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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政务服务在便利企业和群众 生产经营与办事创业、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构建新开展格局中的支撑作用, 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规范统一政务服务标准,加强线 上线下服务协同,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提升政务服务“马上就办”成效,实 现全省政务服务高质量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 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结合 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
2、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 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开展阶段,完整、准确、全 面贯彻新开展理念,构建新开展格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 系统观念,坚持公平可及,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加快转变政府 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 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全面提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好办” 支撑能力,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 便利化,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在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上取得更大突破,为我省全方
3、位推进高质量开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二)总体目标。2022年底前,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 平显著提升;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以下简称标准化目录)与国家 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以下简称国家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之间的事项对 接、标准联动、动态调整、全面实施机制基本建立;全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综合 窗口实现全覆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平台,“码上办”、“一 网好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 办” “省内通办”。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 升,全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开展无差异受理、同标准
4、办理;全 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整合省内各级业务自建系统,部门间数据共享渠道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工作。省级业务部门负责研究规范统一主管行业领域的 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指导各级行业部门规范开展政务服务。各级业务部门按要求 落实政务服务有关工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加强 部门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规范,及时向派出部门提供派驻人员进驻期间工 作表现相关情况,对业务部门进驻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 对进驻单位窗口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考评情况纳入本级政府对进驻单位的绩 效考评结果。省大数据公司具体负责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维。(三)加强人员队伍建
5、设。强化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人员力量。各级政府要强化对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及直属政务服务机构的人员力量配备。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对直属政务服务机 构的综合窗口人员进行统一配备,有条件的设区市探索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 窗口工作人员由所属设区市或县(区)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稳定政务服务机构人员队伍。各单位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应主动征求政务服 务管理机构对派驻人员的意见。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 事窗口,要健全完善和催促落实相关服务标准,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价格,对 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探 索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增强人
6、员队伍的稳定性。县级以上政务服务 管理机构每年对本辖区政务服务机构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业务轮训,提高政务服 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队伍建设。省大数据公司要加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 平台运营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技术运维人员力量配备。(四)加强法治保障。聚焦政务服务优化面临的政策制度障碍,及时清理和 修改完善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以立法形式予以固化, 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五)加强安全保障。强化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落实 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分级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7、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安全防护体系,不断提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 台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强化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 利用中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安全。(六)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 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各级审改部门和政 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及时总结提炼本地区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 作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按季度向省审改办报送。附件: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具体任务分工 附件: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具
8、体任务分工.pdf面打通;高频电子证照在全国范围内互通互认,“免证办”得到全面推行;“一 件事”,一业一证”,智能审批,“免申即享,等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更加 科学实用,“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政务服务线上 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开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 建成。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按照指导意见明确的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和类型, 规范设置我省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范围和类型,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事 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管理范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 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9、(2022) 2号)要求,编制完善省、市、县三 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各级权责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完善福建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根据国家基本目录事项体系和我 省实际,组织相关省直业务部门、中央驻闽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开展标准化目录 梳理,承接国家基本目录中省级以下权限事项,同步完善我省依法依规自行 设立的地方性政务服务事项,提升标准化目录对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的覆盖度。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省级业务部门要根据政策法规依据调整、 国家基本目录更新或各级业务部门关于标准的调整申请,及时动态更新标 准化目录相关事项标准。省审改办负责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体系和实施要素标准 的审核发布,并向国家政务服
10、务平台事项库推送,实现标准化目录与国家 基本目录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调整更新省内各类现行业务事 项清单,实现与标准化目录中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二)规范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省级业务部门要根据国家政务 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统一标准化目录中具体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实现全省政 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与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相一致。执行国务院有关 部门制定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的流 程规那么,落实收件地或办理地权责,规范开展业务流转。聚焦企业群众关注,分 批次开展简易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明确简易公共服务事项办 理方式
