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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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对我院学生收费工作的管理,保障学院和广大学 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关于高等学 校收缴学杂费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条规 定:“高等学校学生应按国家规定交纳学费”。依法依规及时足额交 纳学费是高等学校学生应尽的义务。高等学校学生应积极主动地缴费。第三条学院依法依规组织收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经济困 难的学生提供帮助。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学生。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院财务处是学院管理收费工作的职能部门,代表学院 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拟定收费工程和收费标准,按规定
2、程序报上 级物价部门审批后执行。未经批准,学院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自立项 目,自行收费。第六条各系部是组织本系部学生按规定缴费的责任单位,系部 主任是本系部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协助 主任做好收费工作,教职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学费收费工作。第七条学院教学、学生管理等相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学院财 务处和各系部做好收费工作。第八条学院收费使用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票据。收取的费 用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第三章收费程序和方法第九条学院收费一般采用委托银行批量集中划缴的方法,同时 也可以直接收取现金作为补助措施。第十条新生收费工作(一)建立个人缴费账号。学院招生部门
3、根据招生工作进度,在尽 可能短的时间内,将录取新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学号、专业等 有关信息资料交财务处(同时交宿舍管理等相关部门),财务处与银 行合作为新生建立个人缴费账号,并在发放入学通知书前至少二 个工作日,将新生缴费账号、学生缴费须知等相关资料交招生部门, 由招生部门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发给学生;学生按要求将应缴费用 在当地银行网点存入个人缴费账号(特殊情况也可带现金入学报到)。(二)建立新生数据库。财务处根据新生信息、住宿安排方案及 有关规定建立新生收费数据库,确定每位新生的缴费数额。(.三)委托银行集中划缴。财务处将新生收费数据库交银行, 并委托银行集中划缴。(四)财务处
4、根据银行反应的划缴信息,于新生入校前一天,将缴费学生名单交学院有关部门和各系部,有关部门和各系部根据缴费 名单办理新生报到手续。第十一条在校生收费工作(一)财务处于学年结束前至少十个工作日,将在校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学生缴费账号通知各系部,由各系部通知学生并组织学 生核对本人缴费账号。各系部在学年结束前将核对后的学生缴费账号 交财务处。(二)在校生应在新学年开始前至少十天,将应缴费用存入个人 缴费账号。(.三)财务处将在校生收费数据库交银行并委托银行集中划缴, 然后根据银行反应的信息,于新学年开学前将缴费名单交有关部门和 各系部,有关部门和各系部根据缴费名单办理报道注册手续。第十二条在收费工
5、作基本完成后,财务处将收费收据分发各系 部,由各系局部发给学生本人。第四章缴费标准的调整第十三条因批准调整专业而需改变学费标准的,由教学管理部 门负责书而通知财务处,学生持相关系部及教学管理部门签批的申请 书到财务处补缴(退还)差额学费,教学管理部门审验财务处提供的 证明后,方可办理调整专业手续。第十四条因经批准调整宿舍而调整住宿费标准的,由各系部持 学工处签批的调整清单到财务处集中办理补缴(退还)住宿费差价手 续,宿舍管理部门审核财务处提供的证明后,办理调整宿舍手续。学 期中间一般不调整宿舍,寒假调整宿舍的,按调整后的住宿费标准补 缴(退还)半年住宿费差价。第五章退学、复学、转学的收费规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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