘的基础
22、上,利用每周六 9:30-16:30时段,对县建成区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深度 清洗保洁,降低城市积尘负荷。深化应急处置机制,强化 对各类突发性路面污染的快速处置。(县城管执法局牵头)15 .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联合整治。城管执法部门负 责对敞开运输、超载冒尖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沿途遗撒物 料,建筑垃圾消纳场未覆盖、未洒水降尘、违反运输时间、 未批先运、不按规定路线运输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建立建筑垃圾运输整治台账,倒查运输企业,严格按照2022 年南昌市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要求,对违规运输企业及车辆实行退出机制。(县城管 执法局牵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
23、通运输局配合)16 .裸地堆场码头扬尘污染全面整治。采用遥感、无人 机、人工核查等方式,动态排查县建成区裸地,统一整治标 准,分类催促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 地内裸地,由建设单位负责覆盖、绿化或铺装;拆迁工地的 裸地,由房屋撤除施工单位负责覆盖、绿化或铺装(县住建 局牵头)。市政道路、公路、河道沿线、主次干道两侧、公 园绿地的裸地,由相关养护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覆盖、绿化或 者铺装;建筑垃圾消纳场裸地,由管理单位负责覆盖、绿化 或铺装(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公路 事业开展中心按职责分工牵头)。储藏土地的裸地,由县土 地储藏中心委托辖区政府组织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
24、装,相 关费用列入收储、征迁本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工业 企业范围内的裸地和易扬尘物料,由所在工业企业进行覆盖、 绿化或者铺装(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各类码头易扬尘物料堆 场由所在企业进行覆盖或大棚封闭(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 村和居民小区内公共场所的裸地和易扬尘物料,由各村和物业 服务企业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装;长期闲置土地及其它城市 裸地,有产权、管养单位的,由产权、管养单位负责覆盖、绿 化或铺装,无产权、管养单位或者产权、管养单位不清晰的,由各乡镇政府、街办、管理处负责覆盖、绿化或铺装(各乡镇 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五)城市“三烟”治理攻坚16.餐饮油烟和露天烧
25、烤联合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梳理登记涉及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名称、经营范围、经 营场所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9月底前形成信息清单并动 态更新;对违反经营场所选址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 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 商业楼层内设立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工程的,依法撤消营业 执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梳理全县政府机关、医院、学 校等公共机构食堂灶头、油烟净化设施配置、设施和烟道清 洗维护频次、联系方式等信息,9月底前形成清单台账(附 件4);催促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食堂于10月底前全部安 装并正常运行。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城管执法等部门,于9月 底前制定全县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指南,指导餐饮服务单 位安装、使用、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及烟道,做好台账记录(附 件5),确保设施处理效率和排放废气浓度到达规范要求。城 管执法部门负责常态化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治理和露天 烧烤执法检查,突出对重点业态(经营烧烤等污染强度较高 的)、重点区域(人口密集区、餐饮聚集区)(见附件6)及 重点单位(因油烟异味问题被投诉举报的)管理;结合市场 监管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供的清单台账,完善全市排 放餐饮油烟单位管理台账;11月底前,完成一轮中大型(含 3个灶头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