11、。依法依规设立地方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要素标准,全面清理标准化目 录之外的事项标准。(三)探索建立我省政务服务地方性标准体系。探索成立福建省行政管理和 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逐步建立完善我省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完成2021年己 立项的政务服务省级地方性标准公布实施。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 审改部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加大对省内政务服务创新举措的研究力度,加快 新一轮政务服务地方性标准申报立项。三、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一)规范审批服务。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各级业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化目录设置政务服务 事项办事指南,在现场提供办事标准查询,规范开展审批服务。鼓励各级业务部 门在标准化目录基础
12、上,对办事指南内容添加“通俗化”备注,方便指引企 业群众办事。进一步强化前台人员服务规范,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 窗口无否决权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并加强日常效能督查。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向 社会公布依法设有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殊环节的政务服务事项清 单,明确特殊环节承诺时限、设立依据等要素。规范审批监管协同。各级审改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 管”原那么,健全审管衔接机制。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管理要求,逐项明确对应的监管部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实 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要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监管职责,加强协同配 合。依托全
13、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审管联动”,建立省网上办事大厅与省 “互联网+监管”系统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各级监管部门要根据行政许可办件 信息有效开展监管,各级审批部门要根据监管发现问题依法加强审查工作针对性。规范中介服务。省级业务部门要牵头清理本行业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 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梳理并公布政务服务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事 项清单,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规 范开展服务,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 费标准等要素。持续清理整治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市场垄断、“红顶中介” 等问题。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
14、,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机制,实 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资质动态管理。完善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健全网 上中介评价机制,规范中介服务网上交易行为。(二)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统一调整各级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 县(区)级以上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 便民服务站。省审改办牵头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 制、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那么上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 集中办理。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由业务经办部门设立政务服务分 中心,接受当地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统一业务指导,提供规范化服
15、务。各设区市 审改部门牵头制定本辖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推动基层政务 服务“一站式”办理。探索省级政务服务管理运行模式。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完善综合咨询窗口设置,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 务。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全面推行综合办事窗口全覆盖,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 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合理设置无差异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 窗受理.、综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级政务服务机构强化综合窗口 “全 科受理”能力,实现无差异综合办事窗口全覆盖。建立服务特殊群体窗口,为老 弱病残孕提供“帮代办”服务。规范设置“跨省通办” “省内通办”等“跨域通 办”窗口,按标准提供异地通办
16、服务。在政务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办不成事” 反映窗口,协调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堵点、难点问题。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办理。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管理要求,落实 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严查”在受理环节前开展实质性审 查”“收件流向原审批部门”等“体外循环”现象。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完 善窗口收件服务标准化制度,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的办件当场出具“业务受理通知书”,落实“收件即受理”;对申请材料不 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件原那么上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对于申请材 料较复杂的办件,应做好收件登记,并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
17、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口起视为受理。各级政务服务管 理机构应积极提升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对于无需开展特殊环节、集体审议的简单 审批事项,原那么上实行即时收件即时办结,让群众办事“立等可取”。(三)规范网上办事服务。统筹网上办事入口。加强全国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应用,实现网上办事“一次 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规范自建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之间的链接设置, 实现多平台精准跳转。针对老年人、视力残障人士和外籍人员等,科学优化网上 办事页面。依托闽政通APP全面整合各设区市各部门政务APP功能,实现办事标 准统一,平台业务融合。规范网上办事指引。规范各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现省网
18、上办事大厅、 闽政通APP、“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页面风格、办事指引、操作流程统一。 完善各平台人工智能在线咨询、业务引导功能,实现系统操作“一看就能懂、一 点就能办”。提升网上办事深度。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等方式,最大程度取消办件过 程中纸质材料收取,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比例。优化完善省网上办事 大厅、闽政通APP “网上签章、人脸(语音)识别、纸质扫描上传”等功能,推 动更多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加 强对“全程网办”便捷性和办理方式的宣传,引导办事群众更多通过线上方式申 办政务服务事项。(四)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开展。规范政务服务办理
19、方式。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开展,满足企业和 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各级业务部门在开通线上受理方式的同时,要同步提供 线下窗口办事服务。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 线提交申请材料。已在线收取符合要求的中清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规范 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合理配置政务服务资源。对全省各级政务服务网络配置和运行情况进行摸底, 实现政务服务网络全覆盖,确保全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均可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 服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共享政务数据资源。优化政务服务场所资源配置,建立 线下网办专区,推动窗口人员服务前移,为申请人提供现场网办指引,优化线上
20、线下“双渠道”服务供应。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同源发布、 同步更新,线上线下无差异受理、同标准办理。(五)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落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好差评”工作 机制,推行企业群众线上办事“一事一评”、线下办事“一次一评”;坚持评价 人自愿自主评价原那么,严查“虚假评价”问题;缩短政务服务机构对“差评”的 整改时限。完善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平台功能,拓展接受社会监督的渠道 和实效;加强对自建系统“好差评”数据汇聚,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全覆盖。 制定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考核指标,统一设定全省营商环境指数、 审批服务效率、“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政
21、务服务满意度和市 场准入效能评估等多领域考核中的政务服务指标。委托第三方开展政务服务线上 线下办事体验,根据反应意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建设省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平 台,持续提升“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线上办理便捷度。省级有关单位要牵 头在企业准营、企业简易注销、企业招收员工、高频证照变更、灵活就业、婚育、 身后等领域再推出一批高频集成事项。各设区市根据企业和群众需求,研究推进 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工作,提高改革获得感。在省内局部设区市开展“一业一 证”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和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将市场主体进 入特定行业涉
