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镇江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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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江苏镇江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23年江苏镇江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一、领证要求: 1.证书发放时间:2023年9月17日起,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正常休息) 2.证书发放地点: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3号楼,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一楼102室。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
2、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领取。 4.考生尽量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领取。 5.证书一律免费发放,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6.考生如需证书寄送服务,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填写邮寄信息。 7.咨询电话:0511-84432609 二、注意事项: 1.证书寄送服务只限江苏省范围内。(省外EMS服务标准不一,部分地区不能寄达。) 2.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考生可根据邮政特快寄递服务的相关条例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协商处理,中心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第七十一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原文标题:关于领取2023年高级经济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通知 文章来源: 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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