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x(1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XX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 制定本规定。一、入学与注册第一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XX大学 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 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 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 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条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 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 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 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
2、格。第三条新生可以申请保存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 践,保存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最长期限为2年。第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 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 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 学籍。(一)符合XX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时规定、XX大 学本科生转学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二)确有专长,转入其他专业或院校更能发挥其特长 者;(三)因患病或意外事故,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 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本校或外校其他专业学习 者;(四)确有某种特殊困难,经学校认可,不转专业
3、或不 转学那么无法继续学习者。第三十三条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按以下方法办理:(一)转专业办理程序按照XX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 规定办理;(二)转学办理程序按照XX大学本科学生转学管理办 法办理;(三)转专业学生的毕业、学位审核条件按转入专业的 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对原专业所修课程的认定和转换按XX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相关条款执行。第三十四条学生在办理转专业手续前,必须参加原班 学习并参加原专业期末考试,否那么取消转专业资格;学生在 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经批准转专业、转学并已办 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七、休学和复学第三十五条 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予休学:(一)因病在指定医院诊断
4、,需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 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二)一学期内因病请假天数累计超过三分之一者;(三)因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第三十六条学生休学须填写XX大学生学生休学申请 审批表,交验必要的证明材料,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报学生处批准后,由学生处发给休学证明书。休学一般以一 学年为限。因病休学,病情严重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 年。本科学生休学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学期开始或者中间申请休学者,休学时间从本学期计 算;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申请休学者,休学时间从下学期计 算,但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的课程考核及其他教学活动,确 因患病不能参加者除外。第三十七条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
5、家疗养,路费自理。 休学学生的户籍关系不迁出学校。第三十八条保存入学资格的新生及休学学生,经批准 后须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并在10个工作日内离校(住院治疗 者可在出院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第三十九条 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 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存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至退役后两年。第四十条学生复学按以下规定办理:(一)休学期满,学生应持XX大学学生复学申请审批 表及休学或保存学籍证明书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申 请复学。因病休学的学生还应持县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 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同意,报学生处批 准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二)学生复学后,原那么上编入原专
6、业下一年级学习。 如该专业下一年级未招生,可转入下一年级相近专业学习。(三)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后相关问题按以下方法处理: 入伍退役后随原专业学习或经学校批准后可以转专业,但须 随拟转入专业低一年级学习;入伍前不及格的课程应重修; 毕业审核按入伍前和退役后所学专业的相应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执行。(四)申请复学的学生,学校对其休学期间的表现进行 审查,如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取消其复学资格或给予纪律 处分。(五)学生在保存入学资格、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 校。(六)学生申请复学未获批准不得擅自返校住宿、上课, 违者给予校纪处分。(七)复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初办理。19八、试读与退学第四十一条 学校允许学
7、生在以下情形下申请试读。学生一学年所获学分未到达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所修课 程学分之和的1/2者,必须留级试读。留级试读学生必须 随相同专业学习(无相同专业者,可以跟原年级学习),试 读期为一年。申请留级试读的学生,须填写留级试读申请表, 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由主管校领导批 准后,办理相应手续。第四十二条退学警示学校试行退学警示制度。学生一学年未取得应修课程的 学分接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所修课程学分之和的1/2者, 由学院审核并经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由各学院对其发出书 面“退学警示”,并以有效方式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第四十三条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退学:(一)一学年所获学分未到达
8、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所修课 程学分之和的1/2者且未申请留级试读者;(二)学生试读期满,累计不及格课程总学分占应修学 分比例到达50% (含50%)以上者;(三)学生在试读期间,发生严重违纪现象者;(四)应休学,经学校发动后仍不办理手续者;(五)休学、保存学籍期满逾期10个工作日后仍不办 理复学手续者;(六)要求复学,经复查不符合复学条件者;(七)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的;(A)超过两周未注册又无正当理由者;(九)经医院确诊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十)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十一)本人申请退学者。第四十四条 本科生第四学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 第五学年)因学业
9、到达退学情形,原那么上按退学处理;学生 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也可按结业或延长学习期限处理。第四十五条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办公会议或校 长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达本人,同 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第四十六条退学学生的其他事宜,按以下规定办理:(一)退学和因其他原因处理的离校的学生,按学校规 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原户籍所在地;(二)经确诊患有严重疾病(包括意外伤残)无法在校 学习者,由家长或抚养人(监护人)负责领回;(三)退学学生发给退学证明,其中学习满一年以上者 发肄业证书。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者不发肄业证书和退 学证明;14(四)应予
10、退学的学生,自通知下达之日起10个工作 日内不办理退学手续的,学校注销其在校各种关系,不发肄 业证书;(五)被取消学籍或已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第四十七条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参照XX大学学 生管理相关规定处理。九、毕业与学位第四十八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 养方案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到达毕业要求,准予毕业, 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第四十九条本科生符合毕业条件,并且到达XX大学 学士学位授予方法要求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第五十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满本专业应修学分, 且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到达3.0者,可以申请提前进入毕 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到达要求者,可
11、提前毕业; 对于提前修满学分者,根据本人意愿及自治区关于毕业生就 业政策的有关规定,能提前毕业的,学校尽量提供方便;不 能或不愿提前毕业的,允许免费在全校范围内任选课程修 读,亦可请假外出工作。第五十一条本科生学习满4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专 业5年)不符合毕业条件,本人又不愿继续在校学习的,按 暂缓毕业处理,学习年限内可申请返校参加重修考试,补足 学分者,可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对于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仍不符合毕业条件或暂缓毕业未补足 学分者,学校将不再给予重修考试机会,均做结业处理,由 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第五十二条辅修专业和学位。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确有能力辅修第二专业者,可
12、向 相关学院申请报名参加学习。经考核取得全部辅修课程学 分,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在获得本专业学位的前提下,到达 辅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XX大学监制的辅修专业学 士学位证书。第五十三条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 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教育行政部门注 册,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五十四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发给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将 予以追回注销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五十五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 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 书。学历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本科 学生 学籍 管理 规定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