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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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柳江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讨论稿)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 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 院决策部署,根据广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柳州 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 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 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按照“谁拥有 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压实属地责任,
2、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 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力争用3 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 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五)强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管理规定,明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行 业管理职责以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监督 管理等要求。加强行业监管、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打击挂靠、分 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出具虚假报告、恶意扰乱市场的行为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大力培育优质房屋安全鉴定企业。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柳
3、江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区应急局、区住 房城乡建设局、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 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 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广电旅游 局、区商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卫生健康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20个部门及8个镇为成员单 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抽调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和专业技术单位人员组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专班。(二)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区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建立 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推动,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
4、部门各 镇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区人民政府作为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 制定行动方案,筹措工作经费,加强检查督促,全面部署推进专 项整治工作。镇人民政府是专项整治的直接责任主体,要组织开 展排查整治,宣传动员产权人或使用人积极配合,督促抓紧完成 风险隐患整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强化风险管控。村委(社区) 是专项整治的一线工作者,要密切配合镇人民政府开展排查整治 工作,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各级责任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 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顶层设计, 完善长效机制,推动信息互通共享,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三)加强统
5、筹调度。“百日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定期召开 工作例会,通报情况、研究问题、部署工作;要广泛动员检测、 鉴定、建筑设计、乡村建筑工匠等方面的技术力量参与排查整治 工作,解决基层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困难;区财政局要加强经费 保障,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 保障,解决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和相关人员差旅费、房 屋安全鉴定等方面资金需求;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 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四)强化督促指导。要建立联合督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 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实地督导,掌握第 一手情况。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推诿扯皮、排 查不实
6、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 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 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 导小组,要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同级党委、政府督查督办范围。(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户外电子 液晶显示屏、街道宣传栏等传统媒体、传统方式和网站、公众号、 一封信等新媒体、新方式,持续加强专项整治的宣传和舆论引导, 提高群众知晓率和配合度;要密切关注舆情,加强引导,利用事 故教训等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广泛宣传专项整 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附件:柳江区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
7、组成员 名单及工作职责柳江区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 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我区城乡自建房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长效管理,严防发生自建房倒塌重大事故, 经研究决定,成立柳江区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姚远 区民政局局长组长:彭志春 副组长:于澄 韦斌忠 吉富美成员:覃天昊 韦春江 周立永 韦诚 周梁 梁涛 韦献高 玉会良 李春于区人民政府区长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
8、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区委编办主任区教育局局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张秋明 区司法局局长李连梅 区财政局局长杨立东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韦永军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梁海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蒋宏 区商务局局长韦雪娟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韦守宜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覃南翔 区应急局局长谢怀忠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廖庆甫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韦周学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黄浦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刘永钊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区人防办任付周勇 成团镇镇长曾晨 士博镇镇长韦惠苗里高镇镇长曾澧进德镇镇长黄义百朋镇镇长周毅三都镇镇长韦荣拉堡
9、镇镇长韦贵江 穿山镇镇长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 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 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统筹推进全区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行动及长效管理,研究制定全区专项整治方案,审定专项整治工 作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组织开展城乡自建房全面排查、分类整 治,制定长效管理措施;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 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永军同志兼任。办公室 抽调人员组成柳江区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其中常 驻办公室专班成员从柳江区住建系统抽调;2022年6月在8个
10、 镇驻点督导自建房全面摸底工作的专班人员,分别从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抽调。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 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推广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管理信息平 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链条监管机制;承担领导小组办公 室日常工作。区应急局: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 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做好与柳州市 安委办的对接工作。区委统战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区委编办:督促指导各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履职 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各镇人民政
11、府涉及城镇自建房安全管理职责 规定。区教育局: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 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 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 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 可证复核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区司法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强化法治保障。区财政局: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 调查。牵头指导各镇做好自建房改扩建加层和改变用途等规划许
12、 可、规划条件核实和确权登记管理制度。负责会同区行政审批局 核实自建房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区商务局: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影院的 自建房安全管理。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 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 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暂停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待整治完 成后方可恢复经营。区行政审批局:探索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 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区城管执法局:共同参与城乡自建房全面摸底工作,负责牵 头开展
13、因房屋违章加建造成房屋隐患等自建房违法建设整治工 作。区消防救援大队:结合专项整治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依 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初步排查并做 好相关整治工作。三、其他事项(一)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组长主持或 委托副组长主持。会议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或 会议记录,成员单位抓好工作落实。(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 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 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工作例会、通报、 联合督导等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
14、 有效推进工作,确保会议议定事项得到贯彻落实。(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各成员单 位自行调整,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公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 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代章。专项整治工作完 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有关职能转入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二)基本原则1 .全域覆盖、有序推进。对全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建房 进行排查整治,不分城市农村,不漏一楼一户,不留死角盲区; 按照排查、整治两个阶段有序推进。2 .分类施策、突出重点。重点对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等人 员密集区域和三层以上、人员密集、改扩建等三类经营性自建房 开展排查整治,针对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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