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流动人口制度_流动人口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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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流动人口制度_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流淌人口制度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便利,猜你可能喜爱“流淌人口管理制度”。 流淌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发放制度 一、离开户籍所在地拟在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成年流淌人口(18周岁至49周岁之内),到村(居)委会领取办理流淌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持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已婚者须持结婚证)、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两张免冠照片(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安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状况证明;安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状况证明),到所在乡(镇)场、社区,级计生部门申领婚育证明。 二、乡(镇)场、社区,级计生部门
2、自接到申请办理流淌人口婚育证明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发放,不得无故拖延。 三、对于申请人未按规定供应有关证明资料的;已婚流淌人口未按规定接受安排生育服务站环情、孕情检查的;已婚流淌人口未按规定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政策外生育而拒绝执行对其处理确定的;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状况的,暂不予办理和开具流淌人口安排生育证明,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的理由和处理方法。 四、流淌人口婚育证明有效期为3年,届满需重新办理新证。 办理流淌人口婚育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禁止借办证之机搭车收费及乱收费、乱罚款。 五、办理流淌人口婚育证明时,依照当事人的真实状况,仔细填写所列项目,基本内容不得漏项、错填。内容包括姓名、性别、
3、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安排生育奖罚状况等。 六、乡(镇)场、级计生部门做好办证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并将办理发放结果通报给村级,由村级负责汇总上报流出人口办证状况。 流淌人口安排生育报表数据采集和上报 制度 一、县(市)、乡(镇)场、社区、村(居)级运用统一样式的流淌人口信息采集卡、流淌人口安排生育状况汇总表。 县(市)级运用流淌人口安排生育状况汇总表。县(市)级所汇总数据,来源于所辖的乡(镇)场、社区和有关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以半年、全年汇总表汇总为主。 乡(镇)场、社区,级运用流淌人口安排生育状况汇总表。乡(镇)级所汇总数据,来源于所辖的村(居)和有关单位
4、上报的基础信息,以半年、全年汇总表汇总为主。 村(居)级运用流淌人口信息采集卡、流淌人口安排生育状况汇总表。流淌人口信息采集卡的信息登记和建卡要求以流淌人口安排生育帐卡管理方法的有关统计口径执行。乡(镇)级流淌人口安排生育状况汇总表实行一月一报告制度。 二、村(居)级宣扬员坚持一月一入户,要求对辖区流淌人口育龄妇女状况明、底数清,刚好收集信息,刚好建立 3 信息卡和变更信息,每月月底前通过汇总表上报乡(镇)场农林牧区计生办。 三、县(市)、乡(镇)场安排生育部门必需做好所辖单位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实行复查、抽查、互查等手段,确认上报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合理性、一样性、刚好性。杜绝自行修改或篡
5、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和拒报、瞒报、迟报现象的出现,刚好精确地填报统计资料。对填写不规范、项目不全、数据错误的统计资料一律拒收。 四、上报流淌人口安排生育状况报表需经本单位统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流淌人口安排生育登记制度 一、村(居)级运用流淌人口信息采集卡,对辖区流淌人口安排生育状况进行登记。要求村(居)级宣扬员每月对辖区内流淌人口入户收集信息,刚好建卡,刚好变更信息。对每月新增人员状况月底前通过汇总表上报乡(镇)场农林牧场计生办。 二、流淌人口信息采集卡运用范围适用于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人员。“现居住地
6、不是户籍所在地”一般以跨县(市)以上行政区域的流淌为起点,对于同一县(市)或者同一乡(镇)场之内流淌不在统计范围。 三、流淌人口流入本地居住1个月(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旅游等除外)就为其建立流淌人口信息采集卡。 四、登记流淌人口个人安排生育信息。采集对象涵盖全部流淌人口人群,以已婚育龄妇女为管理重点。 五、对以家庭关系存在的人员,以家庭为单位登记;对单身人员,以个人为单位登记。 六、在登记家庭子女数时,以流入本地时家庭子女数为准。如有变动状况,刚好变更信息。 七、在现居住地居住1年以上,有稳定的职业和固定房产的,且具有常住趋势的人员可按常住人口在育龄妇女信息卡上为其建卡。 八、流淌人
7、口在本年度内(安排生育统计期限为上年10月1日0时至本年9月30日24时)诞生当月发觉当月必需在流淌人口信息采集卡上登记;在现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淌人口当年诞生状况,要从流淌人口信息采卡过录到村级月诞生信息变更报告单上填写诞生信息,上报乡(镇)场计生办,由乡(镇)场计生办汇总,并在全年安排生育统计报表上统计诞生;在全年安排生育统计时点(当年9月30日24时)上仍在本地居住的,不论流入现居住地时间长短都必需上村级月诞生信息变更报告单,上报乡(镇)场,计生办,由乡(镇)场计生办汇总,并在全年安排生育统计报表上统计诞生。 流淌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制度 一、成人流淌人口(18周岁至49周岁之内)到达现
