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平时作业解答.docx
《2023年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平时作业解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平时作业解答.docx(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平时作业解答第一次作业一、判断题1、现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222、凡事对消费者利益具有保护功能的法律规定,都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组成部分。(对)40-4 13、调解是解决消费者争议的必经程序。(错)3024、交易公平一方面规定在消费交易中消费者获得公平、平等对待。(对)435、因生产需要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的农民不是消费者,所以不能享有消费者的各种权利。(错)606、法律没有规定“三包”义务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就不承担售后服务义务。(错)9 17、通过消费者协会达成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错)3 0 24、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
2、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协议、告知、声明、店堂 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减轻、免去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协议、告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具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 无效。付某夫妇作为消费者到洗浴中心洗澡,洗浴中心作为经营者应当承担保障付某夫 妇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由于洗浴中心的防盗措施不完善,没有专人告知消费者,致使 衣物箱被撬,洗浴中心没有尽到保障消费者财产不受侵害的义务。虽然洗浴中心店堂告示 有声明,但是由于该告示违反了消法和协议法的有关规定,减少了自己的责任,限 制了消费者的权利,所以应当归于无效,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洗浴中心应当承担响应的补 偿责任
3、。5、分析:(一)该行为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 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 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与民法的原则相一致。此案在告知消费者应对来电显示业务收 费的过程中,完全背离了 “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一个“短信”的告知, 绝不是互相自愿达成的协议,而是陷消费者于两难的境地。要么无条件接受,要么就不得不 让手机成为“大哥大”。对于消费者亳无“自愿”可言。由于“平等”是建立在非垄断的情 况下的,没有消除绝对的垄断就不也许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建立“平等”的桥梁。联通公 司在定价时,全国“一刀
4、切”,不管哪里都是5元,没有任何商议的余地。有失“公平”。在与联通购买服务的时候,联通没有告知“来电显示”也许会收费,连提醒也没有,却 忽然收起费来。这是不诚实,不讲信用的表现。(-)联通公司也部分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 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 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重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查合格 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作为手机用 户,在接受联通公司的服务时,至少要知悉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5、涉及服务的具体内容和 服务的费用等。假如联通公司没有免费为用户提供来电显示的法定义务,那么在与消费者进 行交易的过程中要讲清楚,使消费者很好地做出抱负的决定。(三)联通公司变相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 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 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手机用户完全有权利选择接受或 者不接受某项服务。而联通恰恰没有尊重消费者的这些多样性的自主选择权。(四)联通公司规避了一个最简朴的事实-手机的固有性能之一就是带有来电显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6、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 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 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手机作为“大哥大”和“B P机”的替代品,其关键之处,不仅在于它的身体小巧、可 移动性,更在于它的可视性。人们之所以要买手机,就是一项固有的性能,正如手机铃声同 样。6.分析:本案原告生产的葡萄酒是一种知名商品,使用其特有的瓶贴装潢。该瓶贴装潢 作为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依法受保护。被告在其后设计并使用了与原告该种商品特有的瓶贴 装潢近似的瓶贴装潢,并转让给第三人予以使用,目的在于借助于消费者的误认,推销自己的
7、 商品,从而排挤别人商品占领市场。这种行为,实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合法竞争法第五 条第(二)项所指的“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导致和别人的知名商品相混 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不合法竞争侵权行为,被告及第三人依法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民权县人民法院将被告及第三人的行为认定为不合法竞争行为是对的的。第四次作业:1 .分析:根据消法第6条的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目前,我国 受理商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协、公司主管部门、 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对
8、于服务,则重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协和人民法院。消费者可 以根据自己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受到的损害直接到上述部门、机构投诉、控告。2 .我国消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欺侮、诽谤,不得搜查消费 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 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严禁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 的人身自由,严禁非法搜杳公民的身体。”超市的这些行为都严重违反了消法的规定, 侵犯了钱某的人身自由,因此,超市应当对该违法行为承担责任,赔礼道
9、歉,恢复名誉。3.分析要点:(1)消费者有权了解欲购买的商品的真实情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 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 性能、规格、等级、重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查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 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a(2)有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其信息要 真实可靠,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 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
10、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A(3)本案中商店的行为构成了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 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 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规定增长补偿其受到的损失,增长 补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的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4 .分析:我国消法第22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 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 者其他方式表白商品或者服务的质晟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晟与 表
11、白的质量状况相符。”许某购买安全门正是由于考虑到厂家在做广告时承诺的两万元保 险金,才决定选购厂家的安全门。厂家在其广告中承诺为购买其安全门的客房投保两万元, 其行为就应与其保证的服务相符。因此厂家应当补偿损失。5 .(1)消费者享有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 有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 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清除影 响,赔礼道歉,并补偿损失。会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消费 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及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 利。第25条规定:
12、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欺侮、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身体 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本案中自选超市对消费者身体擅自 搜查,肆意侮慢,并限制李某自由达半小时之久,侵犯了李某的人格尊严,是严重的 侵权行为。自选商场应公开向李某赔礼道歉,补偿李某精神补偿费。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 0条的规定,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侵犯 消费者人身自由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 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 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可见本案中自选超市还可
13、受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6 . (1)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销售者可以先行进行补偿。但销售者无过 错,不承担最后的补偿责任,如先行补偿,可向生产者追偿。(2)消费者赵的财产损害,重要因生产者A厂的冰箱有缺陷所致,生产者要承担产品责 任。何况依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管生产者有无过错,都合用“严格责任原则”(3)知道保护器的B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不存在缺陷,赵的财产损害与保护器失效无关, 因此不承担责任。(4)消费者赵因安装保护器不妥,也有一定的过错。但依照“严格责任原则”,电冰箱 电源线路有缺陷是损害发生的主线因素,所以不因赵的过错而免去冰箱生产者的补偿责任。 但可以酌情减轻补偿的责任。7. (1)
14、江某等农户可以依法状告县种子站。a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 4条的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木案中江某等 农户在购买种子这一生产资料时作为消费者,其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根据法律有关规定, 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状告县种子站。A (2)县种子站的辩解不符合法律规 定。A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 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规定补偿,销售者补偿后,属于生产者的的,销售者有权向生 产者或者其他销包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 向销售者规定补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规定补偿。属于生产
15、者责任的,销售者补偿后,有权向生 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补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 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服务者规定补偿。本案江某等农户的损失应由县种子站补 偿。若属于某市种子生产公司的责任,由县种子站向其追偿。8、凡是以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应享有合法权利为内容的法律 规范,都可归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389、加倍补偿责任的形式就是支付加倍补偿金,也就是侵害人向受害人支付超过其实际 损失之外的补偿费。(对)20010、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只能是向消费者协会申请。(错)29 611、凡是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都构成
16、倾销(错)二、 填空题I、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2、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3、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4、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 监督)。5、(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行为进行(舆论监督)。6、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7、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新版 消费者权益 护法 平时 作业 解答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