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资料范本-非全日制用工与劳务关系怎么区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管理资料范本-非全日制用工与劳务关系怎么区分.docx(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问:非全日制用工与劳务关系怎么区分? 答:区分非全日制用工与劳务关系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前者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受劳动 法等法律的调整,而后者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它由民法通则等法律来调整。非全口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规定时 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规定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它是劳动用工规章制 度的一种重要形式。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提供劳务服务,而需要方 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那么如何区分非全FI制用工和劳务关系?1)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非全日制用工在用人 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
2、动关系,受劳动合同协议法等规范和调整;而劳务关系不 属丁劳动关系的范畴,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协议法 进行规范和调整。2)劳动关系中(非全日制用工)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 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协议义务相适应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也可以一方是用 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法律法规劝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 么严格。3)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一方劳动
3、者必须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成为用 人单位的企业员工,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双方之间存在领导 人和被领导人的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可以对企业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规章制度、严 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据其合法的规章规章制度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协议,或者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劳务关系当事人一方劳务提供者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不受用人单位的规章规章制度的 约束,双方之间不存在领导人和被领导人的隶属关系,双方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虽 然劳务的需方有督促劳务提供者按约定劳动的权利,但这应属于对劳务质量的本合同支付资 金服务,而不是管理管控行为。4)劳动关
4、系(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一方用人单位组织劳动,享有劳动支配权,因而 有义务承担劳动风险责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企业 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劳务关系当事人一方劳务提供者自行安排劳动,一般不存在附随义务, 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劳动风险责任,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就不能按照工伤 来处理,只能依据民事法律规范来解决。5)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工资支付正式正式生效为持续性的、定期的支 付。法律规定,非全口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 口。工资支付必须 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由劳务关系发生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劳务费由双方 协商确
5、定。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6)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服务对象,可以是一家,也可以是多家用人 单位。这点与劳务关系相同。7)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论是订立口头合同协议,还是书面合同协议, 都属于劳动合同协议;而劳务关系所订立的合同协议为劳务合同协议,是一种民事合同协议。 参考法规:1 .劳动合同协议法第68条、第69条、第71条;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3 .劳动合同协议法实施条例第30条。例:杨某某2006年12月开始,为某网吧从事电脑、网络的维护事务。某网吧电脑、网络出 现故障时,杨某某即进
6、行维护,其余规定时间其自行支配。某网吧每月向杨发放工资800 元。期间,杨某某仍为其他网吧进行维护。2008年5月上旬,杨某某因其他事务向某网吧 请假未获同意,即提出辞职,不再对某网吧的电脑、网络进行维护。因某网吧未支付报酬, 杨某某于2009年5月5日向郑州市某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某网吧支付其2008年2 月至2008年6月的工资7, 500元,并返还扣押的贴纸机、打印机等设备。2009年7月6日, 该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定杨某某与某网吧之间为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裁决某网吧于2009 年7月20 口前支付原告2008年5月份的工资1, 000元,并驳回杨某某的其他请求。杨某某 不服遂诉至
7、法院。一审法院认为,某网吧系个体经营,具有用工主体资格,杨某某为某网吧进行电脑、网 络维护事务,某网吧按月向杨支付报酬,虽具有所谓支付工资的形式,但杨某某在某网吧电 脑出现故障时随叫随到、不受某网吧的经营规定时间约束,不符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的 用工形式,故劳动仲裁部门机构认定杨某某与某网吧之间为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不当,双方之 间成立事实上的劳务合同协议关系。故即使某网吧电脑、网络不存在故障,某网吧也应当按 月支付原告报酬。某网吧辩解与杨某某之间非劳动关系的意见,该院予以采信。宣判后,杨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称,一审判决其与某网吧形成劳务关系错误,其 受某网吧的管理管控支配,并且其提供的劳动
8、是某网吧经营的部分,按月从某网吧处领取 固定劳动报酬,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双方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等等。某网吧答辩称,杨某某只是在某网吧出现非正常性技术故障时,采用相关公司正式正式 生效方法通知正式止式生效提供有偿性服务,系兼职,故杨某某与某网吧之间系劳务纠纷。二审法院查明事实,维持原判。解:本案的法律要点是:双方是否存在从属关系以及报酬的支付正式正式生效等,是区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 系与劳务关系的重要方面。从本案中可以看出:关于双方劳动关系性质的问题,杨某某主张与某网吧形成了事实上 的劳动关系(非全日制)。但是根据杨某某在某网吧的工作形式及某网吧支付工资的形式, 符合事实上的劳务合同
9、协议关系的性质。杨某某称在某网吧中相关相关项目全面工作,按固 定规定时间天天上下班,对此没有提供证据,故杨某某主张双方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非全 日制)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操作提示:1)企业要注意非全口制用工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对非全口制用工的劳动者要严格按照 劳动合同协议法等法律的规定来规范和管理管控。对劳务关系,要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务 合同协议或协议,来行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企业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管控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FI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协议, 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协议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协议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3)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R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即劳务派遣工,只能 是劳务派遣单位的全日制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单位与这样的劳务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协议 时,双方只能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协议。但是,劳务派遣工可以由劳务派遣单位将其派至两 个或两个以上用工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劳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