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实施细则【12月12日18日报名】.docx
《2023年春季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实施细则【12月12日18日报名】.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春季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实施细则【12月12日18日报名】.docx(1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春季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实施细则【12月12日-18日报名】 2023年春季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实施细则已公布,为了方便家长的查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本细则共分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 公办中小学(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转学插班 第二部分 民办中小学转学插班 第三部分 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第四部分 附则 1.第一部分 公办中小学(含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转学插班 一、招生区域范围 香洲区南屏镇、拱北街道、吉大街道、狮
2、山街道、翠香街道、香湾街道、梅华街道、前山街道、湾仔街道、凤山街道等区域范围。 本部分中所述“香洲辖区”“香洲区”“我区”“区”所指范围均指在以上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学生,可申请转学插班,由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下同)。 1、具有香洲区户籍,目前在香洲区外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2、具有香洲区户籍,目前在香洲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3、香洲区内公办学校间转学申请,自2023年1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受理。但已在香洲区公办学校就读,由城区学位高度紧张学校申请到有接收能力的城郊学校,可视情况办理(此类情况须携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提出
3、书面申请)。 4、没有香洲区户籍但已享有政府购买学位资格的在校学生。此类学生仅可申请在政府购买学位的且有接收能力的民办学校间转学插班,须通过“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http:/14.29.71.14:8089,以下简称“招生系统”)报名,并由区教育局审核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2日上午9:00至12月18日下午6:00。 (二)报名方式 通过电脑登录“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http:/14.29.71.14:8089,以下简称“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通过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香洲教育”(zhxzjyj),点击“教育服务”,进入“中小学招生”菜单,选
4、择“公办中小学(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进行报名; 无法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完成报名的家长,可以选择在12月16日-17日期间到拟就读学校现场,由相关人员协助完成网上报名。 须用报名学生身份证号码注册,并根据要求逐项填写基本信息,完成报名流程。报名后,可自行打印2023年春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 符合申报条件的转学插班生,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持相关有效证件到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核定后可办理转学插班补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四、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2023年12月12日-18日)。 (二)协助特殊房产类学生上传材料(2023
5、年12月16日-17日)。无法自行完成上传特殊房产情况材料的家庭(见附件2),须在12月16日-17日到拟报读学校,由相关人员协助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核信息(2023年12月19日-21日)。区教育局分类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核实报名登记信息(以12月18日前报名登记的信息为准)。 (四)公示符合转学插班资格学生名单(2023年12月22日-28日)。 (五)安排拟录取学校(2023年12月29-30日)。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插班资格学生学位。家长查询到有拟录取学校结果的,可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六)现场资料核对,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20
6、23年1月8日)。由家长携小孩,带齐相关入学材料(附件3)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另特殊房产类家庭还需带齐相关材料原件(附件2)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五、学位安排说明 学位安排顺序按第二条“申报条件”所述的1-4项顺序依次安排。 (一)部分学校学位已满年级或新学校未设的年级,如家长不接受学位调配安排的,将不受理其转学申请。 (二)目前有接收能力的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如因年级学位无法全部安排申请学生时,区教育局将视学位情况,按照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户一致优先和入户时间先后等规则安排,无法在本学区学
7、校安排的学生,将统筹安排到其他有接收能力的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学位)。 (三)目前在香洲区内具有政府购买学位资质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香洲区户籍生,可申请留在本校享受政府购买学位资格。 (四)已享有政府购买学位资格的在校学生因故需要转学到区内其他具有政府购买学位资质的民办学校入读的,区教育局视家长申请的民办学校学位接收能力,统筹安排学位。申请转学到区内不具备政府购买学位资质的民办学校或区外民办学校入读的,视为主动放弃政府购买学位入学资格。 六、入学材料 1、入学基本材料(全体拟录取学生均需提交,详见附件3,现场资料核对时提交)。 2、需提交特殊房产情况材料的家庭(附件2)。 3、未在“学籍
8、系统”建立学籍的,还须提交加盖原就读学校及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在读证明(非中文证明还需附中文译文公证书),现场资料核对时提交。 2.第二部分 民办中小学转学插班 一、招生区域范围 香洲区南屏镇、拱北街道、吉大街道、狮山街道、翠香街道、香湾街道、梅华街道、前山街道、湾仔街道、凤山街道等区域范围。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新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一体化区域(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洪湾保税十字门北片区)也纳入香洲区民办中小学招生范围。 本部分中所述“香洲区”“我区”“区”“本区”所指范围均指在以上范围内。 二、入学资格 报读香洲区民办学校的春季转学插班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12月12日18日报名 2023年春季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实施细则【12月12日18日报名】 2023 春季 广东 珠海市 香洲区 中小学 转学 插班 工作 实施细则 12 18 日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