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下半年四川宜宾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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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下半年四川宜宾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下半年下半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中得知,2023下半年四川宜宾市公务员报名时间:10月26日-11月1日,考试时间:11月27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试公告,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2、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定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
3、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
4、26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职的(含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全市共计划录用420名,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
6、栏进行网络报名、上传照片,网址(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职位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附件)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其中,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到一级学科及以上的,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7、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报考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到二级学科的,专业条件以本次公招职位情况表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请报考者务必审慎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报考者对各类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职位表公布的联系电话。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
8、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3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录机关应留存考生报名信
9、息表,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于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须拨打联系电话(0831-8247733)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
10、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不予减免考务费用。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
11、级伤残军人证明。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艰苦边远地区职位放宽到3:1,各职位具体开考比例见职位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22日至25日登录四川
1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
13、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我市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2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符合
14、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11月29日前(工作日)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翠屏区都长街82号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二号楼208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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