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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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断注堵工业写信息也或展财政专项费会使用管理办旅 (征求忐见林)为了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全球先进制 造业基地和全球数字变革高地,夯实共同富裕产业基础,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 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5) 41号),以及省委、 省政府关于以新开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开展的假设干意 见关于高质量开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 (浙政发20222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制造业产业 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行动方案(2020-2025年)的通 知(浙政发202022号)、打造数字经济“一号
2、工程”升 级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本方法。一、总那么(一)本方法所称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开展财政专项资 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纳入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清单管理,专项用于促进全省工 业和信息化开展的资金。本轮专项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 实施期满后,根据专项资金总体绩效评价结果,研究确定新 一轮实施计划。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分条例等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处理。(六)工程实施单位应按现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加 强财务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自觉接受财政、经信
3、等 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本方法自2023年1月1日施行。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 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法(浙财企(2018) 63号) 同时废止。(二)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和经信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1 .省财政厅负责明确年度专项资金额度,会同省经信厅 确定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方式、支持标准、分配因素等; 根据省经信厅报送的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绩效目标建议 及有关材料,按程序下达预算、绩效目标并拨付资金;指导 省经信厅开展绩效管理和监管工作。2 .省经信厅负责提出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支持方式、 支持标准、分配因素、绩效目标等,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资金申报、分配;审核专项资金分配对象、申
4、报主体相关材 料、数据、实施方案等;根据年度预算编制要求,及时向省 财政厅提供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绩效目标建议及资金测 算等有关材料;加强对地方工程安排、方案实施、资金使用 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及业务指导。3 .市、县(市)经信部门根据年度申报通知要求,负责对 申报材料、绩效目标等进行审核,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及时做 好资金申报工作;负责直接受理资金申报材料的主管部门承 担资金申报审核、资金使用监督的直接责任。加强工程跟踪 管理和业务指导,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绩效 监控和绩效自评,推进工程顺利实施,促进绩效目标达成。4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经信部门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指导经
5、信部门完善绩效管理措施,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 快预算执行进度;催促经信部门指导工程实施单位按规定使 用专项资金。5 .资金申报、使用单位承当资金真实申报、合规使用和 有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绩效目标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时需同时出具真实性承诺书,并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项 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重大调整,及时向当地经信、财政部 门报告。(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省工业与 信息化开展规划及政策要求,遵循“公开、公正、规范、透 明、绩效”原那么,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四)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确保专项资 金使用规范、安全
6、和高效。省级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福利、 公用经费、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二、支持方向和分配方式(一)支持方向。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制造强省建设战略,奋力打造全球先进 制造业基地和全球数字变革高地。L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开展。聚焦标志性产业链、传统优 势制造业,支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业 节能减碳,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着力提升制造业核心 竞争力,加快“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打造标志性产 业链。6 .支持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升级版。以数字化改革 为引领,支持制造业加快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培育开展数字 经济核心产业,推进工
7、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引导制造业数字 化、高端化、绿色化开展。7 .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落实高质量开展建设共同 富裕示范区工作部署,对山区26县和海岛偏远地区予以倾 斜支持,推动加快开展地区跨越式高质量开展。8 .支持省级医药储藏建设,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 他年度重点工作。(二)分配方式。专项资金可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需要, 采取竞争法、因素法、工程法、考核激励等分配方式。专项 资金的分配方式要与支持的重点内容(领域)目标任务紧密 关联。积极推进竞争法、因素法分配管理要求与工程法管理 流程相结合的“二维分配法”,不断提高专项资金支持精准性 和使用绩效。1 .竞争法分配。针对年度确定的需要通过“
8、以点带面”实 现示范引领作用的重点领域、重要工作,以市、县(市)为 主体,开展竞争性遴选,安排一定资金择优在局部地区开展 专项激励。积极推进竞争法分配管理要求与工程法管理流程 相结合的“区域+工程清单”等二维分配方式,即各地要聚焦 该领域遴选一批真实储藏、带动示范作用强、近期可实现有 效投资的优质工程清单参与竞争。2 .因素法分配。针对年度确定的需要省市县联动、面上 整体统筹推进为主的重点领域,以市、县(市)为分配对象, 综合考量该重点领域本年度工作任务量、绩效目标、工程储 备情况、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按 因素法切块下到达市县。积极推进因素法分配管理要求与项 目法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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