8、居住地30日之内,向居住地村(居、社区)委会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级安排生育部门交验流淌人口婚育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由村(居、社区)级负责流入人口的信息登记工作;乡(镇)级安排生育部门负责登记流淌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状况。 二、现居住地安排生育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共同做好流淌人口安排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验所辖行政区域内流淌人口的流淌人口婚育证明,根据流淌人口安排生育工作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为流淌人口供应服务。 三、村(居)级安排生育宣扬员必需每月对辖区流入人口进行入户登记;乡(镇)级安排生育部门要求每季度对所辖村(居、社区)流淌人口安排生育状况进行清理清查,负责查验婚育证明。 四、验证
9、机关查验流淌人口的流淌人口婚育证明,应当将查验结果在“查验记录栏”予以记录并盖章,对其中 7 的已婚育龄人员进行登记。查验后应当将流淌人口婚育证明及其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 五、持证人婚育状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六、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应当对持证人的婚育变更状况在其婚育证明中照实记载,并刚好将状况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换领新证。 七、现居住地安排生育部门对不按规定办理流淌人口婚育证明的流淌人口,应当责令限期补办并交验流淌人口婚育证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
10、者拒不交验流淌人口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安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流淌人口安排生育工作管理方法有关规定处理。 8 流淌人口安排生育信息交换 平台工作制度 一、流淌人口安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严格执行村收集信息、乡录入上报、县监管指导、市监控检查的工作程序。 二、村(居、社区)级每月对新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安排生育基本状况进行登记建卡,并将全部新增已婚育龄妇女的原始信息采集卡上报乡(镇)场计生办。乡(镇)级每个月21日到下个月20日前依据原始信息采集卡信息上报录入、反馈本辖区流入人口、流出人口上个月安排生育信息。 三、现居住地刚好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诞生、怀孕、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孕检、生殖健康检
11、查、社会抚养费征收、流淌人口婚育证明的持证和其它状况,通过信息交换平台通报其户籍所在地。 四、流出人员户籍所在地乡(镇)级安排生育部门接收现居住地查询信息后,必需根据查询信息提示内容对流出人员的安排生育状况进行入户核查,刚好将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所核实信息反馈给现居住地。反馈内容包括查无此人(地址有误、姓名有误、身份证号码有误、其它见备注等)、诞生日期、户口性质、丈夫姓名、丈夫现居住地代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日期、本次妊娠政策属性、家庭子女数(包括儿子数、女儿数,最小子女诞生日期)、外出日期、流淌人口婚育证明号码、备注等。 五、现居住地收到户籍地反馈的信息,凡是反馈的内容标明“查无此人”状况的
12、,依据村(居、社区)级流淌人口信息采集卡,再次入户调查核实,并补充、完善查询信息内容后重新录入上报。 六、流出人员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级安排生育部门接受现居住地查询信息后,的确查找不到此人的,也须进行信息反馈。对此种状况要统一标明“查无此人”字样,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缘由,同一个信息连续三次收到同一 9 个现居住地发送的个案查询信息,却查找不到该流出人员的,视为该乡(镇、社区)对流出人员的漏管。 七、每个季度为一个流淌人口安排生育信息交换通报工作周期,每月20日为当月提交查询和反馈信息截止日。 八 运用国家统一制定的数据代码标准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 九 交换的信息必需
13、真实、精确、不得虚拟内容,运用规范语言,文明礼貌。 十 坚持信息交换平台数据平安制度,防止网络病毒感染,防止数据窃密。 十一 户籍所在地对查询和通报信息进行查找的依据是,流淌人口数据库育龄妇女信息卡公安户籍管理档案。 十二 户籍所在地对于现居住地提出的查询信息,的确查找不到的,也要进行信息反馈。对此种状况要统一标明“查无此人”字样,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理由,同一个信息连续三次收到同一个现居住地发送的个案查询信息,却查找不到该流出人员的,视为该乡(镇)街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漏管。 十三 每个信息交换周期,作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计生站,向现居住地反馈、告知流淌人口基础信息和变动信息的比率,必需是查询
14、信息总数的100%。 10 安排生育相关兼职委员单位通报制度 1、公安部门在登记暂住人口、办理暂住证的同时,做到核查流淌人口婚育证明,对未持证或有违反安排生育法规的人员,刚好向同级安排生育部门通报状况,并协作安排生育部门共同加强流淌人口安排生育管理。 2、工商部门在办理流淌人口营业执照及年审手续时,核查流淌人口婚育证明,坚持“一证否办制”,每月向同级安排生育部门通报核查状况。 3、劳动部门在办理用工手续时,核查流淌人口婚育证明,严格审批流淌人口用工,每月向同级安排生育部门供应流淌人口务工人员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婚育证明的核查状况 4、卫生部门在流淌人口生育对象住院分娩时,做到核查生育服务证,对无证
15、要求生育的,刚好向安排生育部门进行通报。 11 流淌人口管理工作考核评估制度 今年以来,温宿县对流淌人口根据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的要求,实行社会化管理。 现居住地重点考核评估对流入人口的安排生育宣扬教化和技术服务落实状况、综合治理状况以及对流入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有关证件的验证状况和通过流淌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提交信息的状况等。 户籍地重点考核评估对流出人口的安排生育宣扬教化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状况、嘉奖措施落实状况以及为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办理相关证件状况和通过流淌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向现居住地反馈信息状况等。 制度如下: (一)常规工作绩效累计评估 流淌人口常规工作包括:流淌人口政务信息、流淌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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