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docx
《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维护学 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 量,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产业转型升 级需要,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制 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学生实习,是指学生按照专业培养 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学校安排或者经学校批准 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职业道 德和技术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 岗位实习。认识实习指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 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岗位实 习指具备一定实践工作
2、能力的学生,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 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第三条学生实习是实现各专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 生综合能力的重要环节,二级学院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德技 并修,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理论与实践 相结合,提升学生技能水平,锤炼学生意志品质,服务学生 全面发展;二级学院应当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科学组织,依 单位、学校及学生依法承担;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及时采取 救治措施,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和心理抚慰。第二十九条 学校将对参与学生实习指导和管理工作中 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评优表彰等方面 予以倾斜。第三十条 学校设立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用于受理 学生实习管理
3、方面政策咨询、建议和反馈有关问题。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 解释。原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号)同时废止。法依规实施,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 创业。第二章实习组织第四条 教务处负责统筹指导、监督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将学生岗位实习情况报教务处 备案并做好周报月报工作。第五条 对集中安排的实习任务,二级学院要选择合法 经营、管理规范、实习条件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 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优先选择与学校有稳定合作关 系的实习单位。在确定实习单位前,二级学院要对实习单位 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考察内容包括:单位资质、诚
4、信状况、 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 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考察确定的实习单 位名单须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第六条 二级学院要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 习,并确保学生实习安全和质量。在实习开始前,二级学院 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方案, 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准、必要的实 习准备和考核要求以及保障措施等。二级学院要与实习单位充分沟通,和实习单位一起分别 选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 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要 加强实习前培训,使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和专
5、门人员熟悉各 实习阶段的任务和要求。每名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最多指导 50名学生。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 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第七条 二级学院负责教师开发校外岗位实习基地的认 定,每名教师每年可申请认定1次。当年开发并安排学生岗 位实习合计达到3人(学生在同一单位岗位实习时间不少于 12周)的,视为成功开发校外岗位实习基地。教师填写校 外岗位实习基地认定书,经二级学院书记、院长签字盖章 后交教务处备案,岗位实习基地协议书及联系人须在招生就 业处登记备案。第八条 二级学院安排学生岗位实习,应当取得学生及 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并填写学
6、 生岗位实习审批表。对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明 确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 单位,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自择实习单位申请表,经学 生本人、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 方可实施。不得强制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 的违规组织实习。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由学校 负责统一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第九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 具体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学生的实习应基 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不得安排学 生从事简单或重复劳动。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 多学期、分段式
7、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第三章实习管理第十条 二级学院要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 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等制度性文件。二级学院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 设和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实施实习全过程 管理。第十一条 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 与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并依法严格履行协议中有关 条款。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 的,学生不得到单位实习。第十二条实习协议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各方基本信息;(二)实习的时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院学生 实习 管理办法 修订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