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沈阳考区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因疫情防控不能参考考生办理退费延期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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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辽宁沈阳考区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因疫情防控不能参考考生办理退费延期通知 2023年辽宁沈阳考区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因疫情防控不能参考考生办理退费延期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不能参考考生办理退费延期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按照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部分考生因属地疫情防控不能参加考试后续工作安排,沈阳考区考试当天确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办理退费和有效合格成绩延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考试 二级建造师、注册计量师、高级经济师、社会工、翻译资格考
2、试。 二、受理条件 报考时选择沈阳考区的考生,且在考试当天确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三、受理时间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四、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请相关考生将考试退费等业务申请表及相关要件、证明材料上传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ksy_zhksb。 五、所需要件 1.考生退费等相关业务申请表(下载后手写工整填写,拍照上传); 2.本人准考证照片; 3.本人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 4.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5.实施管控措施相关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通知等管控证明照片; 6.其他能证明受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照片。 六、有关说明 1.仅受理报名时选择考区为“沈阳市”的考生。 2.请考生务必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后续个人办理退费申请和有效合格成绩延期申请的依据。 3.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所需要件发送至我院邮箱,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将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放弃,不再进行补充办理。 4.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由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退款,并向人社部考试中心申请有效成绩延期等相关事宜。 5.退款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缴费银行卡原路退回。 七、咨询电话 024-22866188。 附件:考生退费等相关业务申请表.docx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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