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5人】.docx
《2023年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5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5人】.docx(1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5人】 2023年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8:00。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23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
2、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
3、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
4、(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
5、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3)和重
6、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附件5)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
7、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的人员,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对在2023年及2023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3年及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8、,可按“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如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9、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
10、(网址: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8:00。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初审报考资格。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
11、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并打印本人的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复审使用。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8月6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7272805、023-47522709)。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
12、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3年8月7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每科50元/人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费。 6.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费的,于2023年8月17日9:00起至8月20日9: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65人 2023年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5人】 2023 重庆市 江津 教育事业 单位 季度 公开 招聘 工作人员 公告 65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