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docx
《学院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docx(1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学院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采购管理水平,加强学校 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根据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的校内各 项目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学校采购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为:保证学校采 购活动依法依规、采购工作专业高效、资金利用充分合理, 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学校采购管理水平。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四条学校采购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 工负责、管采分离”的管理体制。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组
2、(以下简称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学校各类采购工作的领导 和决策。领导组下设招标采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 办”)和招标采购监察小组(以下简称“监察小组” )O招 标办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设在校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 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小组设在监察审计室, 由监察审计室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资产管理处(招标力、) 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执行 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第十八条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查和符合性 审查。资格性审查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 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
3、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 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 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 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投标样品。样品提交及评审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项目需要提交投标样品的,应事先提出,并在采购文
4、件中详细列明投标样品的名称、品种、数量、颜色、材质、 规格、型号等要求。2、样品不得具有影响公平竞争的唯一性、排他性指标。3、投标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准备投标样品.并 在样品上标记以下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文件要求不 记名提交投标样品的,从采购文件规定):(1)(填写项目 名称)投标人样品;(2)名称、品种、数量、颜色、材质、 规格、型号等详细信息。4、投标时,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提交样品并送达指定地 点,项目负责人负责核对.出现下述情况,项目负责人不得接 受投标样品:(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样品;(2) 样品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评委会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样品进行评
5、审。评 审不通过的,评委应在评审表上说明原因及理由;评审通过 的,由项目负责人粘贴在投标样品上。6、样品退还及封样:(1)未中标人的投标样品,应在中 标结果公示发出3日内由投标人自行取回;(2)中标人的 投标样品由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结束后,当场封样.封样时评 标委员会成员在样品上签字确认并在样品上做标识处理,作 为履约验收的标准。(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 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 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 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
6、员会根据全体 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第十九条 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 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二十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废标:(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市场价;(三)投标人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且不能合理证明;(四)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 支付的;(五)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二十一条招标办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 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 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第二十二条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相关 网站上公告。投
7、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 公告发布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学校监察 室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学校监察室应当在收到投标供 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第二十三条 经招标办采购的项目在二年内发生同类新 项目,经招标办和监察小组同意可续标,原则上只能续标二 次。续标时,货物品牌、型号、价位、售后服务和验收条款 等不得变更,并签署“续标合同”。第五章采购合同第二十四条 采购金额在10000元以上(不含10000元), 原则上应签订采购合同。第二十五条 项目主管(使用)单位负责合同(含分立 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审核和签署(合同主要条款不得与招标 文件相违背)
8、。第二十六条为保证招标项目资金的投入效益和项目建 设的质量,项目建设(使用)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应负 责对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管理,督促和协 调中标方履行合同,如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更(或增加), 按经济签证管理规定执行。第六章验收、支付与资料管理第二十七条在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按时、按质、按量 执行完毕后,项目建设(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中 规定,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执行学院固定资产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项目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按省财政部门、 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办理采购资金支付手续,工程 类项目还需提供决算审计报告,由财务处审核后按合同约定 支付。第二十九
9、条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对采购形成的资产及时 登记入账,纳入资产管理。第三十条加强采购工作的档案管理,有关招投标文件、 合同等应当妥善保存。招标办负责对政府采购和学校集中采 购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应按学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分年度 移交学校档案室存档。单位自行采购项目的相关采购资料由 使用单位自行保管。第七章纪律与监督第三十一条参与学校采购活动的各单位和工作人员应 严格遵守采购工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范采购行为,严 格遵守下述采购工作纪律:(一)严禁明招暗定,违规操作;(二)严禁未经批准擅自采购;(三)严禁将应当以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 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
10、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 预和影响学校的各类招标活动;(五)严禁以任何方式向投标方或他人泄露应当保密的、 影响公正、公平竞争的信息和资料;(六)严禁与供应商串通,签订虚假合同、套取资金等。(七)对违反上述工作纪律和规定者,学校将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 领导的责任。第三十二条参与采购活动的学校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 职责分工,加强对业务范围内采购活动的监督。第三十三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学校采购活动及其工作 人员实施监察,对采购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第三十四条学校采购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采购活动中,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11、,必须回避。供 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可以申请其回避。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五条学校各单位自行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 执行学校关于自行采购的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处(招标办)负责解释。负责学校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第五条采购工作领导组由学校法定代表人任组长,分管 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资产管理处、监察审计室、 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主要职责是:(一)对学校采购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二)审议或决定采购工作中的相关重要事项。第六条招标采购工作办公室是学校采购工作领导组的 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学校各类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其主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院 采购 管理 内部 控制 制度 试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