22、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深化工程建设工程审 批制度改革,建立高效便捷的工程建设工程全流程在线审批机制。(二)推广“免证办”服务。在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确保数据安全的 前提下,通过流程优化、机制创新和技术保障,推进政务服务领域电子证照在全 国范围内互通互认。全面开展电子证照梳理,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 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 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三)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自助办”。组织市、县级涉及公共 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 群众常办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
23、服务事项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依 托工业园区管委会优化提升“企业办事不出园区”服务。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 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社保、医保、不动产、医疗卫生、教育、旅游等领域更多 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分批次入驻“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优化调整“e政务” 自助服务一体机入驻服务事项,扩大“。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布设范围。支持 有条件的设区市开展智慧自助大厅建设。(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按照“应上尽上”原那么, 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推动各级业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一体化 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规范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 大厅。通过建设网
24、上受理系统或配置网上预审功能,提升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网 上可办率。聚焦疫情防控和服务老年人需要,实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缓 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领取等事项网上 办理。进一步完善闽政通APP政务服务功能,推动“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 项入驻闽政通APP。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闽政通APP的应用普及推广力度,推动本 级政府部门广泛开展“掌上办公”“掌上审批”“移动监管”。加强高频电子证 照在闽政通APP汇聚,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场景 与领域,开展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五)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
25、模式。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 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本钱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各 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的原那么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服务模式。 省级业务部门要对标准化目录中适合开展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的事项进行设 置,统一规范告知承诺或容缺受理文书格式,明确可承诺替代或容缺受理的具体 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当的法律责任,并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可告知 承诺或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的办件,有关 .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发
26、现不符合许 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其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 失信惩戒。(六)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炼升级标准化目录 中政务服务事项审查要点标准,为智能审批提供精准有效的审查标准支持。建设 企业服务专区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规范和拓 展二维码、数字名片等场景应用,实现个性化精准服务。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 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出“免申即享”、政务服务地图、“一码办事”、智 能审批等创新应用模式。(七)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各级政务服务场所要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 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推动水、电、气、法律援
27、助、公证、 电信、广电网络、邮政快递等社会公用企事业单位入驻实体大厅,按照省网上办 事大厅公布的服务标准开展便民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减免群众办件收寄费用。 巩固疫情防控经验做法,完善现场办事网上预约功能,错峰提供政务服务,减少 人员聚集。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政务服务场所工作时间,鼓励对企业群众办件 需求量大、办件频率高的事项推行“周末对外轮值服务”,对每日未完成办件开 展延时服务。(八)巩固深化新风正气福建“名片”。巩固深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倾情 服务、马上就办新风正气福建“名片”活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窗口结合当地 特点和工作实际,面向群众、服务基层开展“岗位践新风,人人是名片”大家谈 等
28、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岗位践新风实践活动,在“我为群众办实事”过程中亮 出服务清单、擦亮福建“名片”。五、全面提升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一)加强平台建设统筹。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全国一体化政务 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加强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建工作,除根据国家部委要 求单独建设的政务服务系统外,在全省一体化政务平台外不再批复新的政务服务 系统建设工程。确需单独建设业务系统的,应无条件向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开放数据端口,实现对接融合、数据共享。对各级各行业现有自建系统分批次开 展系统整合工作,强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汇聚和业务集成能力。(二)强化平台公共支撑。制定电子印章
29、标准和使用管理规范,推广电子印 章在政务服务方面的应用。规范电子证照库归集、分类工作,及时清理失效证照, 提升证照调取精准率。制定我省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归档管理方法,推行政务服务 电子文件单套归档和电子档案单套管理,明确规范管理的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 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三)提升数据共享能力。增强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数据传输实时性、 完整性、准确性。建立健全省内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打通各级业务部门涉及 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户籍管理、水电气网联办、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等重点领 域以及人口、法人、地名、教育、婚姻、生育、住房、信用的政务数据接口。全 面归集各级业务部门审批
30、办件数据,推动省、市业务统建系统数据向下级业务部 门回流,加强对各级业务部门政务服务办件数据汇聚情况及统建系统数据回流质 量的考核评估。对已实现数据回流的办件信息,各级业务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重 复填报”、办事人员“二次录入”。六、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 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明确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责任 体系。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负责全省政务服务工作的推进落实、监督检查, 指导、协调和催促各部门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组织推进全省一体 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省审改办每季度协调调度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 化工
31、作,及时研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 委会对本辖区政务服务工作负主要责任,各市、县、区审改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 收集掌握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催促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确保任务尽快 落地见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政务服 务具体工作,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指导和监督。(二)明确责任分工。省审改办负责全省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考 核,对全省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政务服务机构和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业 务指导和监督,统筹政务服务工作考评指标,建立健全全省政务服务工作制度。 省委编办负责指导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明确部门权责界限,推动政府部门依权责 开展政务服务。省数字办负责协调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建立 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政务大数据开发应用。省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 调政务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工作,会同省数字办、公安厅、国家安全厅、 保密局等部门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工作机制,共同开展网络数据安全监管,协 调有关部门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风险信息的获取、分析、研判、预警工作。省 效能办负责对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开展电子监察,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各级效能办催促本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落实。省司法厅 会同省审改办开展清理或修改完善与推进政务服务不相适应的省内地方性法规、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