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盐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盐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盐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方法来源:盐田区发布时间:2016-12-12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规范盐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 发布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预警信息,最大限度避 免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危害和不良 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 事件应对条例、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方法、 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假设干规定和盐田区突发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预警信息,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 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
2、灾难和公共卫生事 件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 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开展、相关措 施、咨询 等。(七)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 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三条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保障,其 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盐田区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各责任单位如违反本制度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未按有关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的,或者 未采
3、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二)未经授权即向社会发布、传播预警信息的;(三)编造虚假预警信息向社区发布与传播的,或明知是虚假预 警信息而传播的;(四)擅自更改或者不配合发布预警信息的;(五)玩忽职守,导致预警信息发布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 果的;(六)违反预警信息发布管理的其他行为。第七章附那么第二十五条 区有关部门、各街道、中英街管理局可根据本方法, 相应制定预警信息发布实施细那么。第二十六条本方法由区应急办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第三条 为及时提醒有关机构、单位、人员防灾、减灾、避灾和应对突发事件,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
4、息适用本 方法。第四条 预警信息发布工作遵循面向公众、分级预警、平台共享, 统一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那么。第五条预警信息实行分级发布制度。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 程度、开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的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负责发布四级预 警信息。特殊紧急情况下,区政府认为有必要发布的预警信息,可不 受预警级别限制,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章预警信息发布的管理第六条区应急办负责本区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 和统筹管理。第七条 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包括区政 府
5、、各街道、中英街管理局,以及通信和网络、供电、动物疫情、旅 游、生产安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食品、交通、森防、植物疫 情、三防、民防、地质灾害、建筑工程、燃气、供排水、卫生、环境、 消防、民政等20个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承当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 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做好相应类别的突发 事件监测预警、信息审核、评估检查。第八条预警信息通过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设在 市气象局院一发布。该发布中心不改变现有预警信息发布责任权限, 不替代相关单位发布渠道。各责任单位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 站、移动互联网(微信、微博、客户端)、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 热线 、户外L
6、ED显示屏、交通诱导屏、车载电视等通信手段和 传播媒介,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区应急办负责建设盐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与市突发 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进行对接,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预警信息发 布各责任单位应接入盐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实时接收各 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责任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预警信息发布的联络、审核等工作, 并及时将单位分管负责人、经办人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 系 、 等)报区应急办备案;遇有人员变动,及时更新信息。第九条各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完善流 程,制定本单位预警信息发布内部审批流程,并与区应急办建立畅通、安全的预警信息发布审批、
7、备案通道,做好与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衔 接,定期开展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评估。第十条 各责任单位应加强预警信息的宣传培训工作,引导公众 主动、自觉获取预警信息,教育公众有效利用预警信息。公众应当通过各种途径主动获取、有效利用预警信息,采取积极 措施切实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并配合政府及其有关单位做好应对工 作。第十一条 预警信息发布审签,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需要向社会公众发布到达级别的预警信息,由各责任单位 履行审批程序,通过盐田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按照规定统一 对外发布。仅需要在行业内部发布不达级别的警示性信息,由区各有 关部门、单位在本系统、本单位自行发布。(二)可能对全区产生严重影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盐田 突发事件 预警 信息 发布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